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理解了葉呈宣的苦衷,可葉飛也畢竟是個倔強的性子,既然說了要去,那他就一定要去,一定要闖出一番天地來,讓他爹好好的看看,他不是隻會吃喝玩樂的紈絝子弟。
送走了葉飛,葉呈宣一聲不吭的躲回了房間,江氏看在眼裡,嘆息一聲對沈瀾芸道:“其實你爹他比任何人都要心疼飛兒,只是這父子倆都是彆扭的性子,也不知道飛兒這一去,什麼時候才能回來。”
說着說着,江氏眼眶就紅了,到底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軍營那樣的地方,葉飛才十三歲,又如何能吃的了這個苦。
正因爲葉飛才十三,沈瀾芸纔不會很擔心,他現在連武器都拿不穩,去了軍營最多就是留在後勤,不會讓他衝鋒陷陣的,比起那時候的葉呈宣獨自打拼,其實葉飛已經多了很多便利了。
“有人跟着他的,不會有事的,江姨,你們想好了嗎?真的不回京城了?”
江氏緩緩點頭:“不回了。”
沈瀾芸有些驚訝,京城的繁華,竟說放下就放下了,江氏似乎看出她心中所想,笑了笑道:“你爹跟我都不是喜歡熱鬧的人,要不然國公府也不會這麼多年都門庭雀落了,到了這裡更好,民風淳樸,環境也好,沒了那麼多爾虞我詐勾心鬥角的,倒也舒坦。”
江氏嘆息一聲,繼續道:“只是,你爹始終放不下他那些老部下,我們要是真的不回去了,還得想個辦法好好安置一下他們,不然就算留下來,你爹心裡也不會踏實的。”
想到北城的那些人,沈瀾芸皺了皺眉,這麼多人,這一時半會的也想不到辦法安置。
“既然要留下來,這些事就不要想了,我會讓人處理的。”沈瀾芸道,從她決定認下葉呈宣那一天開始,她就知道,這些責任早晚會落在她的身上。
說實話,以她現在的財力,並不介意繼續養着這些人,但是她更多的是想讓他們自己自力更生,她不是葉呈宣,理解不了他們之間的那種生死相托的情感,但她會繼續做葉呈宣要做的事,直到他不在的那天。
她不是聖母,沒有義務養着這些人的子子孫孫。
葉呈宣買的地就在沈瀾芸家旁邊,中間隔了一戶人家,葉呈宣想把房子挨着沈瀾芸,就給了那家人雙倍的銀子,連房子帶地給買了下來,準備蓋一個大院子,和沈瀾芸家連在一起。
葉呈宣的身份瞞不住,隨着南臨城的縣令接連的往沈瀾芸家跑,很快花香村的村民們就知道村子裡住了一個比縣太爺還大的官,還知道這個大官就是沈瀾芸的親爹。
與此同時,不少南臨城的鄉紳富戶也開始上門來拉關係套交情了,甚至有人看葉呈宣這麼年輕,家裡就一個夫人一個兒子,就打起了主意想把家中的女兒送上門給葉呈宣做妾。
結果都是被葉呈宣毫不客氣的丟出門外,幾次下來也就沒有人敢再存這樣的心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