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門主過濾了,不一定要我的公司和你的公司有實質關係,可以是個人上面的關係。”
“這有區別?”
“區別很大。其實不需要你做什麼,只需要你表明一個態度。比如我再婚,你給我當證婚人,外面的人知道這件事,想對付我就會有所忌憚。”
我不太相信只是這樣,不過這是未來的事,空頭支票嘛,不怕開。
當然我現在就答應,絕對不行,我要和凌詩詩說,因爲凌詩詩比我更瞭解這個女人,更知道怎麼利用這個女人手裡的資源去達成我們的目的。
心裡想了個清楚,我道:“商小姐這麼說似乎真不需要我花太大力氣,那我考慮考慮吧!”
商果果暗暗舒一口氣,露出一個很媚的笑容:“洪門主,我的小命就交你手裡了,希望你能好好珍惜哦。”
我聳聳肩:“商小姐,如果你對我的價值真有那麼大,我自然會珍惜。反之,那隻能說一句對不起,我這邊從來不養廢物。還有,我說的只是考慮考慮。”
“你不是立刻拒絕,我認爲我已經成功了一大半,距離真正的成功只是一步之遙。呵呵,其實我也知道你不可能拒絕,你現在被九龍集團逼的很厲害。”
“確實。”我打開車窗,對站在車外的魁哥和吳周招手,“上車,走人。”
和來的時候一樣,魁哥坐駕駛座,吳週上副駕,車子原路折返,回城。
剛進城,商果果就道:“洪先生,我要去接我同學。我在他租的地方住過,我既然找了你,那地方就不再安全。而且,我的私人物品,我要拿回來。”
我道:“男孩女孩?”
“男孩,應該說是男人吧!”
“行。”
商果果倒不客氣,立刻告訴開車的魁哥地
址。
凌晨一點鐘,我們來到北平街一條很安靜,兩旁都長着高大細葉榕的街道。
三十六號在一個小咖啡館後面,巷子,非常黑,看進去,一股子陰森恐怖味。
下車就兩個人,吳周和商果果,吳周跟着進去,我和魁哥留車裡。
他們剛進巷子,魁哥問我:“門主,要不要通知後面的兄弟跟兩個過去?”
我道:“這樣更安全,但要讓他們留門外。”
魁哥立刻打電話通知,我則打開車窗給自己點一根菸。
不到一分鐘時間,後面遠遠跟我們來的兩輛麪包車,分別下來一個人往我們這邊走,然後進了巷子裡面。
因爲車窗開着,巷子裡面有什麼動靜,我能聽見。兩個人剛進去呢,我就聽見了異樣響動,而且很明顯是人被摔在地上的聲音。
趕緊丟掉香菸對魁哥道:“裡面有埋伏,進去幫忙,快。”
魁哥沒聽見,但反應很快,當場下車對後面兩輛車吹口哨。
下一秒,兩輛麪包車裡剩餘的十多人全部衝過來,和我們一起進巷子。
打開手電筒一照,先進去的兩個弟兄,壓躺在巷子中間。伸手探了探,有氣息,沒死,只是被打暈。我對魁哥道:“留兩個下來,剩餘的人裡面走。”
“巷子對面有人。”忽然有個兄弟喊了一聲。
順着手電筒光芒看去,確實有人,兩個男人,閃出來又立馬縮回去。
我前方有道門,我搶過一把手電筒照門牌。
三十三號,按排序,三十六號無疑是在裡面。敵人在裡面,是不是說明,他們堵住了吳周和商果果?
不想沒事,一想,頭皮都快炸了,立刻道:“衝進去弄死他們。”
我話音剛落,魁哥已經帶着弟兄跟我往裡面衝。
對方兩個人不走,反而又蹦出來,抽出大砍刀堵巷子口。我看了這場面,心裡很慌張,倒不是我怕他們手裡的刀,而是他們這個舉動說明一個問題,他們不只是兩個人,他們只是想拖住我們,給自己同伴爭取更多
的時間去搞定吳周和商果果。
商果果手裡的資料我可以不要,但吳周,我不能讓他出任何意外。
令我比較意外的是,魁哥他們一樣是不怕對方的手中有刀。他們有匕首,全部都抽了出來,抓在手裡,一步不停,吼叫着猛衝,那氣勢,那聲音,整條巷子都在震。而比這些聲音更大的聲音,來自左側一棟樓房的三樓,窗戶嘩地被打碎,裡面有人影晃動,那不正是吳周和商果果嗎?
我看了幾秒鐘時間,魁哥他們已經和對方打成一片。對方只有兩個人,招架不住,只能往後面撤。巷子有什麼垃圾,雜物,通通被他們拉倒,用來阻擋我們的腳步。
地上有隻啤酒瓶,我撿起來,隨手往前方扔。
見有東西砸來,跑後的人順手用砍刀擋。他不知那是啤酒瓶,這一檔,直接撞碎,不少玻璃渣砸他臉上,頓時丟了刀嗷嗷慘叫。
這可是一個好機會,魁哥一馬當先衝過去,下手特別狠,手裡的匕首直接對準對方的腹部,啜一聲扎進去。
人瞬間軟了下來,在地上一抽一抽。
此時剩下的一個已經退到一扇大鐵門前方,他順手把門關閉,大聲吼:“來啊,來一個,老子砍一個,來一雙,老子砍一雙。”
血紅着雙眼說的話,吼聲錚錚有力。
但很遺憾,他並沒有嚇到任何一個人,魁哥他們照衝,很顯然想在我面前表現。不過他們亦沒有完全盲目,沒有第一時間血拼,而是有用技巧,衝近以後集體一起丟匕首。這一招對方沒想到,一閃一擋之間拖了不少時間。想再組織起有效的防禦,魁哥他們已經先一步,到了跟前就踹到地上拳打腳踢,幾秒鐘就把人揍的沒了氣息。
我沒參與,我在拉門,拉不開。
急死我了,我們進不去,而樓上還在稀里嘩啦的打鬥。
“門主,讓開,等我來。”魁哥喊了一聲,他撿了對方的砍刀衝來。我走開,他立刻把砍刀塞進門縫裡面用力撬,但效果不太好,趕緊變,大聲對下面的人喊,“把匕首都撿回來幫忙撬,快點快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