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哭了多久,方旭作爲一個武者,蹲在原地都有些雙‘腿’發麻,‘胸’口熱熱的,全是溼淚。
這種溼淚,不知道包含了多少心酸,不知道包含了多少絕望,也不知道包含了多少無助和委屈。
秦嵐哭的痛快,哭的灑脫,哭的方旭也成了一個溼人。
哭過之後,秦嵐終於收住了聲,止住了淚,但這一臉暴雨梨‘花’的模樣,讓方旭瞬間又想起了當時在新河橋上的事情,同樣也是哭,現在也是哭,妝都哭‘花’了。.第一時間更新
不過那個時候方旭想笑,而現在,方旭覺得心塞。
看着坐在地上的‘女’人,方旭擡手‘揉’了‘揉’她腦後的秀髮:“姐,別哭了,都過了,一切都會好起來的,還是那句話,你失去了一些東西,但你會得到更多的東西,並且,失去的全是渣,得到的全是寶。”
“謝謝你。”秦嵐吸着鼻子,口齒不清的說了一句,隱隱約約聽得出來是感謝。
“姐,去洗洗吧,現在很難看的。.第一時間更新 ”方旭強笑一聲,故作輕鬆的打趣一句。
秦嵐也不知道是怨,還是嗔,或者是怒,眼神擡起,瞪了一下,之後在方旭的攙扶下站起身來,臨走時也沒有看遠處昏‘迷’的男人,徑直走進了洗手間,隨後傳來水聲。
秦嵐關上洗手間的‘門’之後,方旭無奈的低頭看着自己身上的衣服,稀里嘩啦一大片,美‘女’也是人吶,什麼鼻涕眼淚,這一把一把的全都‘弄’到方旭身上了。
無奈的脫下外套,把裡面的襯衫給脫掉,之後套上外套,免得身上的傷疤嚇壞人。
還好外套沒溼。
方旭走進廚房,開始洗滌自己的襯衫,得虧現在是夏季,洗一洗,抖一抖,一會就能穿了。
洗完衣服方旭找了半天,才找出吹風機,之後在廚房開始烘乾。
就在方旭整理衣服的時候,秦嵐也收拾乾淨,洗了臉,卸了妝,整個人顯得更加端莊,衣服雖然還有一些褶皺,但原來的秦嵐,已經回來了。
哭過之後,秦嵐的眼睛有些浮腫,不過秦嵐自己清楚,她的心已經沒那麼疼了,她也已經想清楚了,這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如果她真的不姓秦,那麼她會更加自由。
以前秦嵐不知道夢想過多少次,夢想過生在普通人家,現在她的夢想實現了,這有什麼好痛苦的?這應該慶祝纔對呀。
剛纔秦嵐也是一時間‘迷’茫了,畢竟三十年了,有人突然告訴她,說她是野種,這換成誰,誰也受不了啊!
可現在一切都清醒了,她知道,這是一個新的開始。
秦嵐離開洗手間,順着吹風機的聲音找到了廚房,就見方旭正在烘衣服,一想到剛纔自己的樣子,秦嵐臉‘色’忍不住有些忸怩,不過心裡也是暖暖地。
方旭好像感覺到有人,回頭一瞧,只看秦嵐靠在‘門’旁邊,打量着自己。
方旭苦笑:“姐,我跟你商量一件事好不好?”
“嗯。”秦嵐的嗓子現在有些乾啞,嗯出來的聲音都有些粗。
“這個,下次你再找我,如果你感覺自己會哭,你提前知會一聲,我到時候好準備雨衣,即便不準備雨衣,也多準備一身換洗的,省的麻煩。”
“去你的。”秦嵐一白眼,兩步上前打了方旭一巴掌,嗔怪道,這小子,現在都這個情況,還打趣自己呢?
方旭卻笑了起來,看來秦嵐心裡應該沒問題,他是多擔心這件事會影響到一個人的心靈,到時候會出現一些心理問題,這就比較難處理了。
就說上次在宴會中,方旭看到了莫志傑,看起來莫志傑沒什麼變化,而且還有些變好了,至少沒有以前那麼不可一世,可方旭看他的眼神時,總有一個感覺,莫志傑好像成熟了。更多更快章節請到。
或者不是成熟,而是一種深邃。
具體方旭也不知道是什麼,但方旭清楚,莫志傑已經變了,不再以前那個傢伙了,至於變好還是變壞,這個方旭也拿捏不準。
“我來幫你吧,把你衣服哭溼了,家裡也沒有男人的換洗衣服。”秦嵐上前拉過方旭手裡的吹風機,聲音有些沙啞的說道。
走到方旭面前接過襯衫的時候,秦嵐的眼神所過,看到了方旭身上的疤痕。
雖然方旭手快,一下子把外套合上,但秦嵐確確實實已經看清楚,她自信自己的眼力沒問題。
“你——”
“姐,我先出去喝點東西,這裡就麻煩你了。”方旭不等秦嵐問話,直接轉身跑了出去。
他不太喜歡有人喜歡他以前的事情,或者說,不太喜歡有人看到他身上的疤痕。
以前被郝夢他們看過一次,方旭那也是沒辦法,還好郝夢沒有真的嚇壞。
看着方旭的背影,秦嵐若有所思起來,沒瞧錯的話,那是疤痕,數量不少。
秦嵐沒想要方旭身上會有這些東西,雖然方旭不管冬季還是夏季,都是長‘褲’長袖,即便在家裡,也不會脫掉長袖,但她以前沒想過這些問題。
甚至都沒有考慮過方旭爲什麼只穿長袖,這些生活的小細節,是非常容易被人忽略掉的。
可現在,秦嵐好像明白了方旭不脫長袖的原因。
※※
十多分鐘,衣服差不多已經幹了一半,秦嵐也沒有繼續吹,而是放在了陽臺,幫方旭掛了起來,反正現在方旭還不走,先風乾一下,比吹風機還好。
回到客廳中,秦嵐再一次把目光投向了自己的‘哥哥’,眼神中帶着一絲恨意。
方旭坐在沙發上,這時也開了口:“姐,這人怎麼處理?‘交’給警察?”
方旭的意思很清楚,‘交’給警察,告他強j,還意圖謀殺,如果是以區委書記的身份去告,那效果更好。
不過要是真的這樣做了,秦嵐的名聲也可能會受損。
當然,這是其次,畢竟她是受害者,華夏境內的百姓都有一個特點,就是比較容易同情弱者,同情受害者。
只不過,秦嵐不想這樣處理,她雖然很討厭這個‘哥哥’,也討厭秦家,但畢竟她已經不是懵懂少‘女’了,有些事情不能這樣做,做的太絕,對大家都沒有好處。
“我想給秦家打個電話,跟他們好聚好散,畢竟,他們養育了我十幾年。”秦嵐考慮着開口。
“你是想用他的事情,來要挾秦家?如果他們不好聚好散,你就把他告發出去?”方旭反問。
秦嵐點頭:“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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