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警官跳下警車,大聲呵斥着:“住手,你在幹什麼?”
“砸我自己家大門,”我說。
他說:“身份證拿出來,誰能證明你是這裡的業主?”
陳玉芳在裡面叫囂着:“警察同志,這個雜種根本就不是這裡的業主,快把他抓走,關他幾天他就老實了。”
“這位女士,請你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妨礙我們的工作,”民警警告了陳玉芳,這潑婦吃了個癟,馬上停止了辱罵。
我拿出身份證,姓董的保安還在旁邊站着,他向警察證明了我是這家的女婿。
警察聽完我們的陳述,對着門裡的陳玉芳說道:“把門打開,他作爲你的家人,不管鬧了什麼矛盾,他也有他應該享有的權利,你無權把他關在門外,明白嗎?”
“他跟我女兒離婚了呀,我房子是我老公的,婚前作過財產公證的,跟他一點關係都沒有呀,”陳玉芳還想抵賴。
我對警察說道:“我們還沒有離婚,前幾天因爲一點小事,吵了一架,丈母孃就不讓我進門。”
“這就是你的不對了,我說這位女士,一個女婿半個兒,好歹也是一家人,你馬上打開大門,讓他進去,家庭矛盾,可以坐下來慢慢談,就算要離婚,你也要讓你女婿生活有保障,對不對?”
“對對對,您說的太對了,我現在身上只剩下十五塊錢,他們轉移了我所有的財產。”
我繼續裝可憐,事實上我本來就一無所有,十分可憐,這些全拜沈家人所賜。
“他撒謊,他打了我女兒,還毀了我外甥的容,他剛從看守所放出來,誰敢讓他進來啊。誰知道他會不會殺了我女兒,警察同志,你看他這麼暴力,誰敢保證他進來後,不會殺了我們全家,你敢保證嗎?”
陳玉芳揮舞着雙刀,在大門裡殺氣騰騰的指着我的鼻子。
警察忽然笑了,反問我道:“她說的都是真的嗎?你真沒地方住?有什麼問題去法院啊。”
我說:“我確實打了我老婆,還揍了我表哥一拳,他的臉正好撞在手錶上,扎破了一個小傷口。我也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在局子裡呆了五天。不過,這不能作爲他不讓我進門的理由啊。我現在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我有孩子,今年才滿週歲,爲了孩子,我也不會做什麼出格的事啊。”
“女士,請你把門打開,有什麼事我們協商解決,你這樣只會激化矛盾。還有,你把刀放下,聽見沒有,”警察指着院子裡的陳玉芳,發出了第二次警告。
陳玉芳這個女人,很容易讓人產生厭惡。
雖然她徐娘半老,風韻猶存,只可惜那幅勢利的表情,始終伴隨着她,給她減了不少分。
她不說話的時候,別人只以爲她是個女強人,只要一說話,不出十分鐘,所有人都能看清真相,知道她是個什麼德性。
“我在我自己家裡拿刀,關你什麼事,老孃就不開門,老孃自己家的事,你管得着嗎?老孃就不讓他進來,你們少管閒事,他要進來,真動起刀子,你們負得了這個責任嗎你們?”陳玉芳愚蠢的叫囂着。
兩名警察的臉上,都露出了不耐煩的神情。
先前那個警察問道:“你們誰報的警,哪位是沈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