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5年的7月,因爲本身的地中海氣候作怪,所以,三藩市的夏天也不是很熱,可以說是氣候宜人了。
應該說三藩市全年的天氣都不錯,好像一整年都在過着春天一般,這種氣候給了很多人便利,特別是那種剛來加利福尼亞,或者說初到美國人,讓他們可以不用多買衣,一套行頭,你別管多髒多爛,反正能對付的過去就行了,不要小看這一diǎn,這可是節約了不少的生活成本。
李夢楊也享受到了這個氣候福利,所以,他現在還是穿着從豬仔船上下來的那個破褂子,頭上還盤着那條油膩膩的大辮兒,只不過,行走在三藩市大街上的他,現在多了一個交通工具,一輛手推獨輪車!
從車上裝的各種東西,還有那赫然寫着幾個大字,nn-nr,任誰都知道,這個獨輪車也不是他李夢楊的,這是金鱗閣飯店的。
現在李夢楊找到了一份謀生的職業,那就是在這個金鱗閣飯店當個夥計,平時主要是採買,送貨,至於這個金鱗閣飯店,聽名字也知道了,這是咱們華人開的飯店嘛,這家店坐落在三藩市的杜邦大街上,這條街是比較繁華的了,不但是商鋪多,其中還有幾家是華人的店鋪。
金鱗閣飯店的老闆叫黃三,也就是那個在李夢楊第一天非常狼狽的情況下問他的那個傢伙,在那種情況下,看到了自己的同胞,而且這位同胞還有意僱傭自己,李夢楊做出了當時唯一能做的正確選擇,那就是給黃三老闆打工,好看的小說:。
但是!
一天10個美分,包吃住,當然吃的是殘湯剩飯,住的是雜物間也叫柴房,這就是李夢楊現在的工作待遇。
還同胞呢,比他媽美國資本家都黑!
可沒辦法,在那種情況下,李夢楊只能認了,這初來咋到,總得先站穩腳跟吧,還成,經過了這幾個月被黃三這個同胞的剝削,李夢楊算是對1855年的三藩市有了一定的瞭解。
1855,美國,西部,三藩市,就這幾個詞兒那就知道,此時正是有名的淘金潮時期。這絕對是個大發展,大繁榮的時期,可是真的身處淘金潮,那感受可是不一樣的,這地方真叫一個亂呀!
有多亂?
1848年的時候三藩市還就是一個小漁村呢,人口就幾百人,可現在,少說好幾萬了,這能不亂?
反正黃三對李夢楊說的幾條三藩市生存法則裡,第一條就是無論什麼事兒,都別報警,因爲警察來了往往不是來抓賊的,他們很可能會一拳先把你給撂倒了,或者用‘胡椒槍’指着你的頭,問你口袋裡有沒有黃金。
另外還有一幫比警察還狠的,叫什麼什麼會,這幫人根本就不在乎法律,抓人就看自己喜惡,殺人也不在話下,給你釘上個罪名不說,還要找個公開場合絞死你!
真的是這樣,李夢楊親眼目睹過,不過,絞死人畢竟是少數,之前還傳出消息來,市政府要整頓一下警察隊伍,因爲那裡面有好多原來都是搶劫犯,殺人犯什麼的,他們自己把搶來的警徽掛上了,爲的是放出自己的同夥。
好吧,總算是有個市政府,雖然李夢楊也不知道那幫傢伙能做什麼,當然了,同樣還有法庭,監獄,反正該有的都有,只不過現在涌來了這麼多的人,什麼素質的都有,估計政府官員也沒什麼用。
這也解釋了李夢楊爲啥來登錄美國的時候沒人管他,市政府應該是自顧不暇的。
另外,那就是打工的問題,就黃三跟李夢楊說的,就是千萬別去搶白人和黑人的工作,鬧不好他們就會打你一頓,這還是輕的呢,有時候會先搶劫再打,更有甚者他們會爆你的菊花……想想就很疼啊。
是以,我們華人大多數都在從事着‘女人的工作’,就比如洗衣服,做飯之類的,就好像黃三,他都來了有七八年了,現在不就通過自己的勤勞和算計,把這個麒麟閣飯店給開起來了嘛。
說白了,不是華人不想幹‘男人的工作’,是沒辦法幹,現任加州州長約翰·比格勒甚至推行了一個法案,對華人礦工徵收重稅!
