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第270章 再問一句,憑什麼?!

第270章 再問一句,憑什麼?!

這一次,蘇白在庭審場上提出來的並不是無罪辯護,而是有期徒刑。

因爲在這場庭審中,根據所掌握的情況和線索來講。

當時的何平,是在執法期間與周立產生了衝突。

基於這一點,以及具體的經過,對周立的判定,肯定是有罪。

這場庭審無罪辯護是不可能達到的。

在這種情況下,進行減刑的辯護,是最有利於當事人的。

當然了。

有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兩者之間是有區別的。

十年是有期徒刑一年判緩,同樣是有期徒刑。

不過.…

這場判決到底判多長時間,對於這個還需要審判長來決定。

.

而蘇白提出來的有期徒刑,讓公訴人蔡萬強覺得,蘇白簡直是胡說八道!

TMD就是扯淡!

爲什麼.…?

因爲何平在當時是執法人員,執法人員雖然說有一定的過錯,但是在執法的過程中,被相關人員致死。

一審判決死刑,在蔡文強看來理所應當,就應該這麼判。

這麼判,沒問題,完全沒問題!

畢竟如果不這麼判的話,那麼執法者,還怎麼維護執法的尊嚴和權利?

可是.…

被告方委託律師,既然直接要求減刑到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緩,死刑。

從死刑到有期徒刑,這中間可是有着巨大的差距和鴻溝!

蔡萬強在聽到蘇白的陳述後直接開口:“我想請問一下,被告人委託律師。”

“你方認定這個罪行較輕,是怎麼認定的?”

“有沒有什麼依據?”

“檢方控告被告人周立死刑,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被告人周立,在城管局人員何平,進行執法期間,利用自己攤位上的水果刀,對於何平的胸前位置,進行了刺穿動作。”

“導致了何平傷及到了身體的關鍵部位,造成了最終的死亡結果。”

“周立在城管局人員的執法期間,對於執法人員進行故意傷害,這種行爲是什麼行爲?”

“這種行爲已經屬於嚴重傷害他人行爲,並且是嚴重傷害執法人員,致執法人員死亡的行爲。”

“說白了!”

“意思就是,周立在整場過程當中,對抗執法人員,並且有意對執法人員進行暴力行爲。”

“從這一點上來說,周立的故意性,成立!”

“從結果性上來說,周立造成了執法人員的死亡是結果。”

“基於以上週立的行爲,對抗執法造成執法人員死亡具有故意性質,嚴重影響社會,違背社會公序,不應該減輕處罰。”

在蔡萬強陳述完畢後,蘇白沉默了幾秒。

不是因爲別的.…

只是因爲蔡萬強的陳述有一定的道理,但不多!

從結果上面來說,周立的確導致了何平的死亡,但是那是有原因的。

並且不是蔡萬強所陳述的那樣,不是對抗執法。

就像是蔡萬強陳述的,故意性來講,完全就是瞎扯淡。

爲什麼?

因爲在整個過程中,這個案子不是執法,而是兩個人的衝突和矛盾引起的。

按照公訴人陳述的,好像是周立故意對抗執法人員一樣。

但實際上呢?

實際上是什麼情況?

實際上是周立被數名執法人員圍住,起了衝突,最後意外導致了何平的死亡。

而不是周立一開始就拿着刀上來就幹。

公訴人的陳述完全是站在何平的角度上,去進行陳述的。

並沒有站在客觀的事實角度上進行陳述。

就按照公訴人陳述的一點——周立故意傷害?

