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宴會是史密斯先生專門爲他的夫人所舉辦的,應邀而來的,都是和他感情比較好的人,也不乏有人看中這次的機會,希望能夠和史密斯先生達成長遠合作的。ggaawwx
而老遠趕過來參加宴會,提前過來,暫住在莊園的,除了雲天霖和白曉月,就是風廷集團的陳浩。上午時候,曉月因爲答應史密斯夫人蔘觀莊園,雲天霖則和史密斯先生一起,有他們男人的活動。
一上午,史密斯夫人一邊介紹莊園美景,提到的更多的是,當年莊園買下來的時候,她的丈夫爲了她能喜歡這裡,特地去參考了中國的建築風格,他們的書房,就是按照中國風格的模樣進行設計的。
“如果不是當時我攔着他,這個莊園恐怕就要被他給拆掉重建了。”史密斯夫人說着,也許是想起了當年的事情,眼眸中泛起了幸福的笑意。
“史密斯先生是希望你能真心喜歡這裡,怕是他擔心你留在巴黎,會太過想念家鄉的感覺,這才這麼做的。”不難看出,這位史密斯先生,也是一個極爲**愛妻子的人。
“有些東西,就應該在本該屬於它的地方。巴黎莊園,就讓它保持自己的特色吧!我其實很喜歡巴黎的莊園,所以,當時我阻止了他改造這裡。如今,我們的兩個孩子在這片樂土中成長,我已經很滿足了。對了,你和雲先生,有孩子了嗎?”
提到孩子,曉月的神色暗淡了下來。如果那個孩子沒出意外的話,現在一定很可愛。
“我和我丈夫還沒有孩子,可能是緣分還沒到吧!”
“你們還年輕,慢慢來!我們中國不是講究緣分嗎?如果你們和孩子的緣分到了,自然就水到渠成了。”史密斯夫人是個聰明人,剛剛看見曉月的神色不太對勁,便沒有再問,繼續帶着曉月參觀。
莊園的規模很大,除了昨天用餐的那棟屋子,是他和史密斯先生住的。在後面還有三個這樣的屋子,其中一個,是他們平日裡用來工作的地方,還有一個,是專門宴請賓客的,也就是他們這兩天住的那棟三層洋樓。
“今晚的宴會,就在那邊的正廳裡舉行。本來,我並不想大辦的,可是我丈夫非要堅持,我只好同意了。相比而言,我還是更喜歡兩個人在一起過,清靜些。”
“夫人,怎麼不見你和史密斯先生的孩子呢?”
“他們在學校上課,我沒有允許他們請假回來,畢竟他們還是學生,應該把自己的學業放在第一位。生日每年都有,心意收到了就夠了。”
曉月點了點頭,這個史密斯夫人的性子,倒是有些不拘小節,不會太在意那些無關緊要的東西,也是個看重感情的人。這一上午下來,兩個人也熟絡了不少。
曉月習慣了睡午覺,用完午飯回來,她本打算回到自己房間休息一下。史密斯先生拉着雲天霖下棋,他脫不開身,曉月就自己回來。
只是沒想到,自己會在上樓的時候,在走廊上遇到了剛從房間裡出來的陳浩。
兩個人正面碰上,曉月出於禮貌,點了點頭,打了個招呼,便打算回房間,卻被陳浩突然叫住了。
“雲夫人,怎麼一個人?”曉月沒想過他會和自己說話的,走廊上就他們兩個突然被這麼一問,曉月不得不停下動作。
“有些乏了,就回來休息一會。陳先生,請自便。”曉月說着,就要離開,卻被他攔住的去路。她有些不悅,皺起了眉頭,他這是什麼意思。
“呵!”陳浩輕笑了一聲,不似阿霖的那種笑容,他的笑容,總讓曉月下意識的想要遠離。
“陳某,是否有什麼地方的最貴雲夫人。爲何我覺得,雲夫人似乎很討厭我?”陳浩說着,上前了一步,曉月往後退了兩步,很不喜歡現在這樣的說話方式。
“並沒有,陳先生想太多了。我和陳先生素未謀面,又何來討厭一說。”曉月想着,自己一直退讓也不是辦法,既然如此,還不如光明正大的面對。
這裡可是史密斯先生的莊園,這個陳浩也不敢做什麼。曉月擡起頭看着他,清冷的目光中透着疏離,讓陳浩有些不悅。女人,還是溫柔些好,這個樣子,未免兇了些。
“是嗎?那爲何,雲夫人見了我,就要躲開?”
“陳先生真會開玩笑,我可不記得,自己有躲開過陳先生。既然已經打過招呼,我和陳先生也不熟,似乎沒有其他的可以說的。不離開,難道還要恭送陳先生離開,我才能走不成?”
曉月現在只覺得,這個男人莫名其妙。雖然她承認,這個人的確長得不錯。可是,對她而言,每天對着雲天霖那張妖孽臉,再帥的男人站在她面前,對她來說,都是浮雲,毫無感覺了。
天底下長得帥的人那麼多,難道自己見到了,都要仔細觀察一下嗎?
“好一個伶牙俐齒,我還以爲,雲夫人在任何時候,都像在雲總面前一樣,乖巧聽話呢!呵!”陳浩說完,看着曉月,意味深長地笑了笑,隨即朝樓下走去。
曉月側身,朝那個隨意的背影看了一眼,不禁皺緊了眉頭。
這個人,怎麼怪怪的。
曉月轉念一想,或許是因爲,自己是阿霖的妻子,他們在這次的項目上是競爭對手,所以這個人才故意這麼做的。
這麼想着,曉月一就沒有放在心上。如果他喜歡這樣自找沒趣的話,下次她也不會手下留情。還好,等今晚的宴會結束之後,他們就會離開了。
這樣,就不用見到這個人,自己也不用在意太多。
回到房間,濃厚的倦意襲來,曉月躺在**上,便睡了過去。這一睡,就睡到了雲天霖回來,她才迷迷糊糊醒來。
“睡醒了嗎?”
曉月揉了揉眼睛,這一覺,睡得太舒服了,竟然都四點了。
“差不多了,我先洗個澡吧!然後再開始準備。”
“去吧,我幫你拿好晚上穿的衣服。”曉月經常都不記得自己有些什麼衣服,每次都是在穿的時候才發現,原來自己有一件這樣的衣服。
看着眼前的旗袍,和上次的蘭花不同,這白底上的紅梅,又顯得比之前的旗袍要更鮮豔惹眼一些。有一種給人眼前一亮的感覺,又不會花哨誇張,正是曉月喜歡的花樣。
她知道,史密斯夫人是很喜歡旗袍的,希望今天晚上,一切都能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