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歌又用鐮刀把自己的衣服割了一截,緊緊綁在朱母的大腿處,這才低頭去查看朱母小腿處的傷口。
雖然蛇的身體和頭已經分離,可蛇的身體還在扭動纏在朱母的腿上,蛇的牙齒也還咬在朱母的腿部,明歌小心翼翼的把蛇身體解開扔在一旁,又用雙手去抓蛇頭。
“我來。”朱母知道這蛇有毒,生怕自家女兒碰到,坐在地上的她連連去推明歌的手,“女兒,娘自己來。”
明歌卻沒理她的話,先是用將蛇的兩個腮幫子捏住把蛇牙從朱母的腿部拔出來,然後用鐮刀把朱母小腿被咬了的那地方的褲子割開。
被蛇咬過的地方清晰的兩個帶血的牙印,四周則青腫着。
明歌用鐮刀順着牙印的地方割了一刀,然後用雙手捏住朱母的腿往傷口處使勁的擠着,一股股的黑血被擠得冒了出來。
明歌拽了自己的衣服擦着這些血,朱母有點疼,也有點暈,她看着自家的女兒利索的幫她擠着血,又懂事又鎮定,分明就是個好孩子,可是那詹家的人卻有眼無珠的,一開始不懷好意罷了,現在竟然把自家女兒給退婚了,就算自家滿滿的全是理,可到底也是個退婚的姑娘,說出去一點都不好聽,以後親事上多多少少有些艱難。
“女兒啊。”她聲音嘆了口氣,“這蛇不毒,娘沒事,天快黑了,咱們先下山吧,完了找鎮子上的劉家三郎開一帖子藥喝了就好了。”
“娘你別動,”明歌說,“這蛇有毒呢,等我把毒擠出去些會好點,不然你一動,毒就散到你身體裡了了。”
朱母幫女兒撩了撩頭髮,又摸了摸女兒的頭,“娘沒事,你別擔心。”
“嗯。”明歌擡頭朝朱母笑,“娘你忍一下,我還得再割一刀。”
話說着,鐮刀再次割到了紅腫處。
這深山林子裡一個人都沒有,自己就是女兒的主心骨,朱母怕女兒擔心,雖然疼的眼淚都快出來了,可還是強忍着一聲沒叫。
放了兩次血,等到流出來的是紅色的血了,明歌這才又剪了自己的一截衣服將朱母的傷口處包好,她見朱母面上迷迷糊糊的,雖然在極力支撐,可明顯是想要昏睡的。
這蛇雖然不是劇毒之蛇,但這樣耽擱下去總也不好,明歌乾脆將揹簍埋在了草底下,然後試着去背朱母。
朱母迷迷糊糊的說着,“女兒,我自己會走,你扶我起來就成。”
口裡雖然這樣說着,可身子到底也是沒法動彈。
明歌不由分說的把她背在背上,“沒事,等我揹你一會你再走一段。”
話雖然這樣說,明歌卻沒打算把朱母再放下去。
這原主的身體有點差,幹活的力氣倒是挺大,但僅限於一時,若是長久的話立刻就堅持不住了,身體太胖了,根本沒辦法一直堅持揹着朱母,明歌走了沒一段就累得氣喘吁吁。
朱母爬在明歌的背上雖然昏昏沉沉的,可聽到女兒的喘氣聲心疼的實在不行,掙扎着要爬下明歌的身體,“明歌,娘自己走吧,娘沒事。”
明歌咬着呀,“你別動,娘,你一動,這山路不好,我們兩個滾下山底去就糟糕了。”
朱母聞言不敢動了,“這路不好,我自己下來走就行。”
“等我揹你到了山底你再自己下來走。”
身體胖一累就出汗,明歌身上的衣服汗水淋漓的幾乎都貼在了身上,臉上的汗更是一滴一滴的往地上落着。
朱母爬在明歌的背上看着女兒這樣子辛苦,眼睛酸澀着,眼淚出來又被她偷偷擦掉,她家女兒這麼好這麼好,偏那些個媒人們不長眼說她女兒條件不好,這以後還不知道又會怎麼說,她這活了一輩子也沒有什麼心願,就希望自家女兒後半輩子能尋個好人家,在她和老伴走了以後能好好對待自家女兒,可這個事兒爲啥就這麼難!
朱母心底越是想,就越是難過,眼淚又流了滿臉,“女兒,你累了把娘放下來歇一歇,不着急的。”
“嗯。”明歌應聲,“好,我現在還不累,一會累了咱歇歇,娘你別擔心,我力氣大着呢,揹你一點都不吃力。”
朱母緊緊抓着明歌的肩膀,“這傻孩子。”
明歌生怕朱母慢慢睡過去,所以哪怕氣喘吁吁的,她還在和朱母說話,“娘,你忘了嗎,上次我還能把咱家買的那頭黑背豬扛起來呢。”
“嗯,我家明歌的力氣就是大。”
山林裡已經昏黑了,前面的叢林微微動着好像有個影子,明歌的腳步停了停,瞟了眼自己腰上彆着的那把鐮刀。
一個大漢從叢林裡走了出來,“是朱家嬸子嗎?”
朱母一看來人,一時高興着鬆了口氣,“是啊是啊,原來是百家啊。”
張家小子的名字叫張百家,他無父無母的,又是吃百家飯長大,所以被村長起名張百家,這個俗氣的名字一度被宿主拿來和詹漢秋做對比。
“朱家嬸子你怎麼了?”
朱母讓明歌把她放在地上坐好,她的神智有些模糊,說話也慢,“我,我被蛇咬了一口,我女兒揹我回家去找郎中。”
明歌問張百家,“你知道這山上有解毒的草嗎?我娘被那種綠色的,還夾雜着點紅的蛇給咬了,還挺毒的。”
“那是花紅蛇。”張百家忙說,“我自己有弄了草藥泡的藥酒,我家離這不遠,要不讓嬸子先去我家敷點藥酒要再回鎮子上吧。”
“那真是再好不過了。”明歌鬆了口氣,正要繼續背朱母呢,張百家將自己手裡提着的一隻兔子遞給明歌,“你幫我拿着,我來背吧。”
明歌身子太胖,的確背不了太久朱母,也就不逞強。
張百家話不多,他揹着朱母下了山,明歌想和他倒倒手,一路換着背朱母呢,張百家搖了搖頭,“沒事,嬸子不重,我能背的動。”
張百家的家離這裡就是個一里地左右,也知道朱母的蛇毒不能耽擱,他腳程很快,沒一會就帶着明歌到了自己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