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很多了,一盅呢,來,cheers。”
她纔不要乾杯,一干就沒有了,才那麼一點點,嘟着嘴,他杯子遞過來的時候,她手拿小酒盅一閃,“不幹,你壞,就給我喝這麼點。”
“那我幹了。”他不客氣的一口喝盡一大杯的酒,嫉妒呀,憑什麼他就能喝那麼多呢,可他攥着酒瓶,死活不撒手,讓她看着他的手特扎眼,討厭來着。
“吃菜,還有這烏雞湯最補了,你多喝點,這可是女人才吃的東西,你不喝,剩了我都倒掉。”
“帥帥,只有不懂事的孩子纔會浪費,我最多一碗,剩下的是你的。”他煮的菜味道倒是不錯,可是這湯,有點油膩了。
酒杯放下,男人手指一點她的額頭,“行,你愛喝多少喝多少,反正我倒了浪費都算在你頭上,跟我無關,傷纔好,酒不能多喝,再過一個月,你喝兩瓶吐得東倒西歪我也不會管。”
“管家婆。”明明是男人,卻比老媽子還羅索,她其實對酒也不是特別親的,只是突然間就是想喝,就是想醉一醉,離開洛北南那廝都七八天了,不知怎的,心裡總是空落落的,現在的她除了洛北南的那個錢包以外,就真的是一無所有了。
“美美,好壞不分了是不是?”
她吐吐舌,衝着他扮了一個鬼臉,“好了,帥帥最好了,帥帥最乖了,我都喝光。”喝不到酒,就喝湯,總是滋補的東西,喝了也沒錯的。
男人的臉抽搐着,“美美,再喊帥帥,再過一個月也不讓你喝酒。”
“好吧,不帥。”她一本正經的喊他不帥,卻是強忍着不笑,“其實我還是覺得帥帥比較適合你,你帥呀,是不是?”
誇他帥也不必要這樣子吧,“快吃,吃也堵不上你的嘴,對了,明天我要離開三五天,你一個人在家,行不?”
“不行。”她現在超怕寂寞來着,他偶爾不在的時候,她覺得她都要瘋了。
有人說失戀的女人是瘋子,她是失戀再加上那一刀,就是那麼一瞬間的功夫,人生的許多事就徹底的改變了。
“美美,我是真的有事,我答應你一忙完就回來,絕不拖延,乖。”他伸手摸摸她的頭,他的手修長而帶着薄繭,讓她常常在猜測他的職業,反正,他肯定是偶爾要乾點體力活的,而且還是在露天下,所以,他的膚色看起來才特別的健康。
“好吧。”她看着他的眼睛,只想多看幾眼,因爲,也許不必等他離開,她應該也走了,傷好了,她是真的該走了,再留着,真的說不過去了。
那一晚,明曉殊沒醉,倒是不帥醉了,一身的酒氣睡在她的身邊,卻還是一樣的紳士。
看着牆角他收拾好的行李,明天,他就要走了。
走吧,兩個人一起走,她纔不要他離開之後的那份難耐的寂寞。
他要走是不是?
那她比他還先走。
因爲他,她撿了一條命,也撿了自由,這些都是拜他才能擁有。
手中的錢包沉甸甸的,輕輕的打開,她把裡面所有剩下的粉色大鈔全都拿了出來,然後,壓在他的枕頭邊,不帥,謝謝你,謝謝你給了我的重生。
錢買不來一切,可是,至少可以讓她暫時的安心。
若不是酒喝得多了,他也不會睡這麼沉。
手指輕輕落在他的臉上,真的好帥好好看的男人呀,看了又看,摸了又摸,反正他不知道,她就偷偷摸帥哥一個夠本。
眼看着天要亮了,明曉殊起身,就穿着那套初見不帥時穿過的大媽級別的風衣和魚尾裙輕輕踱到門前,不帥,再見了。
此生,祝你一世安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