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這種物質補償還不是必須給的,全看老闆的良心。
如果老闆的爲人還不錯,手頭上也大方,便有可能多給一點,但如果運氣不好遇上一個吝嗇的老闆,恨不得把一個員工當成三個來用,那便是連這點補償都沒有了。
這樣的事情在現在看來幾乎有些不可思議。
——居然不給加班費,那我憑什麼要給你加班?
——正常的工作時間已經過了不是嗎?
可能很多人都會這麼想。
但是那個時代和現在不一樣,大部分的人都是非常淳樸和老實的,他們工作不是爲了完成事業,也不是爲了能有更好的發展。
他們的工作目的從來只有一個,那就是養家餬口,希望能有“老婆孩子熱炕頭”而已。
所以,他們工作起來十分賣力,心無雜亂,也沒有那麼多花花心腸,往往是老闆怎麼要求,他們就老老實實的做,不到萬不得已絕對不會反抗。
這樣的員工簡直是最受上位者喜愛的。
老實得就像一頭老黃牛,只要給它一把不值錢的草,便能讓它乖乖的替人勞動。
而在當時,幾乎所有的用人單位都是這麼做的,員工待遇很差,除了官方機構裡的“鐵飯碗”職位之外,幾乎沒有員工福利可言。
也辛虧當時國內的物價低廉,人均生活水平差,蔬菜大米往往只需要幾角錢便能買到一斤,因此一個月幾十塊、十幾塊錢的廉價工資也能勉強生活溫飽。
而穆氏集團在當時遷回國內後,招收員工的各種待遇便是國內數一數二的好,除了基本工資之外,還設置了各種獎金,逢年過節都有節禮可以免費拿,連員工的過生日,都可以免費領取一個奶油蛋糕。
這些待遇對現在的人而言自然不算什麼,稍微正規一點的公司都有這樣的福利。
可是在當時那個環境下,這些待遇簡直是令人眼紅的。
一個小規格的奶油蛋糕,在當時可能就要十幾塊錢才能買到,看起來似乎一點不貴,可你要知道,那個時候工廠裡的普通職工一個月最多也就三四十塊錢,好一點的能拿到五十多塊,只有管理人員才能拿到一百塊錢以上的工資。
小小一個奶油蛋糕,就要用掉一個普通工人一個月的工資,對於當時習慣節省過日子、連衣服破了都要打個補丁繼續穿的人來說,誰捨得這樣大手大腳的花錢?
由此便可以看出,穆氏集團對員工的待遇之優厚,幾乎是國內首屈一指的。
更何況,穆氏集團還是國內當時第一個實行“加班補償”政策的私營企業,即便是普通員工的工資,也比市場上常規的工資水平高出10%到15%。
以至於在很長一段時間內,能夠順利被穆氏集團招收、工作的職員,無一例外都是令人豔羨的對象,連他們的家人都會以此爲榮,甚至比那些備受追捧的“鐵飯碗”工作更加令人眼紅。
員工對集團充滿了歸屬感,無需人鞭策便會自覺的努力工作,這對集團本身而言也是一件有利無害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