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丹道:“潘總,您這樣做法不是違反了城市規劃了嗎?”,潘大福就道:“這有什麼違反的,我們交了錢,**得了利,還增加了GDP,這叫雙贏”。龍丹道:“這可真是搞地皮啊,不是GDP了”,潘大福就笑道:“現在的華夏,搞地皮就是GDP,這有什麼奇怪的,等你介入這個行業,你就明白了”。龍丹就繼續問道:“要是你們遇到不願意搬遷的怎麼辦?或者是釘子戶什麼的”,潘大福就道:“這個我們根本就不用管,我們把地拿到以後,就把拆遷交給**,再不濟就交給拆遷公司,這個就不用我們操心了”。龍丹就心道:怪不得有那麼多強拆的事件發生啊,這裡面還真有道道。
於是,龍丹就問道:“**的官員就這麼聽話,爲你服務?”,潘大福就道:“這個更簡單,把預售的房子送給他們幾套,事情就解決了,他們表面上市爲了GDP,可背後沒有利益誰肯爲你服務啊,這也是公開的秘密,老弟,這一手,你可要學着點,不然的話是吃不開的”。老弟想想,也是這麼回事,雖然自己以後不會這麼做,可現在的形勢確實是這樣的。
龍丹道:“潘總不愧是房地產界的翹楚,知道的就是多,以後您的地產公司還會更上一層樓的”,潘大福到不以爲龍丹這是奉承,自豪的說道:“那是自然,只要政策不變,我們地產業的利潤就不會降低,我們的利益就不會受損害。就拿你賣出去的十套別墅來說吧,我拿地的時候,每畝也就400萬,加上送出去的福利200萬,拆遷等各項費用也就100萬,建起房子來人工材料也就100來萬,加起來總共800來萬,可是賣出去的價格確實1400多萬,這裡面的利潤有多大?整整600多萬,也就是說,你賣出去的十套別墅就給我賺了6000萬,這還是不怎麼賺錢的,我們是以開發公寓爲主的,要是專做別墅的,利潤更高,不翻上一番,他們是不會出手的”。
龍丹就裝作羨慕的說道:“怪不得越是有錢人越做房地產了,這可是真是利潤大的嚇人”,潘大福一聽就笑了。這時的潘大福酒也喝了不少了,說話自然也就嘴上沒有把門的了。就對龍丹道:“老弟哦,你還是老實人啊,現在做房地產的哪有用自己的錢的,那不是傻瓜嗎”。龍丹就道:“不用自己的錢用誰的啊?難道用投資公司的錢?”,潘大福就笑道:“老弟,真有你的,用銀行的錢啊,我們華夏的銀行有那麼的多的儲蓄存款,要是我們這樣的人不去貸款,那銀行吃什麼啊?”。
龍丹問道:“銀行的錢就這麼好貸?”,潘大福就道:“我跟你說吧,你只要用少量的錢拿到地以後,就可以找人評估了,把估值做高几倍,再抵押給銀行,錢不就來了?然後再去拿地,再抵押貸款,這樣幾次滾下來,雪球就滾大了,你不就有錢了?實話跟你說吧,就是現在大街上開寶馬奔馳的沒有幾個不貸款的,開100萬豪車的起碼就有上千萬貸款,要是能開起千萬豪車的,那他的貸款沒有幾十億也有個十億八億的,不然也養不起車啊”。
龍丹雖然經商多年,真正貸款的時候還不多。除了當初爲了貸款千萬,導致破產以外,以後的龍丹是輕易的不貸款。就是後來貸款也是銀行求着沒有辦法才向銀行搞了一些,貸款的這些道道,龍丹還真的不甚明白。怪不得有人說,要是華夏的房地產要是跨臺了,銀行也會跟着破產,還真的不假。華夏有幾萬家房地產公司,所貸的資金絕對是一個天量,說不定就佔銀行存款的五六成,要是房地產泡沫破滅了,那銀行不發生擠兌狂潮那是不可能的。到了那時,就算是國家開動印鈔機,也是來不及的,何況,國家也不敢那麼做,那樣的話,只會引發更大的金融危機,或者是爆發通貨膨脹的。
一般說來房地產利潤率大約在25%左右。這個說法並不過分,如果僅僅從“利潤率”來算,房地產的“利潤率”普遍在這個概率左右。問題是,你投入了1個億,淨賺了2個億,這個帳怎麼算?利潤率和投資回報率是兩回事,這個問題大家要先搞清楚。
