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見度不足一,伸手不見五指就算了,主要是那些地上的小石子啊、大石塊啊,都隨着風砸到了旁邊人的臉上、身上啥的,疼得他們嗷嗷直叫。
那場面,慘不忍睹啊!
但是,有兩個人並沒有被狂沙給阻擋住腳步。
最先反應過來的懷秋身形一晃就鑽進了風沙內部,快速的拿掉了金龍嘴裡的那顆珠子。
就在他拿走魂風珠的那瞬間,失去了守護神物的金龍怒了!
媽蛋!老子辛辛苦苦守護了上萬年的東西,竟然讓你這個臭小子趁亂給拿走了!你讓我的老臉往哪裡放!不行,這小子,得弄死!
巨大的龍爪快速的伸過來,懷秋來不及躲閃,直接就被掃到了胸口,飛了出來,虧得穀梁元幸及時把他接住,這纔不至於摔得那麼慘。
但是,不摔不代表他就沒事好嗎?
那可是龍爪子啊!打在胸口很要命的!
懷秋被穀梁元幸扶着,一個沒忍住,直接就噴了一口鮮血出來。
這可把穀梁元幸嚇到了!
“喂!你不是吧?受傷了?還好嗎?”
懷秋強撐着捂住胸口,縱然是受傷在身,但眼睛裡的堅定卻是絲毫沒有減退,“沒事,死不了。”
見他還要往前去,穀梁元幸趕緊伸手拉住他,“你瘋了啊,不要命了嗎?”
懷秋無奈的將手裡的魂風珠交給了穀梁元幸,快速的解釋道:“它失去了自己的守護神物,必然是要拼了命的奪回去,我先去頂着,你帶這些無辜的的人先走!”
誰料聽完這句話的穀梁元幸並沒有按照他的意思做,反而是將他一把拽了回來,“還是我去吧,我又不知道你師祖在哪兒,到時候反而會害死戀夏,反正你的靈力也沒我高,我去的話還能多撐一會。”
懷秋趕緊制止住他,焦急的看了已經快要爬起來的金龍一眼,大聲喊道:“你是無辜的,沒必要”
穀梁元幸也急了,把住他的肩膀,認真的吼道:“如果她愛的是我,今天不管說什麼,我也會保住自己的命,可是,她愛的人,是你啊!她最希望睜開眼睛就看到的人,是你艾懷秋!不是我!你愛她,就給我好好活着。”
說完這句話,穀梁元幸就衝着那金龍去了,剛好那金龍也已經爬了起來,穀梁元幸飛上半空,與它廝打了起來。
懷秋擡頭看着他的身影,無奈的嘆了口氣,他是不是誤會了什麼啊?他又不會死,只是上前去制止住那金龍而已啊,沒打算送死,他幹嘛說的這麼煽情。
好吧好吧,既然他要逞英雄,那就讓他逞吧。
這不,懷秋就乾脆站在那裡,看着他傻乎乎的跟金龍打起來了。
別說,這穀梁元幸還真有能耐呢,跟金龍打了一會,那金龍竟然沒佔到半點便宜。
不過,縱然穀梁元幸靈力再高,也畢竟是個人。
只要是人,在激烈的打鬥中,就一定會有疲勞感的產生,不出半個時辰,穀梁元幸就會徹底敗下來的。
果然還是被懷秋說中了,穀梁元幸用昂祺術制住金龍的攻擊之後,靈力更是消耗的很快,很明顯就支撐不住了,身形竟然控制不住的晃了一下。
連旁觀者懷秋都能看出來,那身經百戰的金龍更是不會放過這個破綻了啊。
這不,趁他薄弱的時候,一招制敵,金龍只是吐出了兩道水柱,穀梁元幸就招架不住了,直接被打中了心口,從半空中掉落下來。
懷秋本來想接住他的,可是吧,離得太遠,過不去,就算有瞬間移動,他現在也使不出來了。
剛剛被金龍打了那一下,真的是傷的不輕呢!
穀梁元幸重重的砸在了地上,捂住胸口吐了一口鮮血,倒在地上爬不起來了。
那金龍已經被惹毛了,看他爬不起來,立馬就俯衝着飛了下來,這一下子,穀梁元幸是躲不過去了。
懷秋一看情勢不妙,也沒啥心思再讓他成英雄了,直接在手中幻化出一根骨頭,在手中晃了晃。
然後,奇怪的事情就發生了。
原本氣勢洶洶的俯衝下來的金龍看到骨頭的那一瞬間,竟然立馬化身成小奶狗,哈着舌頭湊了上來。
我去,這畫風轉換的要不要這麼和諧?
金龍啊,你是龍哎!不是狗!這麼喜歡骨頭幹嘛??
