這一走就是好幾天。好在她吉人天相,運氣比較好。恰好遇上一隻趕路的商隊,帶隊的老頭兒是個面目慈善的長者,叫朱萬畝,他們是京城的商隊。看明珠一個人孤孤零零的在路上走,一時熱心腸便帶了她一起上路。
當然,明珠也沒忘回報他的好意,一路上,又是講笑話,又是說故事,讓他們本來枯燥無味的生活增添了許多樂趣,朱萬畝也十分喜歡明珠天xing豁達而又樂觀的xing格,將她帶到離小望京不遠的地方的時候,因爲岔路,所以不得不分開。離別之時,還送給明珠一些盤纏和乾糧,並且盛情邀請明珠以後去京城玩。
誰說世上好人少?明珠感動的淚眼汪汪,揮別朱萬畝之後,壓抑着一顆澎湃着的心繼續踏向了小望京的去路。
不過是兩三天的時間,便到了小望京城郊。找了個小客棧,美美的洗了個澡,身上的衣服很久沒換,都出味兒了,託店小二在附近買了一套便宜的男裝換上。倒不是說她喜歡穿男裝,而是怕自己一個大姑娘出門在外,孤身一人,劫財倒是不打緊,萬一人家要是劫色的話那可就糟糕了!爲了人身安全考慮,還是先穿回男裝。
不知道是不是因爲最近發生的事情太多了,這一晚上做了好多夢,朦朦朧朧之中看到一個身影,不遠不近的站在自己側前方,一語不發,依稀似乎是慕皓白的身影,她待要上前,卻又消失了……
噩夢,絕對是個噩夢!怎麼會夢到那個沒心沒肺的人?
折騰了一夜的明珠第二天起了個大早,換上乾淨的衣服,梳理了一下情緒,再次強調自己絕對不是日有所思夜有所夢才夢到慕皓白的,然後才神清氣爽的進了小望京城。
東曜國的國都是望京,地處南邊;而小望京則是在東曜國的北邊,雖然地勢較爲偏頗,物產和土壤比不上南邊的富饒,隸屬懷親王——也就是皇上一奶同胞的弟弟管轄。好在懷親王也是個不錯的親王,在他管轄的範圍內,知人善用。不光重視農業生產,減免農民賦稅,而且鼓勵商業經營,努力發展本土的經濟。明珠也是聽說到這邊的政策很開放,纔會想到來找翟煜,可惜慕皓白卻根本不領她的情。
又想到這個該死的男人了!明珠心裡面重重的嘆了一口氣,也不知道他這幾天上哪裡去了,有沒有找到吃飯睡覺的地方,他脾氣那麼大一個人,又喜歡乾淨,要求又十分多,白天還無法變成人的模樣,越想越有些不放心,也不知道會不會有喜歡逞能的英雄去收服了他?
不過這糾
結的情緒大概也就是維持了幾秒鐘而已。當她站在繁華的街道上,望着車水馬龍往來流動的人羣的時候,這種情緒早就不知道飛到哪裡去了。她像一個從來沒進過城的鄉巴佬一樣的左顧右盼,時不時的跑到這裡看一眼,那邊瞧一下,眼睛幾乎都不夠用了,看到什麼都覺得好奇。
不一會兒,她的手上就拿了不少東西,兩隻手腕上帶滿了從地攤上淘回來手鍊啊,鐲子。頭上戴着一個橡皮膠做的玩偶頭像,左手拿着一邊轉一邊還會噴水的風車,右手裡拿着一串烤肉腸吃的不亦樂乎。這也多虧那朱萬畝十分豪爽,給了她詛咒的盤纏揮霍,她在感念老頭恩德的同時又買了一串假珍珠鏈掛在脖子裡。
正逛得高興,迎面走過來一個人,重重的在她肩膀上撞了一下,把她差點撞個趔趄。她轉身怒氣衝衝的瞪着肇事者,卻見那人瞧也不瞧她一眼,揚長而去,氣的她破口大罵了半天才罷休。
又走了一會兒,覺得有些累了,就想着先找個地方歇一會兒,然後吃點東西填飽肚子,再打聽一下翟煜家的住處。來到了一家門面還算看得過去的小吃店,要了一籠包子,有點了個八寶粥。沒想到這地方看起來小,但是做出來的東西分量特別的足,味道也很好。