按照黃三的說法那就是,阿美利加的衙門,當然要向着洋人了……
這也解釋了李夢楊在三藩市勞動力市場的遭遇,當然了,這也有他的特殊性,他竟然會說英語,這太尼瑪逆天了!
1855年的三藩市,雖然很亂,但也繁榮,所以,一般的勞動力價格,是一個美元一天,沒錯,其實這是一個公價,比美國別的地區還要高不少呢。
可是,爲啥那個黑人半個美元就幹了呢?
很簡單,那個黑人是個奴隸,奴隸他們是有主子的,你別小看這個優勢……
這還是優勢?扯犢子嗎?
真心的就是個優勢,還不小哦。
首先,李夢楊非常認同奴隸制是罪惡的,黑人奴隸是被欺壓的,那本著名的《湯姆叔叔的小屋》,現在也是賣的非常的好,幾乎每一個白人貴婦的手上都會捧着一本,但是,。
當李夢楊知道了黑人奴隸的價格之後,他的三觀就發生了動搖。
一個黑人奴隸=800-1300美元!
這就是現在的市場報價,就這個錢,可以買下至少兩個金鱗閣飯店,以李夢楊現在的薪資來說,他這輩子恐怕都沒有機會買下哪怕一個奴隸。
你說奴隸這麼精貴,那奴隸主們得怎麼對待奴隸?
奴隸就是財產,奴隸主肯定是不想讓自己的財產貶值吧?
吃飯奴隸主得管,這是必須的,而且生病了那更要管了,死了不就是損失好大一筆錢?然後婚喪嫁娶……
這都不是誇張的,因爲奴隸生了孩子還是奴隸,那就等於奴隸主的財產增加,所以,黑奴的生活成本就非常的低。
那打個零工,50美分一天,爲啥不幹呢?
黑人奴隸如此的強悍了,那這幫傢伙就可以在勞動力市場橫着走嗎?
還真不是,我們華工比黑奴還猛,還橫!
知道爲啥那天李夢楊就沒在勞動力市場上看到黃皮膚的嗎?
搶手啊!
一般來說,華工一天30美分就幹了,真的,真的是這個價,要不然那個白人老闆怎麼見到了李夢楊就要拉走呢?
華工是出了名的能幹,能吃苦,而且要的報酬還低,30美分他們就滿足了,都不用包吃住,唯一的劣勢也就是語言不通,大多數人不明白你們美國人說的是什麼玩意。
那爲啥30美分,這麼低的價格華工就幹了呢?咱們就低人一等嗎?比奴隸都低?難道大清子民都自甘下賤嗎?
這個事兒,李夢楊一開始也想不明白,可是在黃三給他算了一筆帳之後,他就明白了。
現在的滿清,用的還是銀本位,一兩銀子的購買力還是相當不錯的。而到了美國,一美元,差不多相當於1兩半銀子,明白了嗎?
30美分,那不就等於是半兩銀子嗎?
半兩銀子一天,這是好活呀!
就這個待遇,在大清朝你上哪找去?
華工們算的是這個賬,他們想的是,自己還是大清的子民,日後總是要回到故土的,這在現在在美國吃diǎn兒虧,沒什麼嘛,把錢賺了是真的。
所以,那天李夢楊的遭遇,真的是太正常不過了。
一個要求不高的華工,一個要求不高而且還說英語說的那麼溜的華工,你確定你不是過來搶飯碗的?不揍你?沒爆你菊花算是吊下留情了!
看來,不論那個時代,人才這都是搶手……
“哎呦!你軋着我腳了!”
李夢楊推着他的獨輪車,晃晃悠悠的就回到了金鱗閣飯店,可在走到後門準備卸貨的時候,李夢楊這腦子裡想着事兒呢不是,於是就沒注意自己車邊上多了一個小小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