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枚炸彈都炸不死的人,能力還叫有限嗎?’
如果換成另外一個人,肯定不會明白這是什麼意思,而且肯定會覺得莫名其妙,可是李巖一聽,就明白她知道一些不應該知道的東西!
當然,這是溫倩怡,他是不會對她採用殺人滅口的方式。不過,她是怎麼知道的,她具體知道多少,這些是一定要弄清楚的,因爲若是知道得太多了,即便他不殺人滅口,也會招惹到其他的麻煩。
“炸彈都炸不死的人?什麼意思?誰那麼厲害?”
看李巖一副驚訝的樣子,溫倩怡嘴角微揚,輕笑道:“你真的不知道嗎?還是跟我裝糊塗呢?”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李巖故意笑道:“你不會是說我吧?”
“好吧,那我講一個故事,或許我講完之後,你可能會有一點印象。”溫倩怡說話的時候,目光緊盯着李巖的眼睛,不讓他的眼神轉移。
“前幾天,有人到業務部來找我,可是我那時候出去了、不在。等到下班的時候,我本來想要等着那個人會不會再過來,等了一會兒沒有,我就下班了。結果某人急匆匆而來、急匆匆開車出去,好像有什麼緊急的事情似的,我那時候已經取車了,就順便跟了出去。”說到這裡,似乎怕某人會誤會,溫倩怡又加了一句:
“當然,我不是關心他,只是他來找了我,不知道他有什麼事情,不知道他趕着去的事情是不是與我有關。”
只是,她這一句,反而顯得有點欲蓋彌彰的味道。而透露出她那天在辦公室等過李巖,也讓他有點汗。
“你猜我看到什麼了?”溫倩怡笑眯眯的眨了眨眼睛,好像講述一個旁人的有趣故事一般。
“呵呵,看到撞車了?炸彈了?”
聽到這裡,李巖已經明白了幾分。只是當時他的注意力重心是在那輛雪弗蘭SUV上,加上是在公司附近,有不少的車子開出來,也沒有多留意後面的車輛。而以溫倩怡的蓮花跑車姓能,不需要緊緊跟隨,只要遠遠的綴着,會跟丟的時候再加速一點,沒發現也是有可能的。
“我看到某人開車去追前面一輛車,兩輛車在路上很有默契,一直來到了和諧廣場。本來我已經知道這跟我無關,只是已經跟了一段路,就這樣放棄有點可惜,所以我就順便跟下去,想要看看他們有什麼殲情,竟然這麼偷偷摸摸的。”
“……”
“結果呢,我看到有人一輛車頂上撿了一個電話,電話好像還是響着的,他拿在手裡看了一會兒,並沒有接聽。不知道他是狡猾的故意呢、還是運氣太好了,有個騎摩托車搶東西的,直接過去,把他手裡的手機給奪走了。可是還沒有走遠,那手機竟然爆炸了!把摩托車上的兩個人都炸飛地上。而炸彈好像還有連鎖反應,開始放着手機的那輛車,竟然也緊接着爆炸了……”
溫倩怡講述着當天看到的經過,她趕到的時候,李巖已經停車、走過去那車旁了,所以直接看到了那一幕。(詳見第三百二十八章)可是看着李巖,竟然並沒有震驚、驚訝,也沒有裝出來的淡定,而是一副很好奇、很有興趣的樣子。“真的嗎?後來呢?”
“那傢伙竟然挺警覺的,一看到手機爆炸的時候,就像兔子一樣的往廣場跑了。如果他還站在那車子旁邊,早就炸得生活不能自理了。”看他還裝作不知情的樣子,溫倩怡沒好氣的白了他一眼。
“後來呢?有沒有報警?有沒有抓到兇手?光天化曰之下竟然亂放炸彈,實在太可惡了!”李巖慨然批評道。
溫倩怡有點無奈,當時她只是剛剛到,遠遠的看到了李巖的情況,等到爆炸發生之後,她也擔心了起來。可是那時候李巖已經跑向了廣場,而那附近有混亂了起來,她想要停車擠過去都沒辦法,更不用說了追上李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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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後面在廣場上發生了什麼,她隔得太遠了,也看不清楚了,只是依稀聽到了槍響,那時候讓她非常的擔心,也在那裡等了很久,只是守着李巖的車。眼看着天色開始暗下來、霓虹燈逐漸亮起來,她的心越來越沉重,她很怕自己等到晚上、等到天亮李巖都不會過來!
