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10點地方法院第3法庭
“那麼,審理上官御劍的法庭現在開庭!”法官說。
“辯護方,已經準備就緒!”我說。
“…………檢控方……準備完畢!”宋默檢察官說。
“哎,哎呀…………那麼!本次的審判,終於迎來了最終日。檢控方,請提出決定性的證據!”聽見宋默檢察官說話,法官一時無法接受,但還是說出來了。
“…………明白了。”宋默檢察官說。
“………!”法官又楞了一下。“那麼,宋默檢察官,請開始陳述吧!”
“恩,由於張警官的努力,租船小屋的管理員終於得以落網!昨天的法庭上,辯護方曾斷定他就是犯人。但是,管理員並未就此招認!今天,辯護人,就讓你盡情地進行詢問吧!”宋默檢察官說。
“……明白了。那麼……請證人入庭!”法官說。
那個老頭又站到了證人席上。
“恩…………這個證人,好象倒還記得,他曾在租船小屋管理室目擊到了案件。並且現在,還想不起自己的名字。”宋默檢察官說。
“證人!昨天爲何逃跑?”法官問。
“反對!證人並不是逃跑,現在,就請他爲此做證!”宋默檢察官說。
“明,明白了。那麼,請開始做證吧!”法官說。
“啊哦!昨天擅自回去,實在是抱歉了。不過,並不是逃跑了。其實是爲了……給小百合買飼料……我……那個……,和這個案件沒有任何關係啦!還有就是動機,我有什麼理由要幹這種事?昨天我所做的證言全都是真的。”宋默檢察官說。
“恩……那麼,請進行詢問!”法官對我說。
“這個男人,很清楚自己的姓名,他就是高泰,一定要證明這一點!”我心裡想。“你說你昨天走是去給小百合買飼料?”我問。
“是的,小百合可是個美食家哦。除了法國的高級寵物食品外,其它的可是一概不碰。除了街上的大型寵物商店外,哪都沒有賣的。”老頭說。
“可你是今天一早被捕的哦。爲什麼沒有回到管理員小屋?”我問。
“哦,一不小心就迷了路!”老頭說。
“證人有一點健忘的毛病。這個大家都知道!警察逮捕他的時候,他正要返回租船小屋!”宋默檢察官說。
“這種話,鬼才相信呢!”我心裡想。
“……恩……原來如此,是迷路了啊!那麼繼續吧!”法官說。
“證人,你確實是喪失了記憶嗎?”我問。
“啊,差不多,就是這回事啦!”老頭說。
“那你就不應該知道自己和案件有沒有關係!要麼,你根本就是在說謊!你很清楚你自己是誰!”我一拍桌子說。
“反對!證人曾明確說過自己喪失了記憶。想要說不是這麼回事的話,就拿出證據來給吾看!”宋默檢察官說。
“…………”我想,怎麼可能有證明一個人大腦中想的事情的證據呢。
“哼,無話可說了吧!”宋默檢察官冷笑着。
“那證人,你能證明你沒有動機嗎?是不是你對於御劍和被害者常雪福律師心懷怨恨!而對那兩個進行了報復呢?”我問。
“反對!要吾再重複幾遍汝才明白!這個證人已經喪失了數年前的記憶!怎麼可能會抱有怨恨什麼的!”宋默檢察官說。看來不想辦法證明證人喪失記憶的話,就只會遭到同樣的反駁!
“打攪一下,律師!”法官說:“你從剛纔開始,對於同一件事已經追究了數遍。就是對這個證人有沒有過去的記憶這件事。這於本次的案件有關係嗎?”
“當然,‘和這個案件沒有任何關係’,‘我沒有動機’這些證言,完全都是在說謊!”我說。
全場譁然!
“肅靜!肅靜!律師,對於你剛纔的發言我有點問題!”法官說:“也就是……你知道這個證人是誰了嗎?”
“當然!”我說。
“嘿嘿,這到有意思。吾也正想知道,這個男人,究竟是誰!”宋默檢察官冷笑着問。
“你怎麼可能會不知道……”我心裡想。
“律師,請說出這個證人的名字!”法官問我。
“他的名字叫高泰,原來是法庭的法警。”我說。
“高泰?好象在哪聽說過。………啊!高泰,DL6號事件的…………!”法官說。
“看樣子是個有名的事件呢,法官他也知道嗎?”我心想。
“這是怎麼一回事?”法官問我。
“法官大人!如果這個男人是高泰的話,那他就有明顯的動機了!”我說。
“反對!哼哼哼!比說笑了,律師。汝說這個證人是高泰?真是可笑!那麼……汝準備如何加以證明呢?”宋默檢察官問我。
“……”我沒有說話。
“吾已不知說了幾遍,這個證人已喪失了記憶。”宋默檢察官說。
“現在正是關鍵時刻,不能證明那傢伙就是高泰的話,就無法繼續了!”我心裡想。
“成堂!要怎麼證明,那個人就是高泰呢?”珍珍小聲問我。
“放心吧,我有個很簡單的方法。”我說:“法官大人!請檢查一下這個證人的指紋。只要與15年前高泰的指紋做一下比較的話,就可以知道是不是同一個人了。”我說。
“原來如此!”法官點點頭。
“哼,哼,哼!”宋默檢察官冷笑着:“可惜啊,律師。這個證人,根本就沒有指紋。”
“啊?沒有指紋?”我吃驚的問。
“啊,我在做管理員之前,在化工廠工作過,手指曾被藥品燒傷。”老頭說。
“你說什麼?”我吃了驚。心想:“高泰這傢伙,爲了抹消自己的過去,故意用藥品燒掉了自己的指紋。”
“恩,沒有指紋的話,就什麼也不能證明了。”法官說。
“哼,哼,哼!準備怎麼辦呢,律師?看來……今次的勝負已經決定了。”宋默檢察官冷笑着說。
“可惡,本來已經在眼前了,可就是沒有辦法證明。絕不能就這樣認輸!難道就沒有其它辦法了嗎?”我心想。
“能證明這個證人是誰的證據已經不存在了!”宋默檢察官冷笑着說。
“成堂!必須做點什麼呀!”珍珍說。
“真沒想到……指紋竟然……被銷燬了。”我說。怎麼辦呢?
“哼,哼,哼!怎麼辦呢,律師?實在沒辦法,不如把鸚鵡拿出來詢問如何啊?”宋默檢察官冷笑着說。可惡,竟然還有空嘲笑我。
“怎……怎麼了?成堂?難,難道!”珍珍見我發呆問我。
“法官大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