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出乎他的意料,宋宋一開口,就否定了他的判斷:“誰說我要做不在場證明的?誰想的這種蠢主意?”
大法官:“……”
你這是在公然罵本法官蠢嗎?
宋宋欣賞着大法官一張豬肝臉憋的通紅,諷笑一聲道:“大法官莫不是耳聾了?我再說最後一遍,我是本案當事人,不是證人!”
“當……當事人?你怎麼可能是當事人!”大法官簡直要暴跳了。
當事人12個都死光光了,殺人的宮擎在被告席上,哪裡還來一個當事人?
宋宋慢條斯理地,走到原告席上,坐下:“我纔是本案的受害者。法官大人,你該不會連當初的案卷都沒有看完吧?這12個罪犯到底爲什麼被殺,難道就因爲他們長得醜嗎?”
“撲哧——”法官席上,其他幾名助理法官,和負責記錄的書記員,都忍不住笑出了聲。
哎呦喂,這可是恐怖而嚴肅的刑事案件,殺人案啊,他們判了十幾年的案子,手中沒有幾百也有上千的審案經歷了,從來沒見過一樁案子的當事人,可以這麼搞笑的。
宋宋的淡定和幽默,真的讓他們憋不住了。
大法官卻臉色發青,狠狠地瞪了同事們幾眼,這才壓抑着怒氣,衝宋宋道:“你怎麼可能是受害者?當時你纔多大?你怎麼受害了?莫非你也被宮擎給殺——”
說到一半,大法官忽然想起了什麼,他猛地停住,面容失色地,拼命翻案卷,只見在案卷中間的部分,一行小字交代了這個案子的真正受害人——宋君華,12歲,帝國中學的學生,補課回家路上被12名小流氓糾纏。因保護未成年人,該受害人不做提審。
當年,宋宋年齡太小,帝都警局只調取了馬路附近的監控錄像,確定是她進入了小巷子又出來,時間點剛好是12人死亡前後,而且在12人手臂上提取到了宋宋的指紋,便直接把她列入受害者,而不必提審本人,記錄證詞。
畢竟本案的重點,是死去的12個小流氓。
可如今,宋宋已經年滿18歲,是法定的當事人,完全可以出庭!
大法官額頭沁出了冷汗,該死,竟然遺漏了這麼重要的信息。
都怪他一心只盯着宮擎殺人的證據。
他怨毒地咬着脣,不甘不願地看着宋宋:“你說的對,你是重要當事人,有權利在本案中出庭。只是……你只能陳述和案件有關的事實,不能爲宮擎作證!”
他兇巴巴地道,已經不想維持那個儒雅平和的法官形象了。
這臭丫頭,他阻止不了她進法庭,但,卻能合理阻止她給宮擎作證!
旁觀就旁觀,讓你旁觀一下你男人是怎麼死的,哼!
“放心,一切以法律爲準。”宋宋平靜地道,淡定地坐在那裡,雖然語氣如此淡然,卻讓人根本不敢小覷,反而對她生出了淡淡的敬畏之心。
這女孩兒突然出現,一定有什麼了不得的巨大證據吧?
大法官心頭也在打鼓,他眼珠子一轉,頓時想了一個餿主意,對身邊的助手耳語幾句。
那助手便悄悄地從後門離去。
臭丫頭,整死你還不有的是辦法?
既然你非要趟這趟渾水,我就讓你身敗名裂,看你一會兒還能不能坐的住!
宋宋淡定地坐在原告席,但她眼神敏銳而警覺,大法官雖然只和助手說了兩句話,她便眯了眯眼,淡淡吩咐路副官:“出去看看情況,必要時,可以下手狠一點。我會負責善後。”
路副官得令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