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身奸商的輕安侯早已經沒了花花大少風流倜儻的勁頭了,挽着袖子,扇子插在後脖領子上,裂着衣服,一樣一樣的看着這些可以給自己帶來幾十甚至上百倍利潤的半獸人眼裡的“破爛們。”臉上的興奮和滿頭大汗,伴隨着唾沫橫飛的沒邊忽悠,真是痛並快樂着。
負責付錢的大佬楊,已經從輕安侯的興奮裡感覺到了這裡面的巨大利潤,這個時候往外撒錢格外的敞亮,絲毫也沒有心痛的感覺,就盼着輕安侯能喊出,一個價值一根金條的收購價,那意味着至少價值上百甚至上千的利潤。
他不知道那個五十個銀元的水晶頭骨,在中土纔有一個,精靈也只有一個,這個是第三個,拍賣的話估計的值上萬根大黃魚了。
那個東西輕安侯已經決定做爲送給赫痞子結婚的禮物了,這樣的禮物輕大官人才拿的出手嘛。
“爛匕首一把,五十個銅板!”輕安侯高喊着,這些個土老帽連當年享譽中土的神兵魚腸都不認得,雖然生鏽了,但是幾百根金條還是值得的。
“雜色石頭珠子一竄,三十個銅板!”哈哈,這個可是夜明珠的手串啊,看來這上千年半獸人劫掠中土得了不少好東西啊,可惜這些土鱉根本就不識貨,這下又是幾百根金條入賬了。
“恩?這…啊,一車爛銅頭,給他五個銀元吧,這銅都鏽了,沒啥用。那個把車也留下好了。”嘿嘿,這不是滿金王國被搶走的十二聖獸銅像嘛,哈哈哈這個可是無價之寶啊。
“爛手杖……”輕安侯的眼睛裡閃過一陣流光,“這個破玩意不值錢,不過本大官人看着天色也黑了,你手裡的燈籠正好照亮,我個人出一個銀元把你那燈籠給我吧。”
說着輕安侯自己掏出一個銀元買下半獸人手裡的燈籠,把燈籠上的木棍一撇,把手裡的爛手杖往裡一挑,正好。“唉,這個當燈籠杆整好,給我吧省的你撇了,這裡還有一張演唱會的票,看你這麼遠給我送燈籠,就給你吧,快去一會兒結束啦。”
看着美滋滋跑進牧野城的半大半獸人,輕安侯哈哈哈哈一陣輕笑,“這小子猴急猴急的。”
轉身看看瞅着自己的大佬楊,無所謂的說到,“這個燈籠就不用上賬了,我看着喜歡,就當是我自己買的吧。”
說完,看了看手裡的燈籠:“小燈籠啊,小燈籠,看着就喜歡,做的咋這麼好看呢。”
在傍晚的夜色中沒有人發現,他的目光瞟向的正是那個挑着燈籠的爛手杖。
牧野的狂歡足足舉行了三天,就連沒事在城外閒逛的半獸人都扭着屁股,哼哼着:“只有雙旗最牛掰,沒地比那帥,只有那最牛掰,要來剛快來……”
城外的雙旗商品交易會也是各位的成功,半獸人都議論紛紛,別的流Lang商人來到這只是賣東西或者是換東西,還是來自雙旗的老子敞亮啊,竟然真金白銀的買東西,你看這賣破爛的錢不僅換回來一大堆的雙旗高級貨。
而且這兜裡還能剩下幾個銅板,這下咱們也是有錢人了。哈哈要不把家裡的婆娘也賣了,買兩個人類的女奴隸?你看那小妞的屁股,那大腿,那胸脯真是勾人啊。
輕安侯可是大豐收啊,來的時候一萬多人,人拉肩扛只有一千多輛車,回去的時候五萬多人,四千多輛車,還都是牛拉的,還是兩頭牛帶着一個小牛拉的。一部分乞活軍的家人和換來的一萬多強壯的人類奴隸跟着隊伍回到了雙旗。
十萬魔族大軍暫時沒動,誰知道半人馬會不會尾隨偷襲啊,畢竟當初襲擊雙旗的並不是虎族的虎崽子,而是半人馬。這裡面要是沒有貓膩鬼才相信。
六萬乞活軍護送返鄉的隊伍到了鹹水河邊,在狐族的地方紮下了營地,狐族將是未來落日草原聯絡反抗半人馬勢力的據點,那些認同獅吼雄獅之王身份的部族也遷徙到了這裡。
乞活軍全是騎兵,騎得正是原本在草原非常普通的河套戰馬,雖然半人馬禁止其他草原部族養馬,但是虎族並不在此列,不過可惜乞活軍的戰馬都是被閹割過的,這樣可以另戰馬更加聽話。
虎族的馬場在草原的東部,半人馬的地盤內,這樣是半人馬爲了防止馬種外流,而每年供給牧野之城的成年戰馬也都是閹割過的。沒有好馬就控制不了草原,可惜虎不半藏這個白癡還覺得,在半人馬的地盤養馬,佔了多大便宜似的,殊不知人家收拾他跟玩似的。
只要控制了虎族的馬源,生來就是騎兵的半人馬,在草原就近乎於無敵的存在,兩條腿在茫茫原野能幹的過四條腿,那不是戰爭片,那是喜劇片,還是無厘頭的。
幾乎原來在牧野之城的所有部族都選擇了北上到鹹水河附近定居,那裡力雙旗比較近,可以更多的通過雙旗吸收整個魔域的文化,而且那裡更是這個世界貿易的綠色通道,同時又有強大魔族和雙旗軍保護何樂而不爲呢。
