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天來臨,方睿吃過早飯後,與史密斯來到了森林當中。
昨天傍晚的時候,負責放哨的傑克看到了一頭行屍出現在山莊附近,因爲欄杆的存在,這頭行屍被擋在了外面。
這可不是一個好現象,只要有第一頭行屍出現,就意味着在未來的日子裡,靠近山莊的行屍可能會越來越多。
衆人商議了一下後,決定主動出擊,將樹林當中的行屍清理一遍。
森林內部的地勢崎嶇不平,不但倖存者行走速度緩慢,行屍移動時更是磕磕絆絆,時不時會被絆倒,然後卡在某處地方,天長日久甚至會變成“盆栽”!
即便是穿過森林的行屍,身體上也到處都是破損的痕跡,掉皮掉肉只是平常,有一些行屍的身上甚至插滿了折斷的樹枝。
人類的皮膚根本無法與動物的厚皮相比,尤其是在開始**的情況下,脆弱的簡直就跟爛豆腐一樣。
發現這一現象的倖存者們認爲,只要堅持幾年的時間,行屍就會徹底的從這個世界上消失。
如果事實果真如此的話,那對倖存者們來說無疑是天大的好消息,要知道這種缺衣少食又擔驚受怕的日子,每一刻都是折磨。
方睿和史密斯兩人雖然都帶着槍械,不過在清理行屍的時候,兩人使用的卻都是冷兵器。
這樣不但可以避免浪費子彈,同樣也可以防止槍聲引來不必要的麻煩。
史密斯使用的是一把弓箭,相比槍械來說,他更鐘情於這種古老的冷兵器,在搜索清理的過程中,他每一次開弓拉箭,都會準確命中行屍的頭部。
對於力大手穩的史密斯來說,打這種移動緩慢的靶子,簡直是輕而易舉。
方睿拿着大砍刀,另一隻手舉起盾牌護住身體,攻擊行屍的同時,也能夠最大限度的保護自身安全。
因爲這種清理工作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事情,所以兩人顯得十分悠閒,清理的同時還能閒聊幾句。
“史密斯,你覺得是否可以使用一些辦法,將靠近山莊的行屍引到其他地方?”
方睿這兩天一直都在思考這個的問題,單純的防禦根本無法解決安全隱患,若是不盡快解決附近的行屍,他們將會變得更加被動。
“或許我們可以弄一些行屍感興趣的東西,比如新鮮的血肉,按照我的觀察,行屍就是通過嗅覺來尋找活人。”
將一支利箭從行屍的腦袋上拔下來,發現箭桿已經嚴重破損後,史密斯有些惋惜的搖了搖頭,將箭頭和尾翼摘下來,又將損壞的箭桿丟掉。
這種箭桿已經不能再用,否則很有可能傷及自身。
方睿走到行屍附近,確認沒有行屍之牙後,轉頭看了一眼小鎮的方向。
“我有一個想法,不過做起來有些費力,可若是能夠成功的話,至少鎮子上的行屍將不會對咱們造成威脅。”
聽方睿這麼說,史密斯也來了興趣,只要能夠將威脅山莊的行屍解決,他倒是不在乎什麼危險。
“說說看,你打算怎麼做?”
方睿倒也沒隱瞞,這件事情想要完成,肯定少不了史密斯等人的協助,講出來也可以聽聽他們的意見,看看是否有不足的地方。
“在小鎮的加油站附近,有着一處面積很大的停車場,我的計劃就是咱們開車過去,再利用障礙物將周圍遮擋起來,只留下一條可以撤離的通道。”
“接下來咱們就利用鮮血將行屍吸引過來,然後利用燃油和爆炸物集中清理,只要咱們操作得當,至少能幹掉三分之一的行屍。”
這樣做的另一個目的,其實也是爲了收集行屍之牙,當然方睿肯定不會說就是了。
方睿的計劃其實很簡單,唯一的限制就是足夠的燃料和爆炸物,加油站和鎮子裡或許能弄到一些,但是爆炸物想要收集就有些困難了。
包括方睿在內,山莊裡的所有人都不懂得如何製造簡易炸藥,現在唯一能用上的東西,就是方睿從遊戲中帶回來的手雷。
只是這些手雷加起來也不到十顆,用於對付數量最少上千的行屍,這些手雷還遠遠不夠!
要不要再進入遊戲一次,專門收集一些手雷?
方睿有些心動,手雷這種東西雖然需要手動投擲,但是殺傷力卻不容忽視,可以說是一炸一大片。
哪怕行屍對於頭部以外的傷勢近乎免疫,可若是被炸得缺手斷腳,那同樣也會影響行屍的行動。
想要爬到山莊,沒有一年半載的時間根本辦不到。
確認這個辦法應該有效後,方睿在心裡拿定了主意,等回到山莊之後,就立刻進入遊戲當中搜一波物資。
接下來的時間裡,兩人沿着森林開始繞圈,將附近的行屍全部清理乾淨。
在外圍肯定還會有更多的行屍,不過方睿並沒有急着去清理,只要行屍沒有靠近山莊,讓它們在森林中晃盪一段時間也沒問題。
完成了清理工作,兩人又在樹林中佈置了幾處陷阱,用於捕捉野雞一類的動物,拿回山莊用來改善伙食。
返回的過程中,方睿無意間看到了一條河流從森林間穿過,附近還有一座面積不是很大的湖泊。
隱約間他似乎看到河邊有什麼東西在蠕動,下意識的湊過去看了一眼,立刻看到一條黑乎乎的大魚躲在水草中。
看到大魚的方睿心中一喜,對着史密斯招了招手,然後又用手指了指河邊,用手掌做出魚兒遊走的動作。
史密斯會意的點了點頭,將弓箭搭在弓弦上,緩緩靠近方睿所在的位置。
移動到河邊後,史密斯朝着河邊掃了一眼,直接將手中的利箭射出。
水面蕩起一**的漣漪,那條大魚被利箭射穿了身體,拼了命的朝着河水中央的位置游去。
只是這河水十分清澈,最深的地方也只能沒了膝蓋,哪怕大魚游到了小河中央的位置,岸上的方睿依舊看得清清楚楚。
連鞋子都沒脫,方睿直接進入水中,將那條大魚給抱了上來。
這是一條重量足有三十多斤的大傢伙,雖然不知道具體的種類名稱,不過看它一身緊密細緻的肉質,味道肯定錯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