事實上是周立沒有辦法,是在捱揍的過程中去拿刀,想要反抗,想要保護自身而做出的行爲。

面對公訴人的迴應,蘇白舉手示意:

“審判長,我不認同公訴方的陳述,我方想請當事人周立,能夠描述一下當時現場的具體情況。”

“有具體的情況才能夠了解相關的事實,而不是聽某一方進行爭執。”

“基於這一點,我想請周立還原當時具體情況。”

林友平在聽到蘇白的申請後點了點頭:“同意被告方訴訟律師的申請。”

“請當事人周立,描述一下當時的情況。”

林友平作爲本次庭審的主審判員,對於這個案子沒有什麼傾向性。

就像是當初的那個齊豐案,他之所以判定齊豐無罪。

就是因爲要推進法治的進步。

事實上,齊豐案得到了最高院和最高檢的指導,現在已經運用到了某些庭審判決當中。

算是推進了法制的進步。

不過話說回來,這一次,他對於周立這個案件進行審理。

同樣是蘇白進行代理辯護的,他也很好奇並期待,蘇白會拿出什麼樣的觀點,來對於周立進行辯護。

.

法槌敲響。

被告人席位上,周立有些緊張不安,看了一眼律師席位上的蘇白。

緊接着擡頭看向正前方的審判長,從他的視角開口描述了一下大致的事情經過。

“審判長,我可以慢慢說嗎?”

“可以。”

“好的,謝謝審判長。”

對於林友平的人性化審判,周立鞠了一躬,才繼續開口陳述。

“我們那一片是個小商場,說是小商場,其實就是商場搭建起來的攤位,攤位一個月不少錢,提供給我們這些商販。”

“我的那個位置好,還便宜,其實有不少人眼紅。”

“當時說的是可能會有領導對我們那片進行視察,然後要求我們怎麼怎麼樣,要合規合範.…抓的比較嚴。”

“.….”

周立作爲一名小商販,對於某些法律知識點,或者說,對於在庭審上交代的,能夠讓審判長具有傾向性的法律解釋,不是太清楚。

在陳述的過程當中,一直沒有強調案件發生的重點過程。

現在已經講了,大概將近十分鐘的時間。

如果再這麼下去.…很有可能會影響審判長,對於關鍵問題的把控。

於是蘇白舉手示意,對周立進行提問時的詢問。

針對蘇白提出來的建議,林友平同意了。

緊接着,蘇白開口詢問周立:

“根據你剛纔的陳述,你能簡單的說明一下當時的爭吵情況發生矛盾的情況嗎?”

“好的.…”

周立點頭,聽到是蘇白詢問自己,輕呼口氣,繼續開口。

“當時爭吵情況和爭鬥情況是我抱怨了幾句,然後他們幾個人就把我圍住了,並且開始挑我的刺,甚至告誡我,讓我以後不要再擺攤了。”

“我就問他們憑什麼?”

“這個攤位是我每個月花錢租過來的,憑什麼不讓我擺攤?他們沒有權利不讓我們擺攤。”

“雖然說這一片區域的確是歸他們管,但是他們不能隨意的,不讓我們擺攤。”

“換攤位的事情我都沒說什麼,現在又不讓我擺攤了,我心裡不僅積累了家裡的事情,又出現了那天的矛盾,更生氣。”

“然後就和他們吵起來。” “越吵越兇,他們就要搶我的攤子,說我有什麼違規行爲,我不同意就和他們扭打在了一起。”

“我一個人和他們相比,肯定不佔上風,然後就動刀了.…”

蘇白繼續開口:“那麼伱這把刀,原本是做什麼用的?”

“這把刀.…原本是削水果用的,因爲隔壁攤位還有其他攤位的人比較好,有時候會送點水果什麼的,有時候有些人一時半會找不到自己的工具了,我這把刀有時候還會借給他們削點東西。”

“有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你說的?”

“有有有,周圍鄰居他們的都知道,還有就是我這把刀用了很長時間了,我都不帶回家的,一直都在攤位上放着。”

蘇白繼續詢問關鍵問題:“那麼當時你在衝動進行行兇的過程當中,是處在一個什麼樣的局面,這一點能夠細說一下嗎?”

“還有就是你爲什麼要動刀?”

“是在什麼情況下進行動刀,當時你的心情是什麼樣的?”

