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會的時間到了後,陸離準點放下了手機,然後讓大家都在自己位置上坐好,馬上開會了。
臺上的陸離說道,“這次開會的目的,主要是爲了討論,在10月9號清晨6點31分,南城區街道的街巷口發現的女屍案件,此案件已經定案爲謀殺案,法醫已經把屍檢報告都放在了你們的面前,大家可以看看,或者請秦法醫先給我們仔細講一下屍檢情況。”
秦蓁蓁起身,翻開了那一份屍檢報告,“死者姓名郭之玉,年齡27歲,體重50,死因是被人用繩索從後勒住脖子,導致窒息死亡。現場屍檢結果,死者面部、四肢發涼,屍斑融合成大片、屍僵情況全身出現,屍體完全僵硬。”
“用散瞳劑滴眼,瞳孔無反應,屍體的死亡時間應該在被發現前的7至10小時以內,所以由此推斷,死者是在10月8號晚上的8點到11點之間遇害。”
“死者手指甲內發現一些人類皮屑,且有生前被人性侵過的痕跡,死者體內沒有遺留下兇手的成分,全身再無其他明顯傷痕。”
“指甲內的皮屑經過技術科鑑定,是人類的皮屑,有可能是兇手的,不過在現有的罪犯n數據庫裡,並沒有匹配到完全吻合的n,所以,兇手應該不是有前科的人,也許是一個從未乾過壞事的普通民衆。”
秦蓁蓁挑了重點基本講完了,陸離點點頭,然後把自己掌握到的資料,也共享給大家,“我這裡查到關於郭之玉的信息,是從她的父母、朋友、男朋友那裡得知的。首先,她沒有工作,至少說,她沒有正式登記在案的工作記錄。”
“郭之玉和她的父母的關係比較融洽,但她的父母生活在市外的玉龍鎮,他們說,一兩個月裡都幾乎見不到郭之玉,但是郭之玉每個月都有給家裡打錢,從開始她出去打工,一個月只有幾百塊打回家,到她生前的最近幾個月,每個月能給她父母打一兩萬塊的錢回去。”
“經調查,這些錢,都是郭之玉違法做按摩店裡的按摩女賺的,這一點是從她男朋友孟安那裡得知,孟安同樣是無業遊民,郭之玉靠做按摩女賺錢養他。”
“郭之玉和孟安住在南城區的舊房子裡,從她家周圍的鄰居那兒打聽到,郭之玉和孟安經常吵架,孟安有暴力傾向,吵得最兇的一次,郭之玉被孟安打到肋骨斷掉,周圍鄰居幫忙報警,警察來了,纔有機會將郭之玉送去醫院進行救治。”
陸離說到這兒,刑警隊的樑明達就舉手示意,有話要說,“既然孟安對郭之玉有暴力在先,那是不是可以把孟安給列入嫌疑人中了呢?”
陸離搖搖頭,“n,孟安不會是殺死郭之玉的兇手,因爲他在10月8日當天晚上有不在場證據以及時間證人。這一點,已經在我之前初步的走訪排查中得到了證實。那晚,孟安是在郭之玉上班的按摩店裡待了一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