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瑾暗暗發笑,這地方還真的合適她呢。
接着就有個年輕的男子聲音道:“算了,你這個人冥頑不靈,你還是去拘留所思過吧,你現在就是擾亂公共秩序,不要再求我了。”
說完他叫着旁邊的人:“這次真的送過去,不用再確認了。”
“我不去……”
“對不起,對不起同志,這個女人有病,您別理她,該走的形式還是要走的。”
就在顧夢忍不住要發狂的時候,李佳明進來了。
民警看了李佳明一眼,沒出聲。
李佳明一邊小跑着一邊說,很快就到了辦案民警的面前,然後道:“您不要跟她一般計較,我是衛生局的李佳明。”
說完,拿出自己的名片遞給民警。
其實李佳明的小區,一看就不是一般人能住的。
民警多少也會考慮嫌疑人的身份,畢竟還沒有定罪的。
李佳明的官職不高不低,可能影響不到他,但是那個小區裡,人不可貌相啊。
而且他本來就要審的,拘留對他也沒什麼好處。
民警又看了顧夢一眼。
顧夢神色雖然不服氣,但是看着李佳明在,沒有說話。
民警又坐下來。
“姓名,年齡,籍貫,家庭住址,工作單位……”
等這些都問完了。
民警道:“現在有人告你們盜竊,我們的辦案人員也從你二人的房裡搜到了‘贓物’,你們兩個有什麼要交代的。”
顧夢氣得攥緊了拳頭:“那是什麼贓物?就幾瓶化妝品,幾個頭飾,一些零碎的小東西就叫贓物?那本來就是我們家的東西。”
李少瑾莞爾一笑,沒有去看顧夢,她面前,那個王姐已經坐下來,李少瑾道:“民警同志,咱們也開始吧。”
“就是這個狗東西,都是她陷害我的,那是我們家的東西,怎麼就成了她的了?”
語氣還是那麼的囂張啊。
是顧夢知道是李少瑾來了,所以開始指責李少瑾。
李少瑾還沒說話,她面前的王姐先道:“你們是一家人,要不要先調節?”
李少瑾還是沒說話。
李佳明道:“調節,調節。”
然後看向李少瑾道:“少瑾,你媽也沒拿你什麼東西,那不是都是家裡的東西?”
所以他們的招數就是因爲是一個房子住着,不承認就行了?
李少瑾看着王姐道:“同志,這些東西都是我自己出錢買的,我有發票和商場的小票,而且那些東西都是我拆封的,上面肯定有我的指紋。”
“不然他們房間裡的東西,我也沒過去,怎麼會有我的指紋呢?還每一樣都有。”
“我想,就算是一個房間住着,我的東西丟了,也可以找回吧?”
說完,從包裡拿出準備好的小票,放在王薇的檯面上。
“我自己拍過照了,這個你們需要留存吧?”
所以這是證據,就算警察局丟了都沒用,她還有。
還有,能證明東西是自己的證據。
不光小票,方纔李少瑾報案的時候,民警已經採錄過指紋。
將來也會成爲證據。
王姐就是之前不看好李少瑾的那個女民警。
現在依然覺得這孩子小題大做,但是她不得不承認:“這些我們鑑定科會覈實的。”
李少瑾一笑,像是沒有太往心裡去的樣子,然後看着顧夢和李瑩雪:“還是你們兩個,也有小票可以做憑證?”
這也是在間接的告訴顧夢,不是她說是她的,就是她的了。
你得有證據。
而李瑩雪和顧夢當然沒有。
李瑩雪嚇得臉色都白了。
李少瑾看向李佳明:“看見了吧?這就是你方纔,說我無的放矢的,最後他們連小票都拿不出來,現在我可以證明東西是我的吧?”
所以她報警,就是爲了跟他證明,這些東西是她的。
就是因爲他方纔沒有向着她,她開始報復了。
李佳明用難以理解的目光看着前方:“少瑾,那你剛纔怎麼不拿出來。”
需要拿出來才相信,那他和警察有什麼區別,卻沒警察公正。
李少瑾道:“我只問你,現在你看清楚了吧?東西到底是不是我的?”
顧夢在這個時候回過神來道:“那也不能說我偷吧?那是我的家,我讓你買的,怎麼,不行嗎?”
是,她是媽,她讓她買什麼東西都可以。
李少瑾倏然就笑了。
看向李佳明:“所以爸,我再問你一遍,這些東西到底是不是我的?”
方纔在房間裡,顧夢說的斬釘截鐵,李少瑾沒有這這些東西。
但是現在她改口了,是她讓李少瑾買的。
而李佳明又是那麼瞭解顧夢。
李佳明的臉一下子就變得羞紅,他先是恨鐵不成鋼的看着顧夢,然後討好道:“少瑾,你有事咱們回去說,這次爸爸替你做主。”
所以李佳明這裡,李少瑾已經澄清了自己。
她譏笑着看向顧夢和李瑩雪:“還是你們的東西嗎?”
顧夢和李瑩雪也明白了李佳明的意思,不甘心的攥緊了拳頭,但是沒人敢出聲。
李少瑾越發的一臉肅然,像是不依不饒,十分凌厲。
這時突然一個聲音道:“你們都是一家人,這件事,我們還是希望你們可以自己調和。”
說完看向李少瑾:“你這個真要說偷,也不好判定。”
因爲他們是一家人嘛!
是那個女民警王姐在說話。
她說話的時候,雖然語氣正常,但是眉頭一直蹙着,不太待見人的樣子。
李少瑾心想好笑,這民警覺得她小題大做了嗎,好像真的不是自己的錯覺,針對她呢。
李瑩雪這時候也發現了王麗語氣的不認同,她道:“姐,咱們有什麼話,說開了就好了,你看一家人,你這不是分明在誣陷我和媽嗎?”
王薇又道:“就這幾樣東西,沒有你爸爸,你也沒有錢買吧?”
李瑩雪聽了眼睛又一亮。
李少瑾看着前方淡淡的笑,李瑩雪,顧夢,都在等着她這個錢是從哪裡來的呢。
偏不說。
她看着王麗道:“首先,這些買東西的錢,不是他們給我的,是我自己的錢,還有,我報案的時候說了,不止這些東西,還有八千塊錢也丟了。”
東西並不重要,因爲是一家人,很難判斷屬於盜竊,但是八千塊可是屬於鉅款。
一家人也要問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