面對蘇白了,這幾個關鍵性問題,周立沉默了幾秒,然後一五一十的都說了出來。

“當時是他們幾個人對我動手,我真的沒有辦法了.…”

“何平是打我打的最狠最兇的那個,我本來家裡面當時就經歷了那麼多的事情,我心裡很鬱悶,現在又被打,然後我就想起來自己這麼長時間的委屈,還有就是我想着要阻止他們繼續打我。”

“當時腦子一熱就去拿刀了。”

“拿刀的時候,他們還在那裡罵我,罵我讓我滾,說什麼有本事就捅死他們,還警告我,讓我以後小心點,不要在這邊擺攤了。”

“何平仗着自己身子高,甚至還過來推我,給了我一拳。”

“然後就出現後續的事情了.…”

蘇白:“按照你的說法,是你們先有了語言上的矛盾,然後再有了肢體上的矛盾。”

“對面幾人在一起毆打你,然後你用刀的目的是爲了進行反擊和保護自身對嗎?”

“對,我當時想的就是他們太欺負人了!”

“好的!”

“那我想請問一下,在最初一開始的時候,是你先動手的,還是他們先動手的。”

“這個.…”周立猶豫了幾秒:“當時他們罵罵咧咧,然後我氣沖沖的上前跟他們理論,後面我們互相推搡。”

“我記得是他們先推搡的。”

“好的。”

“謝謝你的回答。”

蘇白點頭,而後看向了自己的訴訟材料,然後看向公訴人席位:

“基於剛纔周立的回答,再結合着執法方提供的相應證據以及路人證言等事實依據。”

“可以看的出來,周立剛纔的回答沒有任何的傾向性回答完全是由自己的主觀進行答述。”

“在案發的整個過程中,可以明顯的看出來,主要過錯方並不是周立。”

“因爲在一開始的過程當中,周立只是在言語上進行了抱怨,隨後進行罰款,而後又在其他人的推搡之下,扭打在了一起,吃了虧取刀。”

“取刀的時間並不算長,並且刀並不是進行事先準備的。”

“這件事情也完全可以看做,周立只是在進行着防衛行爲。”

“根據防衛的有關論述,不法侵害在實施當中。”

“其他幾人是不是在對周立進行毆打?是的!”

“這個不法侵害,有沒有中止?”

“沒有!”

“在這個條件之下,周立取刀,並且對方依舊實施着言語上的暴力,甚至有實施行動上的暴力的巨大傾向。”

“在這個行爲中.…”

“周立對於幾名人員進行了反擊行爲,對於何平有了傷害的行爲。”

“基於這一點,我方認爲我方並不屬於故意傷害的性質,無論是從傷害的角度來講,還是從故意的性質來講。”

“都不存在主觀的故意和傷害等行爲。”

“我方申請審判長判定此行爲爲防衛行爲。”

面對蘇白的陳述,公訴人蔡萬強眉頭緊鎖。

關於這種防衛行爲,他不是沒有考慮過。

但是!

蘇白忽略了最重要的一點,這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什麼?

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有關於,何平等人的身份問題。

在擺攤的這個問題上,何平等人具有執法的權利。

這個沒有任何的問題!

按照周立的陳述,推搡並不形成致命的不法侵害,甚至可以說,在那時候已經停止了不法侵害。

針對蘇白提出來的這個防衛行爲,蔡萬強有話要說。

“我不同意被告方委託律師的觀點。”

“爲什麼?”

“因爲被告方委託律師,沒有考慮到一個性質,那就是何平等人是具有執法權利的。”

“在考慮到,周立的違規行爲,他們可以採取一定的權利。”

“所以基於這一點,那麼何平等人的行爲就不屬於不法侵害。”

“既然何平等人的行爲不屬於不法侵,那麼根據防衛行爲中條款解釋。”

“不存在不法侵害,或者是不在不法侵害的過程當中,不可用於防衛行爲。”

“也就是說,在整個過程中,周立不存在着防爲的行爲。”

“基於以上的觀點,我方認爲,周立就是屬於故意傷人致人死亡。”

“並且是嚴重性的致執法人員死亡。”

“由此,我方申請駁回被告方訴訟律師的陳述。”

蘇白:“???”