額,那個,這還真不是懷秋瞎蒙的,因爲,他的那條銀龍也特別愛啃骨頭,愛啃的要命。
所以,剛剛看到那金龍的障眼法竟然是把它自己幻化成小奶狗,他就已經猜到了。
原來,他們這種頂級的龍族,愛啃骨頭啊。
有的人就會問啊,憑什麼就只看到個障眼法就敢確定這金龍也愛啃骨頭?這不是猜是什麼?
尤其是穀梁元幸那兒都快死定了,他竟然還在這賭!!
這還真是冤枉懷秋了。
他真的不是賭的!
因爲它是龍族啊!!就算是障眼法,也最起碼會把自己幻化成別的兇猛一點的動物吧?怎麼就能是這樣毫無攻擊力的小奶狗呢?
別說其他的,就它們的尊嚴都是不允許的!!龍哎~
然後,再結合這裡的環境分析來看,周圍還住着人家,還有村莊,那一定有好吃的吧。
它作爲守護神獸,困在這裡上萬年了!不吃東西會死的!
那它完全可以憑藉着龍族的身份去村子裡,不用它開口,村裡的人絕對會大魚大肉的供着它的!!更是會把這裡奉爲聖地,還能允許他們來盜墓?
但是它沒有。
這就說明,他吃的東西,要麼就是這個村落裡最珍貴的,要麼,就是很難以啓齒的。
其實,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口味,就像有的人吃海鮮會過敏,但有的人就是愛吃海鮮愛的要命,那神獸也一樣啊,愛吃什麼完全是自己的自由,別人管不着吧?
但問題就出在它的身份上,如果它是以一條龍的身份出現,那憑着它在人間的無上地位,就迫使着它必須要吃好的。
所以,既然它幻化成小奶狗,那意圖就很明顯了。
因爲它不愛吃別的,就愛啃骨頭,但是如果它作爲一條龍去要骨頭啃,這就是掉身份的事情啊!
如果被村民們知道,他們一直以來信仰着的神靈,竟然也會吃這麼平民的食物,甚至是動物才吃的食物,那可就是毀滅信仰的事情了!很嚴重的!
所以,它才幻化成小奶狗,去村裡大搖大擺的要骨頭啃,這麼可愛的狗,是個人都會喜歡的,更何況是給它塊骨頭啃了。
既然這麼愛啃骨頭,那這不就是弱點嗎?
所以啦,懷秋這麼淡定,完全是經過深思熟慮,有十足把握的!誰知道穀梁元幸這傢伙,爲了保護戀夏最愛的人,也就是他,竟然會白癡到這種地步!
竟然會認爲他要去送死??
開玩笑,他怎麼可能會去送死?戀夏那都還沒復活呢!!他怎麼能夠死!
穀梁元幸自己剛剛不是也說了嗎?如果戀夏愛的是他,那他無論如何也會保住他自己的命,這樣的道理連他這種智商的都能懂,他艾懷秋能不懂?
唉,真是豬一樣的隊友啊!
反正呢,不管怎麼樣,這金龍算是被他收服了,魂風珠也有了,這就算完了?
看來,是他多心了,龍珠之所以把這一段略過去,不是因爲很危險,而是因爲太簡單。
對啊,就是很簡單啊!什麼驚險的場面都沒有,甚至連墓他都沒進去!直接就在門口解決了!真的是,一點挑戰的技術含量都木有啊!!
他還以爲,沒有什麼千年殭屍,最起碼也該遇到個什麼鬼打牆啊、小殭屍啊、小機關啊,從上面砸下來些亂七八糟的動物啊,然後一回頭,隊友什麼的都不見了啊之類的,這才叫盜墓!這才叫尊重盜墓!
結果,他們果然不是專業的啊,連人家的墓都嫌棄他們了。
現在看看那黢黑的洞口,彷彿就是在鄙夷的跟他們說:“就憑你們還想來盜墓!不夠格!!別侮辱我!!正兒八經的去談你的古代言情去吧!別來這添亂!不夠被人嫌棄的!侮辱!!奇恥大辱!!魂風珠拿去!快滾!”
好吧,就是這樣。
然後,他們就功成身退了。
這一趟所謂盜墓,那些專業的盜墓專家,都只是坐在角落裡看了場戲而已,真的,連動手都沒有,就解決了。
倒是他們兩個這非專業的,傷的不輕呢!
走路都要相互攙扶着,似乎都被打中了胸口,嘖嘖,這就是現世報啊!既然做一個行業,那就要專業,不然的話,就連暮穴都會嫌棄你的!
所以,這一天晚上,根本就不能算是盜墓,真的只是懷秋收服靈寵,外加收服一個寶物的過程而已。
收服靈寵?
對的,因爲,懷秋手裡的那根骨頭,竟然帶着那隻窮兇極惡的小奶狗,一起回來了。
人家懷秋有一隻龍了,根本就不想再多要一隻,所以,真的只是打算讓它啃完骨頭就回去的。
可是,這小奶狗也不是傻子,懷秋能在那麼危急的情況下,冷靜的分析出它愛吃的東西,一看就不是等閒之輩,這樣的主人,不認白不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