如某項目銷售總額10億元,淨利潤2.5億元,你的利潤率當然是25%。問題是,你投入了1個億,淨賺了2個億,這個帳怎麼算?利潤率和投資回報率是兩回事,這個問題大家要先搞清楚。我們推算一下這個項目的投資過程:假設土地出讓金2億元,按照國家政策分期交納,首期30%,實際上投入6000萬元就拿到了土地開發資格;假設建築總投入佔到了項目銷售總額的30%,建安總成本爲3億元。但根據相關規定,主體封頂以後即可拿到預售房許可證,通常情況下,到主體封頂階段建安成本只投資到40%左右。也就是說,建築安裝費投資到1.2億元左右的時候,項目就已經開始銷售了。再加上各項手續辦理的費用、分期交付的第二、第三筆土地出讓金等等。
結果是,你只用2.5億元左右的投資,就拿回了10億元的銷售總額和2.5億元的淨利潤,這個項目的投資回報率是不是100%呢?說房地產利潤率200%、300%那是誇大,開發環節中的各項稅費總額就佔去銷售額50%以上,最高能達到70%左右。土地成本25%,各項納稅25%,就已經50%了。還有各種名目的行政事業收費呢,所涉部門達30多個。僅消防審圖費一項,每平米高達2元。別小看這兩塊錢,10萬平米就是20萬。消防管理部門什麼都不幹,章子一蓋,20萬元就到手。還不包括灰色部分,如果我這個章子給你不蓋呢?你知道什麼意思,回去準備私下的意思吧!利潤率200%絕對不可信。但資金回報率100%以上,完全是可信的。
就拿一個項目來說,總成本(包括稅收和其它全部成本)3.1億元,銷售額4.2億元,淨利潤1.1億元,利潤率26%。但公司投資這個項目的時候,帳面準備資金只有6000萬元。也就是說,拿6000萬元的投資,淨賺1.1億元,投資回報率多高?問題的癥結出在兩個環節:土地供應環節,土地出讓金是不是100%交納。預售房制度,開發商是不是到現房完成以後再銷售。假如這兩個環節上的漏堵住了,投機行爲纔有可能減少。
囤地問題,開發商囤地行爲並不普遍,媒體曾經熱炒“新月園”在全國囤地45萬畝,這是媒體記者不懂房地產用地性質,“新月園”持有的土地,是旅遊用地,是用來開發旅遊項目的,不是用於房地產開發的商業開發用地。再大的地產商也囤不起地。這些年房價這麼好,一個項目從開發到銷售完成,這一個階段內價格就可能翻番,誰手頭有地願意囤着呢?囤得起嗎?但確實有企業在囤地,而且數目不小,中間環節上滋生的腐敗驚人。
我國現行的土地招拍掛制度存在很多漏洞。行業外的人可能不知道,土地拍賣公示裡,土地一般分“存量用地”和“儲備用地”兩種性質,所謂“儲備用地”,就是計劃徵遷、但地面以上有建築物、需要針對第三方進行補償的土地。那些老國有企業的利益集團,就是守在“儲備用地”上面等待補償的一羣人。做爲土地現階段的合法持有人,不經過他們的同意,這塊地就進入不到流轉、拍賣程序當中。要想拿他們的地,你先得跟他們談,談妥了,再由他們來申請土地部門掛牌出讓。
這個談判過程,就是一個利益交換過程。回到以前,誰能拿下一個國有企業的兼併、重組權?都是和**領導存在關係的權力團伙。現在,他們合法佔有國有土地,房地產企業看中他們的土地,先跟他們談。條件談好以後,要走掛牌程序,怎麼辦?他們有的是辦法,先把地面建築物進行評估,評估成天價,然後申請拍賣,真正想拿地的企業早被他們的補償要求嚇跑了,掛牌只是個程序,最後如願以償流轉到協議買家的手中。
這個過程太黑了,黑到你無法想象其中真假。有一個本地房產企業,是供銷社系統下的幾個老幹部合夥成立的一個皮包公司,這個公司成立以後屁事不幹,依靠手中權勢收購、兼併了供銷社系統下的好多企業。十年來,這家企業沒蓋過一平米房子,就靠賣地,股東們個個成了億萬富翁。董事長曾經得意洋洋的跟我說,等手頭最後三宗地賣完,他就移居海南去了,他在那面的別墅裝修好已經好幾年了。
目前的土地招拍掛制度是高房價問題的“萬惡之源”,因爲招拍掛不斷推高地價,促進了房地產價格的猛烈上漲。在土地局,每一個人都是土地買賣的私下參與者。因爲,每一宗土地掛牌申請首先要提交到土地交易所,他們掌握着第一手信息,看到好的土地首先和自己關係好的房產企業聯繫,私底下達成轉讓協議。等掛牌公告出來,一切都在私底下先談好了,就剩下走一個程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