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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因爲對方的孩子當年就像她那麼大,哭腫着眼睛,陳媽最終還是同意了。所長哽咽勸道:“我說這事情已經過去那麼多年了,就算她再坐牢那個人還能回來嘛?況且他現在已經受到了制裁,你放心,對於家庭的經濟補償一分都不會少。”
她知道在媽媽的心中,這不是錢的事,而是她無法忘記爸爸去世喊冤那麼多年,心頭的怒火難以平息罷了。
都是這是賠償是最好的安慰,可當真正拿到這些錢時,心裡的那種滋味又有誰能夠明白?
——那不是錢,是命。
幾天了媽媽一直哭着,有時還會笑,事情總算是水落石出的,或許她的晚上可以平安地休息了。
事情漸漸平息了,她又要開始步上了生活的現實軌道上,有時在家她會覺得很煩,因爲媽媽時常會在她面前嘮叨,鄰居又有誰結婚了,或者是交好了男朋友,彷彿自己根本就嫁不出一樣。
不過細細想來也對,今天也有29歲了,對於女人來說這個年齡是最致命的,現在她也不再是經理,玩不起那些富貴人才有的瀟灑人生。
所以,偶爾她也會感傷,覺得自己落單,甚至自卑。
因而餘浩羣就成了她哭訴的對象。
“染染,你怎麼了,怎麼哭了?”他不清楚又發生了什麼事,否則也不會哭啊?
“你人了?”
“我還沒回去了。”
“你是不是不要我了,回答我。”
“怎麼會啊,餘浩羣什麼時候說話不算數了啊?”
“餘浩羣,如果你愛的我就立馬回來,否則以後不要再聯繫我了。”
“染染,你這是怎麼了,有什麼話好好說。”
“我現在就想結婚,我已經累了,玩不起了,如果你不想娶我的話,你就直接說吧,我不想再這麼下去。”
“娶,一定娶。”
“我不要你任何的承諾,現在的任何承諾都可以不算數的,我要的是切實行動你懂不懂?”
“你給我點時間好嘛,就算我要娶你也得跟父母商量一下吧,還有你媽媽,她能否同意也還得兩說,你想想看,結婚可不是一兩天的事,許多事情都要好好商量後才能決定。”
“我的愛情我做主,我相信媽媽一定不會說什麼的。”
“那好,我過幾天就回去。”
“幾天,你說清楚,三天還是四天或者更長,我不希望被當成傻子一樣的欺騙,你說啊,我要的是準確的數字,如果你錯過了,就不要來找我了,我是不會見你的。”
從什麼時候,她變成這個樣子了,或許是被拋棄怕了,她現在就想把自己安定下來,這樣纔不會去想那些不堪的往事。他心疼她,可心痛歸心疼,愛情從來都不是靠心疼就能行的,說到底,她並沒有忘記任天行,他不能因爲這樣而和她在一起,那麼對兩個人都很不公平,他知道陳染染永遠不會開心。
“一個星期。”
當她聽到了這個消息開心地點點頭,“好,我等你一個星期。”
先看看別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