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老路易斯年輕的時候也是猛人一個,漂洋過海到卡拉大陸尋求發展,但是老了之後卻是又回到了家鄉。
回到阿爾濟城裡,和老提米說了他要加強訓練,老提米非常的高興,非常的支持,還送了他一把彎刀。
“我年輕的時候,總是信心滿滿。覺得只要自己努力,就一定能夠獲得自己想要的一切。”撫摸着破舊不堪的刀鞘,老提米慢慢的說道,“直到年紀大了,才知道神明已經安排好了一切。人生不再豪邁如駿馬,可以縱橫馳騁而不顧羈絆。人生其實是清冽的泉水,淡淡的喝完自己的那一份,人生就已經完美。”
“這是我年輕的時候的武器,花了三十個金幣從一個達夏人手裡買到的。”提米鄭重的把彎刀遞到了楊烈手裡:“年輕的時候就要跟着自己的感覺走,等你到了我這樣的年紀纔不會後悔的,哈哈。”
楊烈把彎刀拿了過來,把彎刀抽了出來。一拔出,整個房間都亮了一下。拔了根頭髮迎着刀鋒一吹,直接變爲了兩段。吹毛斷髮,果然是好刀。
“謝謝您。”楊烈這次說的真心實意,這把刀具絕對是達夏彎刀中的極品,要是拿到市場上去賣,沒有幾千個金幣是搞不到的。
“哈哈,去吧。”老提米一臉笑容。
叮囑了小杰克幾句,給他留下了十來個銀幣零花,楊烈就離開了阿爾濟城。聽說他要去特訓,唐克斯非常的驚訝,鼓動了整個酒館的人給楊烈來送行。
“路易斯小子,不要死在了外面啊。我可是聽說山賊最近挺活躍的。”
“趕快滾蛋吧,沒有你的日子裡,我們會過的更好的。
“小子,有種。”
“幹你們孃的
,老子會活的比你們好。”比了箇中指,楊烈揹着唐克斯幫忙收拾的包裹離開了阿爾濟城,迎接他的將會是爲期一個月的特訓,也就是亞罕嘴裡所謂的日常訓練。
到達山洞的時候天色已經黑了,亞罕正在準備晚餐,這次他抓了幾隻兔子正在燒烤。昨天的鹿已經被吃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一副白森森的骨架。
唐克斯真的是個好人,給他準備了慢慢一包裹的酒肉。兩個人吃了一頓豐盛的晚餐,在夜幕下沉沉的睡去。
第二天楊烈被亞罕一腳從美夢中踹醒,猛烈的驚嚇讓他每天晨勃的小弟弟都猥瑣成一團。
“夥計,扛着這根牙籤先跑一個小時。”亞罕精神抖擻,指着腳下一根足足有四十釐米直徑,三米長的原木對楊烈說。
“是。”楊烈有個好習慣就是,決定了就從不後悔。從地鋪跳起來,扛着原木就衝出了山洞。
天可憐見,楊烈本來還以爲這是亞罕留下來生火的,沒想到卻是用來給自己訓練的。
亞罕輕鬆的跑在他的身後,手裡一根用樹皮編織的鞭子在空中飛舞的飛快,鞭頭劃出的尖嘯讓楊烈的身體不由自主的顫抖起來。
“跑,跑,跑起來。幹你孃的你是娘們。不,娘們都比你跑的要快。瞧你那點出息,老子用爬的都比你快。”估計是訓練自己麾下的小夥子的習慣,亞罕的髒話好像水龍頭裡的水一樣從嘴裡涌了出來。
他手裡的鞭子不時的抽打着楊烈的身體,楊烈厚實的麻布衣服根本擋不住鞭子的勁,抽的身體一陣一陣的抽動。
在亞罕的瘋狂逼迫下,楊烈終於是完成了一個小時的長跑訓練,扛着一顆牙籤一般的原木。這是他有生以來經歷的最爲艱難的一個小時,汗水浸透了衣服,褲子已經劃出了幾個大口子,口子上鮮血淋漓。即便是那些‘吃得苦中苦,方爲人上人’的名言也無法激勵他。最後的一段路,他幾乎是用爬的方式把
木頭扛回來的。
沒有爬在地上一點一點前進經歷,沒有手掌都被石頭劃破的經歷,沒有承受過原木壓在身上呼吸困難,沒有這些經歷的人,很難理解楊烈當時是吃了多大的苦,用多頑強的毅力才堅持下來。
“恩,勉強很可以。”暗地裡點了點頭,亞罕仍然是沒有放鬆要求,鞭子狠狠的抽在了楊烈的背上。這個時候,他連爬起來都不能,只能任鞭子抽在自己背上,抽破了自己的衣服。
“你這個豬玀,既然不起來,那就在地上吃吧。”亞罕抽了幾鞭子,把烤肉扔在了楊烈面前。
擡起胳膊困難,楊烈一點一點的夠着了烤肉,猛啃起來。他知道要是不吃的話,接下來的訓練,他肯定是撐不下去的。
勉強撐着吃完了早餐,恢復了一點體力的楊烈這個時候才能夠站起來。而一手拿着酒瓶一手烤肉吃的正開心的亞罕已經準備好了早餐後的消化運動,劈劍一千次。
因爲沒有符合亞罕心意重量的武器,亞罕親自砍下了一顆大樹給楊烈做了一把十五斤的木劍。
顫顫巍巍的站着,楊烈開始劈劍。這雖然是路易斯練爛了的東西,但是楊烈仍然是覺得吃力。沒辦法,十五斤重量的長劍已經是重裝步兵專用的雙手劍,而他平時訓練的都是五六斤的鐵劍。
劈劍劈到一百次的時候,楊烈就感覺自己的胳膊好像燒傷一樣的痛。他知道自己的肌肉肯定是充血腫大,但這不是他現在要考慮的問題。他現在要做的只是撐到下一次劈劍。
不知道過了多長時間,楊烈感覺自己已經失去了意識的時候,聽到亞罕說:“好了,豬玀,一千次完成了。”就轟然倒下,渾然不顧亞罕的怒罵。
楊烈做了一個奇怪的夢,夢裡亞罕正在自己身上撫摸。這讓他毛骨悚然,但是亞罕手掌帶來的清涼感覺又讓他舒服的不由的呻吟起來。
一聲大吼驚醒了他的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