對!

沒錯!

如果按照蔡萬強的陳述的話,的確沒有任何的毛病是在執法過程當中,不屬於不法侵害。

防衛行爲是具有時效性,一旦過了不法侵害的時間,剩餘的時間就不屬於正當防衛。

而依照蔡萬強的說法是——何平不屬於不法侵害。

說白了。

最主要想要依照的還是那層身份。

可是.…城管人員有相關的執法權利嗎?

對於蔡萬強的描述,蘇白進行了反駁:

“我想請問一下公訴人,城管人員有哪些相關的執法權利?”

“城管執法權力給予了他們推搡和對於他人實施毆打或者是辱罵的權利了嗎?”

“沒有!”

“那麼他們憑什麼毆打或者是辱罵以及推搡周立?”

“這不在法律賦予他們權利的範圍之內,憑什麼認定他們的行爲是屬於執法行爲?”

“哪一條法律規定了他們可以毆打推搡辱罵公民的權利?”

“從另一個角度來講。”

“周立是什麼?”

“周立屬不屬於公民?”

“屬於!”

“難道說,周立的職業性質受到了何平等人的管轄,他們就有其他沒有法律賦予他們權利的能力了嗎?”

“我想請公訴人回答我這個問題!”

面對蘇白的這一詢問,蔡萬強微微皺了皺眉頭。

看向被告方委託律師席位,一時之間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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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12章 最後的陳述244.第244章 提起監督審查!附帶民事訟訴!第9章 瘋了瘋了,南都銀行要輸?319.第316章 侵犯不算事?呸!什麼東西!第517章 重磅!銀行爆雷案!第483章 完了完了,涉及到的人員全完了!257.第257章 證據補充再審,晉升合夥人!第17章 這純純ATM了第508章 不讓取保候審?我直接上手段!第514章 過年,見丈母孃!235.第235章 判決結果!連續質問!你憑什麼108.第108章 案情,這審判員想進去吧?387.第383章 判定完成,死刑跑不了了!335.第332章 不是,不至於吧,你提供僞造證415.第411章 經典時刻,真相重要嗎?238.第238章 涉及地域保護?四個字,問題不第16章 怎麼?你還要打離婚官司?150.第150章 繼續跟進!341.第337章 處理結果:立案,撤職,送進去第494章 兩難的境地,搬出後臺進行警告253.第253章 二審?行行行,我反手把你送進446.第442章 合議庭的態度,檢方的震驚陳述第27章 你拿出抑鬱症?有什麼用?!107.第107章 法院不受理?審判人員犯錯,機392.第388章 幕後黑手,一網打盡,百香果女第471章 震驚的被告,他怎麼知道的?第491章 背後有人,強硬的態度288.第285章 移交管轄?一審即終審,網絡熱393.第389章 想踩着白君律所,一戰成名?133.第133章 判決認定,駁回一審判決。221.第221章 扯什麼呢!來來來,你繼續辯?第4章 打官司也要人情世故294.第291章 陷入難題?出事了出事了!第479章 一條人命,就值一場酒飯?!121.第121章 當庭質問!129.第129章 三方辯訴!檢方:我不慌302.第299章 判定犯罪事實成立,小李:頂格96.第96章 案件結束,針對一審判決,提出審第20章 原來還是個小富婆225.第225章 判決結果!情節特別嚴重!五年第481章 爲母報仇作爲殺人動機,合理嗎?!326.第323章 經典提問,你沒有殺人的想法,194.第194章 對方非法侵入我家,我正當防衛123.第123章 疑罪從無,懂不懂?!138.第138章 要來就來一些猛料,全告了!第500章 涉及人員,全員判罰!279.第277章 舉報別人,自己反被抓了!361.第357章 震驚高校投毒案,情節惡劣,無367.