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玉一聽就明白是什麼路數了,立刻歡快的點頭,“我知道了,那我去拿兩套衣服出來熨燙,再給您選一選,顏色清淡雅緻的略好些對不?”
“對,真聰明,去吧!”巧蘭莞爾一笑。
玲玉自從學了繪畫和配色後,越來越會打扮了,尤其是針對巧蘭的氣質在打扮一道上很有心得,不讓她折騰還不高興呢,眼睛吧嗒吧嗒的掉。
“小姐你是不是嫌棄我了,不要我了。”類似的話云云,弄得巧蘭都沒脾氣,腦袋上一定要戴點東西她才覺得高興滿足。
不一會玲玉拎着兩套裙子出來了,天已經很熱了,眼瞅着就快入夏了,她挑了一身湖色繡梅蘭竹暗紋的緞面褙子,搭配同色的百褶裙,不失活潑卻又很雅緻端莊。
另一套則是青碧色的杭稠高腰襦裙,搭配白色的輕紗披帛,裙裾邊繡着七彩的蝴蝶和纏枝花紋,素雅簡單。
“嗯,這套襦裙看着不錯,清爽一些,就它吧。”巧蘭微微點頭。
“我也喜歡這套呢,成,我去弄去。”
玲玉興高采烈的去熨燙衣服了,巧蘭也露出笑容,想着明日要給蕙蘭帶什麼禮物好呢,想了半天決定把自家的茶葉帶一點上等貨過去,一來雅緻不俗氣拿得出手,二來這個茶葉挑的最好的在江南大茶樓裡都能售賣,不算掉價。
在送蕙蘭一根狼毫筆吧,前兒哥哥回來給她帶了兩根狼毫筆,師兄送給哥哥的,他用不完就勻了兩根給自己了。
“小姐,我都準備好了,還缺什麼不?”
“我在想明兒帶點禮物過去,拿上四兩上等茶葉,在給蕙蘭送一根狼毫筆,我覺得還缺什麼,這兩樣還是有點簡薄了,你幫我想想在拿點什麼不顯得那麼俗套又能拿得出手的。”巧蘭歪着頭也在琢磨。
縣長夫妻畢竟都是是書香世家的,不能送金銀,人家會瞧不起你的。
“嗯,要不送花吧?縣太爺應該是個雅人,花花草草的文人都不是都很愛作詩麼?那應該是好的吧。咱們送盆花,就算不是最好也不會出錯吧。”玲玉望了眼院子裡漸漸開始花團錦簇的模樣說道。
巧蘭眼一亮,一拍手讚道:“對啊,送花啊,我怎麼沒想到呢,還是你機靈。快幫我想想送什麼花比較好?”
“送牡丹芍藥?這都是名花,不會出錯,咱家不是還有從山裡挖來的蘭花麼?還有上次二哥送的茶花不也好看的緊麼?”玲玉掰着指頭數了不少家裡的名貴花草。
許叔養花真是一把好手,無論什麼花多嬌貴,到他手裡沒有死掉的,養的都特別好,這也是巧蘭敢花錢買名貴品種的主要原因,家裡有能手養得活,就不用害怕了。
“那就送蘭花吧,那株蘭花分苗了?”巧蘭問道。
“分了啊,養的可好了,小姐要不要去看,我爹天天都盯着看呢,沒問題。”玲玉拍着胸脯保證。
“那成,挑一盆大的好的送過去。”巧蘭鬆口氣的笑道。
“成,我去讓我爹準備一下。”玲玉蹭蹭就跑掉了。
蘭花不是買的是學文從山裡給挖的,知道妹妹喜歡養個花草,只要是他認識的,都給挖回來,也不嫌棄麻煩,還託村裡關係好的後生,誰看見了給挖回來,給人家錢人也不要,一個村的就算知道可以賣錢人家也是先給自己村交好的,寧可不賣都可以,學文在村裡的人緣還是挺好的,交好朋友挺多,都願意給他幫忙出力,也不要錢,李母就給人送點吃喝啥的表示謝意。
據說這株蘭花十分珍貴,是白墨蘭,在山裡發現的學文就給弄了回來,當時許叔就歡喜的跟什麼似得,再不許別人多碰一下,費了不少心栽種的。
“我爹說明兒早就能弄好,讓您放心,說小苗也長得可好了,不耽誤你自己留兩盆。”玲玉高興的說着。
“你爹沒生氣吧,那盆蘭花他可費了不少心呢。”巧蘭吐吐舌頭。
“沒生氣,也沒捨不得,他說了養花就是爲了這個時候的,既然是文人知道愛惜,應該錯不了。”玲玉笑了笑。
“那不會糟蹋,縣太爺是有文化的人,有專人打理呢。”巧蘭懂得許叔的一份愛花之心,害怕別人糟蹋了自己的花。
“我也是這麼說的,我爹才高興了起來。”玲玉吐吐舌頭。
“去看看虎子哥回來沒?”巧蘭這才笑道。
“嗯,我去看看。”
巧蘭打點好明日要上門的禮物這才放下心來,想着明日能見到惠蘭了,也十分期待的,也有日子沒見着他們了。
沒一會傳虎回來了,“今兒大人家的丫鬟來了麼?”
“來了,邀請我去喝茶跟蕙蘭玩一會。”巧蘭幫傳虎拿了家常衣服換下來。
“嗯,明兒讓許叔送你去,只管玩就行別擔心。禮物準備了什麼?”傳呼問道。
“我選了三樣,一個是咱家的上等茶葉,一個是狼毫筆是送給蕙蘭的,另一樣是我大哥從山裡採回來的白墨蘭,文人雅士最愛蘭花,這個應該不會出錯纔對。”巧蘭如實相告,也是徵詢他的意見,不求出彩也不能給丈夫拖後腿吧。
“嗯,選的不錯,沒問題,就送這些吧.明兒戴上兩樣首飾出門,你那首飾也該戴上纔對,買了那麼多也不見你戴,主要也是這地方小了,又有馬家這樣的鄰居也是讓你爲難了。”傳虎說到最後頗有點不痛快,他喜歡讓巧蘭戴這些,似乎這樣可以表現他的一份心意,他辛苦掙錢不就是爲了讓老婆和家人過得好麼。
“誰說我沒戴呢,我不是見天帶着珍珠髮飾到處跑麼。我嫂子也不過是戴的銀首飾,還是我哥掙了錢纔買的,我都那麼多了換着戴都得戴不完呢。我明兒把你給我定做的南珠首飾戴上,再選一樣我頭上的這個常戴的搭配上就剛好,不然顯得太刻意了。”巧蘭笑着說道。
“嗯,你喜歡就好,我還是覺得你戴珍珠的更好看,等以後有了機會我再去給你淘弄些南珠東珠回來,我覺得南珠比東珠還要好看些。”傳虎換了衣裳洗了個臉笑着和她絮叨。
“當然南珠好了,南珠多貴啊,宮裡的娘娘也爲了能得一件南珠的賞賜而爭搶呢,我有一套已經非常驕傲了。”巧蘭還是非常喜歡珍珠的,因爲光澤不會太過刺目,戴上簡單大方溫潤,帶上它去很多場合都不會落價。
“嗯,不怕咱們經常出海,弄一點也不是難事。”傳虎都沒當回事,機會不合適不然再給媳婦弄一些回來做首飾。這個珍珠不如金子可以反覆炸了戴,時日長了會不好了,也怨不得蘭子捨不得經常換着戴,估計是害怕損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