若只是他被警察帶走了、來不了,那還罷了,就怕他人已經在廣場上出事了……她一直裝作看熱鬧的人,儘量靠近爆炸事故現場,想要從大家的議論、交警的隻言片語,知道一點消息。
後來,她發現李巖的車子開動了,進而看到他回來了!只是那時候太多人看熱鬧,李巖又急着離開,並沒有看到她。
之前李巖是追蹤着前面的車子,速度、路線都受限於前面的車,而溫倩怡又是在車裡面,自然能跟蹤到了。他回來之後,是急着過去跟段海波匯合,以備需要用車追蹤狙擊手。所以他取車之後,馬上就加速離開了。
等溫倩怡發現、跑到自己車上的時候,已經找不到他的方向了。她又加快速度,按照可能的路線尋找了一番,但還是沒有看到李巖的車。後來只好放棄了,已經看到他人安全的回來,至少說明他沒事,沒有出意外、也沒有被抓起來,基本上可以放心。
隨後,她纔開車回家。而到了家之後,不聽到李巖的聲音,還是有點擔心,於是有打了一個電話給李巖。
李巖那時候已經用“心魔”搞定了那個女狙擊手,和段海波分開,自己開車回家,在路上接到她的電話。
溫倩怡不便說自己跟蹤看到了他的秘密,只是努力讓自己保持公事公辦的詢問姿態,說起來曰本的事情。從電話裡,她聽到了李巖輕鬆的聲音,她的心也隨着放下。
那時候她一激動,還開口讓他請客,讓他立即過來、請吃大餐。但李巖說已經回家。她當然不相信,隨口說他還在車上。果然,李巖承認還在車上,但表示已經是在回家的路上。
知道那一刻,溫倩怡才真的放心下來,還開玩笑說他是男公關,以此平息一下心情。(見第三百三十一章。)……‘我還沒有到老眼昏花,我看得很清楚,當時就是你。’
溫倩怡直視着他的眼睛,很想要直接的說出來!但她是一個明白人,從李巖的話,她能夠猜到他不想暴露身份、秘密、不想談論這個,如果真的說出來,那大家之間就沒有臺階、沒有迴旋的餘地了。
所以,在思量之後,她還是嘆道:“我也不知道,我看了一會兒熱鬧,交警安排把受傷的人送往醫院,還在現場調查。後來我就回去了,其他的事情都不知道。”
她這話也表達了一個潛臺詞:吶!聽好了,我沒有知道你更多的東西,你不用太緊張了!
果然,聽到這裡,李巖放心了不少。“看來那個人真的是命大,這樣都死不了。不過你也別太好奇了,西諺有云:好奇害死貓。這回是運氣好,下次萬一你跟到了旁邊,豈不是他把你給連累了?”
“是麼?”聰明的溫倩怡,當然明白這是李巖以第三人的身份婉轉回復她。“他真的這麼想?不過我覺得,如果那人把我當好朋友的話,應該把實際情況告訴我。我們人之所以會擔心,往往就是因爲信息不對稱,如果知道所有的情況,往往也就沒有那麼多的擔心了。”
好朋友就要告訴你?什麼理論呀!
李巖笑道:“好朋友也應該有自己的秘密,你到底是人,又不是一定可以守護秘密的樹洞。告訴一個人,就多一分被傳播的機會。那爲什麼不自己保住秘密呢?有些秘密,好朋友也不會分享的吧?比如說,你會跟好朋友分享第一次的事情嗎?”
溫倩怡一愕,隨即上前過來他的面前,作勢要敲他的頭。
李巖忙說:“我只是打個比方……”
“哼!我可不在乎那人有什麼秘密、出於什麼原因呢,我只是想說,他喜歡走鋼絲、玩火,是他自己的事情,可摔下來、引火燒身的時候,不要連累了別人!”說到這裡,她狠狠地剮了李巖一眼,再意有所指的說:“比如某些學生妹!”
聽到這裡,李巖想笑,卻又笑不出來。無恥,溫倩怡其實就是她自己在擔心他,但她又不想承認,所以藉口是替鬱小滴擔心。
他輕聲道:“忘記吧……那只是偶爾看到的一幕,不會是經常出現的,那個人不會有事,也不會連累其他人的!”
溫倩怡不出聲了,這是他的回答,是他變相的承認!
過了一會兒,她清脆的笑道:“呵呵,當然,我記住那些幹什麼?我纔沒工夫記呢,過兩天就忘記了。”
李巖剛剛露出欣慰的笑容,卻又聽到她問了一句:“故事裡的某人,是不是曾經在一個酒店的頂樓、於槍戰之中大發神威呢?”
“……”這讓他不知如何回答。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