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47年的《國家安全法》中,明文授權中情局“履行國家安全會議在任何時候下達的各項職能和職責”。這種授權範圍根本無所不包。
另一個問題是《國家安全法》全文都沒有提到中情局有權進行秘密任務,所以沒有明文規範或限制中情局可以或不可以做什麼。
中情局大可藐視美國憲法,還享有司法免責權,完全不受民衆或國會的監督,就是一個體制外而且違憲的聯邦機構,可一直逍遙法外而運作。
這是一個嚴重的憲法漏洞,可在國會知之甚少的狀況下進行不受監督的秘密行動。
只有幾位議員知道中情局私運槍枝到班加西(我曾在衆議院的班加西事件調查委員會擔任委員);只有幾位議員和衆議院發言人知道希拉里秘密地從卡達和沙烏地阿拉伯運送槍枝到班加西,這批軍火後來落入蓋達組織之手,接着又被伊 斯蘭國掌握。
政 府最初按照杜魯門總統的意願成立了中情局這個情報單位,杜魯門想要有一個可以提供客觀情報給美國總統的機構,這是他成立中情局的緣由,但中情局在成立幾年後就脫離了憲法規範。中情局的僱員人數是機密,保守估計有好幾萬人。
美國和蘇聯陷入了冷戰階段,在華府政治圈也有一場國內的冷戰──一場民選政 府和影子政 府間的戰爭。
影子政 府是一個集監聽和秘密計畫於一體的龐大複合體,即使國會也對這些秘密計畫知之甚少。影子政 府的組織規模相當於23棟美國國會大廈,或者是叄座五角大樓。
當年參議院撰寫虐囚調查報告的時候,影子政 府也派人監視參議院,中情局局長約翰·布倫南(John Brennan)駭入參議院的電腦和參議院情報委員會,查看他們對中情局虐囚案的知情程度,中情局甚至駭入參議院員工的信箱,偷窺他們撰寫的內容和調查報告公開的方式。
這種作法肯定是違憲違法的重罪,但約翰.布倫南卻可以完全逍遙法外。這麼黑暗又猖狂的事情,特別是以中情局爲代表的影子政 府和美國總統之間的鬥爭,在美國曆史上只出現過一次。
那就是艾倫杜勒斯(Allen Dulles),他可能是地球歷史上最邪惡的人之一。
他擔任中情局局長期間逾權越限,甘乃迪以從事秘密活動卻沒有告知總統爲由開除了杜勒斯。杜勒斯接着和幾位曾經擔任過中情局高階主管的同事們成羣結黨,一起反對肯尼迪總統,他們阻撓肯尼迪的政策並且試圖瓦解他的政治生涯。
我們現在都知道肯尼迪最後遇刺身亡,後來杜勒斯還毛遂自薦要加入調查肯尼迪刺殺事件真相的華倫委員會(Warren Commission),他可以決定中情局特工對哪些環節作證,對哪些則可草草帶過。
他也親自指示出面作證的中情局人員只可以說哪些話,其他事情則不能講。這根本就是引狼入室:被肯尼迪開除的人後來變成了負責調查他遇刺真相的人,更何況杜勒斯顯然想把肯尼迪搞下臺。
這就是我們國家的歷史,一段懸而未決的歷史,若試着調查這段歷史,會發現很多令人膽顫心驚的事。這些令人髮指的事情到現在仍然存在,影子政 府也一直存在(自1947年開始就一直未曾改變過)。
中情局和國安局是影子政 府的兩個核心機構,國安局是影子政 府的耳目。國安局有一個“國內監控計畫”(domestic surveillance program),收集了15億位元的個人資料,包括大家的電子郵件、通話紀錄、簡訊和停車紀錄等,基本上國安局蒐集了所有民衆日常的數位記錄。
國安局違反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而每天蒐集15億位元的個人資料。(美國憲法第四條修正案規定:人人具有保障人身、住所、文件及財物的安全,不受無理之搜索和拘捕的權利;此項權利,不得侵犯;除非有可成立的理由,加上宣誓或誓願保證,並具體指明必須搜索的地點,必須拘捕的人,或必須扣押的物品,否則一概不得頒發搜捕狀。)
國安局保留了所有蒐集到的個人資料,他們並沒有還原和刪除這些檔案,這些個資依然被他們掌握。他們蒐集到的個資,多到國安局員工得采用一種叫“佑位元組”(Yottobytes,簡稱YB,等於1兆TB)的儲存單位,如果這些資料轉化成實體字元,其數量多到可以填滿羅德島和德拉瓦州。
國安局的資料庫就是如此龐大。這個資料庫名爲“猶他資料中心”,歐巴馬特別授權給猶他資料中心,讓資料中心有權解除這些資料的屏蔽,並披露個資主人的名字。絕對專制是國安局的特徵,它最早叫做密碼局(Cipher Bureau),又稱黑房(Black Chamber)。國安局的猶他資料中心佔地面積非常龐大,建置成本高達數十億美元,其內部的電腦數量多到需要好幾座倉庫大小的冷卻系統來維持資料處理。
國安局還設立一個新的秘密最高法院,叫做“外國情報監控法院”(FISC),這個秘密法院允許國安局在美國境內監控美國民衆。
一位法官曾經出面告發外國情報監控法院一年開出3萬張監聽票,而且只否決12件監聽申請。
憲法與所有在這個國家的民衆生死與共,大家也認爲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憲法規劃了美國應有和正常之建國藍圖,國會的角色代表了我們人民的聲音,是我們在華府唯一的發聲管道。
國會議員應該代表人民,而影子政 府爲了控制美國人民,第一步就是控制國會,他們現在也確實在這麼做。
法理上國會有權透過預算來控制中情局,但其中的問題是中情局會加密和拒絕提供所有國會用來審查中情局預算的文件,進而徹底癱瘓國會的審查職能。
國會議員們根本不知道要審查什麼,中情局提出的預算全都是機密預算,所以國會議員也無能爲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