第363章 判定結果,犯罪事實清晰,不得第494章 兩難的境地,搬出後臺進行警告435.第431章 反駁的思路,沒有證據我沒有做402.第398章 指定法院審理,塵埃落定,一個第479章 一條人命,就值一場酒飯?!368.第364章 申請死刑,重判!必須重判!153.第153章 起訴,地產老闆,銀行!兩個全233.第233章 連續質問!被告人瑟瑟發抖:再237.第237章 經典陳述!人人平等,不分369等第516章 評比八大紅圈所,委託爆炸性金融案153.第153章 起訴,地產老闆,銀行!兩個全431.第427章 醫院天價藥費?被告人有隱情!91.第91章 郭小軍:這訴訟申請:這麼牛逼?第525章 小李:蘇律師,我好想哭51.第51章 齊豐案,推動司法進步!195.第195章 判決落定!小李:期待下一場!66.第66章 不服上訴?想要推翻一審判決,做217.第217章 當庭提交非法證據!這麼大膽?第514章 過年,見丈母孃!346.第342章 不同角度的傾向性,審判長的觀446.第442章 合議庭的態度,檢方的震驚陳述第28章 蘇律師,能把對方的女律師送進去嗎?190.第190章 不是,這種情況你還要以正當防169.第169章 三方答辯,審判長:真猛!419.第415章 實名舉報,大樹轟然倒塌,這不第504章 委託人指定白君律師事務所!172.第172章 最終判決,來自靈魂的質問!第510章 幕後BOOS現身!372.第368章 百分百破案率,這破案率怎麼來299.第296章 質問執法行爲!審判長同意延期198.第198章 好傢伙!這法律條款算是被你研233.第233章 連續質問!被告人瑟瑟發抖:再343.第339章 庭審:涉及利害關係,監察無用308.第305章 處處漏洞,你還真敢質疑省檢?179.第179章 不要民事補償,只要刑事判決!436.第432章 陳述重要內容,判定第一結果!441.第437章 後續判定內容!(小果案!)335.第332章 不是,不至於吧,你提供僞造證第482章 判定合理,來自張傳成的恐慌。56.第56章 有沒有興趣,增加點別的訴求?第503章 把法官給送進去了?第498章 放長線釣大魚,釣上來了!303.第300章 經典陳述,有錢有勢可以左右法402.第398章 指定法院審理,塵埃落定,一個第12章 最後的陳述265.第265章 提起公訴,涉及多方,高達34人352.第348章 庭審上訴,申請駁回一審判決,第492章 什麼話也別說了,直接開幹!39.第39章 李律師,你也不想咱們輸吧?260.第260章 再現經典名場面!反覆反駁!59.第59章 第四次開庭!
第12章 最後的陳述244.第244章 提起監督審查!附帶民事訟訴!第9章 瘋了瘋了,南都銀行要輸?319.第316章 侵犯不算事?呸!什麼東西!第517章 重磅!銀行爆雷案!第483章 完了完了,涉及到的人員全完了!257.第257章 證據補充再審,晉升合夥人!第17章 這純純ATM了第508章 不讓取保候審?我直接上手段!第514章 過年,見丈母孃!235.第235章 判決結果!連續質問!你憑什麼108.第108章 案情,這審判員想進去吧?387.第383章 判定完成,死刑跑不了了!335.第332章 不是,不至於吧,你提供僞造證415.第411章 經典時刻,真相重要嗎?238.第238章 涉及地域保護?四個字,問題不第16章 怎麼?你還要打離婚官司?150.第150章 繼續跟進!341.第337章 處理結果:立案,撤職,送進去第494章 兩難的境地,搬出後臺進行警告253.第253章 二審?行行行,我反手把你送進446.第442章 合議庭的態度,檢方的震驚陳述第27章 你拿出抑鬱症?有什麼用?!107.第107章 法院不受理?審判人員犯錯,機392.第388章 幕後黑手,一網打盡,百香果女第471章 震驚的被告,他怎麼知道的?