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嗚~”酒吧姐姐, 今晚吃什麼?能不能不吃貓糧?
“好啦艾瑪,都說我聽不懂你在講什麼了。”夏可習慣性的拍了下艾瑪毛茸茸的耳朵,隨後將最後一個高腳杯歸位, 準備關店。
那件事, 已經是一個月前了。之後, 她再也沒和那個A級犯罪集團有過任何聯繫, 連通信都沒有。
到是這隻貓, 像抱大腿一樣死跟着自己。既然說過,要給小曼半年的貓糧,那麼自己就不能食言, 乾脆先養着它。
“嗡嗡嗡~”放在吧檯角落裡的手機突然間發出振動,艾瑪毫無防備, 一個機靈, 跳下了吧檯。
夏可將手洗淨, 拿起手機,看了來信的人名, 微微一笑,打開了短信。
【From 姐姐大人:忙活了一個月,終於領到ID卡了!還有,我現在偏離本職了,過的很閒。每天不是養養小花就是處理些文件。名字取得好果然RP就飆升了。哎, 對了, 小曼叫我問你, 艾瑪有怎麼樣麼?】
【TO 姐姐大人:先恭喜啦!名字什麼, 還不要是看是誰取的呢!那隻黑貓看來是跟定我了。只能天天餵飽她了。】
夏可那天在收到姐姐大人的短信時也是小小吃了一驚。上面寫道:
【From 姐姐大人:你的姐姐大人很安全, 不用擔心,小曼也在這。】
夏閒這部手機在經歷空間穿越後, 陰差陽錯可以將短信發到小可的手機上,或許是因爲只有那一個手機號。
明明是兩個世界,卻可以發短信。也只侷限於發短信。
給艾瑪準備好貓糧,夏可回到自己房間,打開電腦,跳出的,依舊是每天一封的準點郵件。
【SHALNARK:女王殿下,今天過得如何?欠我的東西,何時還我?】
是不是該誇那個人太有毅力了?從那天開始,這隻笑面狐狸便是一天一封郵件,從未停過。而內容永遠都是同一句話。
夏可習慣性地將郵件拖進刪除欄,接着點永久刪除。她從來就沒有回過那人的郵件,自從那次以後。
夏可也有想過,錯其實不在俠客,而在她。
俠客那天其實是在救她,但她知道,如若姐姐大人不放手,他一定會放手。
對那個人而言,他所在的旅團永遠是第一。那麼自己呢?會是第二嗎?
恍惚間,夏可又忽然想起,她還欠那個人一個承諾和一條命。
夏可撐在電腦前,舔了舔有些乾的嘴角,發現自己最近總是在想些有的沒的東西。果然,年紀大了就總想些有的沒的。
“嗡嗡嗡~”安靜的夜裡,手機震動再一次響起。
趴在一旁的黑貓費力地撐開一隻眼睛,打了個哈欠,翻個身繼續睡。
【From 姐姐大人:我的房間,櫃子打開,左手邊第二個抽屜。鑰匙在我常藏東西的地方。】
是私房錢還是小金庫?夏可不知道姐姐大人想給她什麼,最好是一大筆錢。
從姐姐大人房間內的牆壁上取下白色塑料掛鐘,掀開後蓋,拿出鑰匙。打開櫃子,拉開抽屜,中央躺着一個小盒子。
握在手中的手機再次振動,來了一條新短信。
【From 姐姐大人:盒子裡是你小時候某次我意外拿走的記憶,我一直忘還給你了。】
姐姐大人有拿走過她的記憶?這件事,她怎麼不知道?
夏可打開盒子,一顆發着淡淡微光的球體,安靜地躺在盒子中央。她從未曾發現,一個人的過去可以這樣美麗,不論那段記憶是否痛苦……以前見得多了,就不覺得稀奇了。而現在……
或許,這是她最後一次見到這美麗的球體了吧。
夏可將它捧在掌心中,湊近自己的胸口,緩緩地,將這光球緊貼在胸前。瞧着小光球在下一秒一點點沒│入,直至沒了蹤跡。
一小聲脫口而出的驚呼,纖細的手指劃過胸前,那晚的記憶猶潮水般融入腦海。
現在她知道了,爲什麼那個人會認識她;爲什麼在聽到自己名字時,那個人的掩飾會那麼遲緩;又爲什麼,他會知道自己出生在流星街。
其實當初她的錯,不在於選擇錯,也不在於認識他,而在於兒時的傻天真——隨隨便便,就給一個陌生人取了名字。
現在,她欠了那人不止一個承諾,是兩個。究竟還,還是不還?
猶豫片刻,夏可打開了郵件。
輸入了一段話,刪除,再輸入,再刪除,十多次後,終於滿意地點了下頭。
【白蟻女王:俠客先生,今天我過的很好,酒吧只賺不賠,情報生意也越來越紅火。只可惜每到晚上,我就會懷念起你那逆天的木馬病毒。如果沒有你的木馬,我或許就不知該將我的防火牆往哪方面發展。鑑於你這些日子堅持不懈的精神,你可以繼續問候,當然,我也會每天回覆。等哪天我的電腦真正癱瘓了,你就可以約我出來。那時,該還的,我都會還。白蟻女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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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閒從巨大的光網內出來時,站在她面前的是那位紅髮的女人,阿曼達是嗎?
“咦?你怎麼也……”
身後泛着白光的巨網逐漸變小,最後消失。
“想讓它關上,需要喂兩個人。”
小可這傢伙,一定在狂罵自己傻吧?夏閒無奈一笑,無意間摸到了口袋中的手機。
有電,有信號?!
【TO 小可:你的姐姐大人很安全,不用擔心,小曼也在這。】
鬼使神差,她按了發送鍵。然後自己也開始笑自己傻。
誰知幾秒鐘後,振鈴響了。
【From 小可:~\(≧▽≦)/~】
從此,夏閒便於這座城市定居了下來。聽阿曼達說,這是她的城市。
這座城市,沒有賭場,沒有天空競技場,更沒有遺蹟。
但它有高樓,有遊樂場,也有酒吧。
最重要的是,這裡不存在“念”這種東西。
這裡不是沒有小偷,沒有強盜。而是小偷難當,強盜亦難。
有違法者,就有執法者。這個城市也一樣,不過,不是獵人協會。
在這裡,正常人就是普通人。非正常人則是精神病。
夏閒有問過阿曼達,有沒有可能回去。阿曼達沒有說不,也沒有點頭。她的原話是,機率或許是六十億分之一。
前不久,她還想起了曾經偷拿走小可的某段記憶的藏匿地點。不過她不記得,偷走的記憶是什麼了,早知道,以前就看一看了。
某個夏日的午後,夏閒終於弄懂這裡大部分的字。她給小可發了條短信,又給自己泡了杯檸檬茶。現在,她已經不習慣喝曾經的檸檬汁了,真的太酸。
現在的她,是某所健身房的瑜伽教練,她不知道,爲什麼那些在家中就可以練習的動作,一定要花錢請人教。不過,別人願意給錢,她也願意教。
她記得她有說過,“閒”這個字不適合自己,現在想想,並非如此。現在的自己,豈止是閒了下來。小可取得的名字,總沒有錯。
熟練地打開電腦——幸虧電腦的使用方式是差不多的,夏閒打開了word文檔,她思量了片刻,輸入了第一行文字:
我曾經,是位偷取記憶的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