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海給我打電話的時候,我正在電腦前看着狗血的電視劇,看着男女主人公生離死別的場景,我哭溼了一包紙巾。
“筱詩,我在你家樓下。”
“有什麼事?上來說吧,反正你又不是沒有這個家的鑰匙。”我用沙啞的嗓子說道。
“你怎麼了?嗓子怎麼啞成這樣了?”
“沒事,進來說吧!”
……
“聽說你要和方嵐悅結婚了,恭喜你啊!”儘管我知道毓海這次站在我的面前,方嵐悅的謊言不攻而破,但是,我還是忍不住想調侃他一番。
“哪有這樣的事情啊?”毓海一副無辜的樣子說道。
“你就別裝了,喜帖我都收到了。”
“哪呢?給我看看?”毓海非要求證一下。
“額,那個喜帖讓我弄丟了。”
“你就繼續編吧,看你能編到什麼時候。”
“我要編到一千零一夜。”
“一千零一夜不夠,我要聽你編一輩子。”
聞言,我的心咯噔一下,看向毓海。
“我找到了一份健身教練的工作,一個月一萬塊錢,明天就可以去上班了。”
“很不錯嘛!你一個月九千,加上我的一個月一萬五,那我們就是一個月兩萬五,如果我在找一份兼職的話,差不多一個月三萬塊錢,然後在刨去生活費,水電煤氣等費用的話,我們每個月差不多能省下兩萬五左右,那麼一年就是三十萬,這離我媽的一年五十萬還差一半呢!”本來喜不自勝的臉在算到最後的那一刻,突然收住了笑容。
“我看這樣吧,反正我這個房子也大,不如你就把你那個房子退了,搬過來,也好省些房租錢。”
“房子我可以退,但是兼職你就不要找了,我不想你那麼累,再說了,你工資都已經比我高了,你若在出去找兼職,那我這個男人豈不是很窩囊?”
聞言,我心裡頓時感覺到甜甜的,好像吃了蜜一般,終於可一苦盡甘來了,終於不會在有人拆散我們了。
“可是,方嵐悅那邊怎麼辦?她對你好像志在必得。”我一臉擔憂的看向毓海。
“只要我心裡有你,管她是不是志在必得,得到的也再不是我。再也沒有人可以把我們拆散了。我準備等我在這邊穩定了以後,就帶你回去見我的父母。”
說道毓海的父母,我還是第一次聽他提起,只知道他的爸爸曾經是一個軍人,現在已經退役在家了。他還有兩個姐姐,如今也早已出嫁爲他人婦,家裡只剩下他這個獨子還未結婚。
“萬一你的父母也不同意我們的婚事怎麼辦?”我擔憂的問道,現在的年輕人,雖然談着自由的戀愛,但是若想結婚,還是必須要經過父母這一關的,不然,即便彼此意志再怎麼堅定,父母把戶口本緊緊的攥在手裡不給,也是沒轍。
“放心吧,我爸媽一定會答應的,這個你就不用擔心了。”毓海笑着說道。
雖然毓海這樣說着,可是我還是隱約中感到了一絲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