第491章 背後有人,強硬的態度288.第285章 移交管轄?一審即終審,網絡熱393.第389章 想踩着白君律所,一戰成名?133.第133章 判決認定,駁回一審判決。221.第221章 扯什麼呢!來來來,你繼續辯?第4章 打官司也要人情世故294.第291章 陷入難題?出事了出事了!第479章 一條人命,就值一場酒飯?!121.第121章 當庭質問!129.第129章 三方辯訴!檢方:我不慌302.第299章 判定犯罪事實成立,小李:頂格96.第96章 案件結束,針對一審判決,提出審第20章 原來還是個小富婆225.第225章 判決結果!情節特別嚴重!五年第481章 爲母報仇作爲殺人動機,合理嗎?!326.第323章 經典提問,你沒有殺人的想法,194.第194章 對方非法侵入我家,我正當防衛123.第123章 疑罪從無,懂不懂?!138.第138章 要來就來一些猛料,全告了!第500章 涉及人員,全員判罰!279.第277章 舉報別人,自己反被抓了!361.第357章 震驚高校投毒案,情節惡劣,無367.第363章 判定結果,犯罪事實清晰,不得第494章 兩難的境地,搬出後臺進行警告435.第431章 反駁的思路,沒有證據我沒有做402.第398章 指定法院審理,塵埃落定,一個第479章 一條人命,就值一場酒飯?!368.第364章 申請死刑,重判!必須重判!153.第153章 起訴,地產老闆,銀行!兩個全233.第233章 連續質問!被告人瑟瑟發抖:再237.第237章 經典陳述!人人平等,不分369等第516章 評比八大紅圈所,委託爆炸性金融案153.第153章 起訴,地產老闆,銀行!兩個全431.第427章 醫院天價藥費?被告人有隱情!91.第91章 郭小軍:這訴訟申請:這麼牛逼?第525章 小李:蘇律師,我好想哭51.第51章 齊豐案,推動司法進步!195.第195章 判決落定!小李:期待下一場!66.第66章 不服上訴?想要推翻一審判決,做217.第217章 當庭提交非法證據!這麼大膽?第514章 過年,見丈母孃!346.第342章 不同角度的傾向性,審判長的觀446.第442章 合議庭的態度,檢方的震驚陳述第28章 蘇律師,能把對方的女律師送進去嗎?190.第190章 不是,這種情況你還要以正當防169.第169章 三方答辯,審判長:真猛!419.第415章 實名舉報,大樹轟然倒塌,這不第504章 委託人指定白君律師事務所!172.第172章 最終判決,來自靈魂的質問!第510章 幕後BOOS現身!372.第368章 百分百破案率,這破案率怎麼來299.第296章 質問執法行爲!審判長同意延期198.第198章 好傢伙!這法律條款算是被你研233.第233章 連續質問!被告人瑟瑟發抖:再343.第339章 庭審:涉及利害關係,監察無用308.第305章 處處漏洞,你還真敢質疑省檢?179.第179章 不要民事補償,只要刑事判決!436.第432章 陳述重要內容,判定第一結果!441.第437章 後續判定內容!(小果案!)335.第332章 不是,不至於吧,你提供僞造證第482章 判定合理,來自張傳成的恐慌。56.第56章 有沒有興趣,增加點別的訴求?第503章 把法官給送進去了?第498章 放長線釣大魚,釣上來了!303.第300章 經典陳述,有錢有勢可以左右法402.第398章 指定法院審理,塵埃落定,一個第12章 最後的陳述265.第265章 提起公訴,涉及多方,高達34人352.第348章 庭審上訴,申請駁回一審判決,第492章 什麼話也別說了,直接開幹!39.第39章 李律師,你也不想咱們輸吧?260.第260章 再現經典名場面!反覆反駁!59.第59章 第四次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