那位神秘的雄獅族後裔,未來的草原大汗,獅吼答應了今後保證讓大家都能吃上飯,穿上衣,再也不會發生,殺子充飢的事情了,年老的半獸人也不用在五十歲的時候自殺變成越冬的糧食了。而且赫大人會幫助半獸人慢慢的將禍害草原的魔狼解決掉。
其實,按赫痞子的意思,原本想把這些部族裡的人類奴隸都解放了,但是蒙茵和輕安侯一齊制止了他,現在的魔域除了精靈和雙旗已經沒有私人奴隸外,其它地方奴隸還是個人神聖不可侵犯的私有財產。
半獸人的奴隸就像他們的牛羊,是屬於整個部族的,這些奴隸擔負着半獸人不能完成的一些日常工作,如果把這些人類奴隸解放了,那麼整個半獸人都會強烈的反對。甚至有可能赫痞子成爲整個魔域的公敵。
而且那些奴隸有很多都是世代爲奴的自身的奴性很強,已經早就沒有了自尊,習慣了做牛做馬的生活,如果讓他們成爲自由民,很可能會發生不可預料的後果。
赫痞子有些不服氣,竟然還有人願意當奴才,給他們自由居然還會亂套,這個世界到底怎麼了?鬼才相信。
蒙茵見赫痞子不服氣,倒也沒說什麼,其實魔兵又如何不是魔族的奴隸呢,對於弱者來講,有時候屈從強者比自己做主是一種更好的選擇。
她給赫痞子出了個主意就是從半獸人手裡收購那些五到十歲的孩子,那些孩子一方面已經習慣了嚴酷的管理,非常的有服從性,另一方面把他們帶到雙旗後可以讓他們上學,將來當兵,做工都很勝任,最重要的是他們將拋開奴隸的身份,成爲自由民。
輕安侯在旁邊溜縫道:“而且這樣,還能改善那些人類奴隸的生活待遇,你想想當小孩可以賣到少年甚至成年人的價格時,那些地位最低賤的女奴將不在成爲越冬的糧食和發泄獸慾的公共用具了。她們該多感謝你啊。”
赫痞子低頭嘟囔着:“感謝我,感謝我什麼?感謝我把她們都變成老母豬嗎。”
奴隸的事情只能是慢慢來,只有歷史的車輪滾到一定程度的時候,一箇舊的社會制度纔會被新的制度所替代,而此時的魔域,連國家的概念都沒有,就好像原始的部族社會,就連社會制度最先進的中土人類,也不過是邦國而已,一個邦國不過是一座小城市而已。
想要在戰亂紛紛的時代,廢除最野蠻的奴隸制度幾乎是不可能的,這個時代崇尚的是在力量基礎上的**。也就是說只有你擁有足夠的力量的時候,你纔有資格談所謂的**,**就是上位者對下位者得賞賜罷了。可是那個時代又不是這樣的呢。
在所有的部族裡,只有狼頭人和狗頭人不願意南下,他們的理由是祖地難棄,而且這裡的狼頭人和狗頭人只是虎崽子的打手軍團,並不是整個部族,他們的部族在靠近落日草原東部接近半人馬控制地的邊緣,那裡居住着二十幾萬的狼頭人和狗頭人。
這裡的五萬多狼頭人和狗頭人只是整個狼頭人和狗頭人部族派過來的一支軍隊,首領也不是部落裡的族長,代表不了整個部族的意見,如果他們也北上鹹水河,那麼很可能整個部族都會被半人馬殺戮。
對於這個理由魔族大軍的管理層勉強能夠接受,在半人馬發動政變後,一直做爲落日草原最有名的爪牙和狗腿子,不管跟着誰都能混的風生水起,他們的部族早就已經不是單一的部族了,而是部落聯盟,兩個強大的部落聯盟。
比如狗頭人,就包括獒人部落、邊牧部落、豺人部落、黑背部落、高加索部落、泰迪部落、沙皮部落、鬃獅部落等等二十幾個部落。
而狼頭人也是由灰狼部落、白狼部落、孤狼部落、南郭部落、紅帽部落五大部落組成的。
這五萬多狼頭人和狗頭人雖然只是他們各自部落的一部分,但卻是其中的精銳,大多是青壯,戰力可觀,如果強迫他們北上,確實他們原本的部落有幾大的可能會遭受到滅頂之災。
到了那個時候這五萬多爪牙恐怕就會變成巨大的隱患了,這些狼心狗肺的傢伙會把全部的怒火發泄到逼迫他們北上的赫痞子頭上,到時候就不好收拾了。
爲此蒙茵給赫痞子兩個選擇一個是全殺了,省的將來這些傢伙重新淪落爲半人馬的幫兇,另一個選擇就是把他們留下來,出足夠的價錢扶植他們,讓牧野成爲北方草原和南方半人馬的緩衝區,不過這些傢伙能靠的住嗎。
殺掉嘛,赫痞子下不了手,雖然他能把虎族殺得雞犬不留,可是這五萬多可是降兵啊,說書的都說了當年楚霸王殺了二十萬秦軍降兵才丟了天下,讓劉邦這個痞子撿了便宜的。自己哪能那麼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