要付錢的時候,才發現錢包好像沒了。她急得滿頭大汗,渾身上下摸了個遍,最後纔想起那個撞過自己的人,八成是個小偷,順手把她的錢包拿走了。
這下可糟糕了,難不成又要像以前一樣吃霸王餐?可是這地方不比涪水城,並沒有人認得她,那怎麼辦?想了半天,只好上前向店老闆解釋了一下自己的遭遇,老闆看上去是個和善的中年人,矮矮胖胖的。看明珠CAO着一口外地話,而且穿着打扮也算看得過去,應該不是吃飽了撐着來找事的。他衝明珠擺擺手:“算了,今天這頓算我請你的!以後出門長個心眼兒!”也不多跟她講話,直接埋頭去算賬了。
這倒是個好人。明珠感激不盡,一邊道歉一邊說:“謝謝大哥諒解,以後我一定會把欠你的錢還給你的。”
中年漢子只是輕輕的笑了笑,並沒說話。或許是他聽的說這樣話的人太多了,根本不會放在心裡。明珠特意轉身看了一眼:“里氏小吃”,她輕輕的重複了一遍,牢牢地記在了腦海裡,等有了錢,一定會來還他今天的包子錢。
真是倒黴到家了,本來好好的計劃看來要泡湯了。明珠嘆了一口氣,如果現在這個樣子去找翟煜的話,那會不會太失禮了?好歹這麼遠來投靠人家,買點禮
物總是要的吧?而且,自己是打算給他一個驚喜的,總要打扮的漂亮一點,纔好出去見人嘛!可是,現在身上又一文不名了,該怎麼辦呢?
把手伸向了胸前的側兜裡,那裡面放着初次見到慕皓白的時候從他那裡拿的那塊紫金色的牌子。這麼久了,她一直帶在身上。除了那件蝶魂魅影,還有那本無字天書之外,這是她身上唯一值錢的東西了。
不知道這玩意兒值錢不?可是,這是慕皓白的東西,不知道到底對他重要不?可他這麼長時間都不聞不問,應該也只是普通的類似於護身符之類的迷信東西把!可是,萬一這東西對他有重大的意義,而自己又把它還錢花了,那以後見到慕皓白的話,該怎麼交代?
一邊皺着眉頭想,一邊往前走。不一會兒,聽到對面有吵鬧的聲音,頭一擡,看到幾個字:薛家當鋪!
咦?怎麼沒想到這個辦法啊?先去把這東西壓在當鋪,挪點錢用用。等見到了翟煜,問他借點錢,再將它贖回來不就結了?
想通了這個關節,明珠便興沖沖的往薛家當鋪的大門口走進去。
補充一句,在東曜國,只要是個識得常識,腦袋瓜正常的人,都應該知道,這紫金護符是歷任皇子的隨身信物。東曜的皇子,在出生之時都會有能工巧匠爲他打造紫金護符,這紫金護符不同於其他飾品,因爲融合了多種元素打造而成,本身堅硬度非常,而且,要在上面雕刻生辰八字以及名諱,還要在底部刻上東曜先人的訓示共九九八十一字。稍有不慎,便要從頭再來,所以,打造起來很是不易,民間即或有人模仿,也只是仿其形,根本未得其精髓。
紫金護符自打皇子一出生便要隨身攜帶,符在人在,符亡人亡。
當然,明珠是絲毫不知道這護符的來歷,否則,她怎麼會傻到拿着如此震撼的物品去招搖過市?
說來也巧,那天當班的夥計恰好是個新來的,是掌櫃的他大姨媽的三兄弟的女婿的表弟,本身有些傻。他一看這玩意兒,不認識,又見明珠一臉的窮酸相,想來這玩意兒也不值錢。於是,他把那紫金護符直接從裡面扔出來:“拿走拿走,什麼破銅爛鐵,根本值不了錢。”
不值錢?明珠不死心,“老闆,您再看看。”她正要上前繼續遊說,就見那小二一使眼色,立在門後面那兩個男人就跟金剛似的,一把把她推倒在地,惡狠狠的道:“想鬧事是不是?”
另一個還在她屁股上狠狠地踹了一腳,看情況不妙,她一溜煙的跑了出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