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了近兩個小時的沈耀累的差點腰都直不起來,她對傅少錚更恨了,不過什麼時候她放在傅家的東西已經有這麼多了。這可不對,又不是要在他家長住。
撿了一些自己要用到的東西放進兩個皮箱。沈耀決定明天就回自己買的房子裡去住,反正傅少錚也不在家,她就是自由的。
在沈耀敲門的時候傅少錚其實沒睡,不過他想晾一下沈耀,最好能讓她自己醒悟到底做錯了什麼,不過一想到那幅畫的內容,傅少錚就覺得心裡憋了一口氣,堵得慌。她是不是已經……
雖然不喜歡,也明白他們最終不可能在一起,但一想到沈耀在他們婚姻存續期間就做出這種事,傅少錚真是很不舒服,所以纔在一怒之下將沈耀的東西甩了出去。可是爲什麼不把她直接趕出家門,或者離婚,傅少錚自己也說不清楚。是爲了爺爺,他對自己說。
輾轉反側了一晚,第二天離家出發去機場傅少錚都沒有見到沈耀的面。
她倒是知趣,傅少錚想着,暗自回頭好幾次卻猶不自知。
沈耀是提着皮箱準備離開的時候才發現垃.圾桶裡的藥,莫名其妙,跟到更年期似的,不領情就算了。
跟管家說了自己這段時間不會回別墅,沈耀也沒管他們會怎麼想,就提着皮箱離開了。她自己都不爽到極點,哪有心情顧及別人。
剛剛爲了躲避傅少錚又耽擱了一點時間,沈耀擔心上班遲到直接拉着兩個皮箱去了公司。當得穿着一件淡紫色喇叭袖釘珠雪紡衫,黑色修身西褲,踩着高跟鞋拉着兩個皮箱進公司大門的時候,那可是獲得了超高的回頭率。沒辦法,衣裳架子,稍微一收拾就是光鮮亮麗。既然傅少錚沒發話,她是怎麼也要把這一個月實習期過完的,不過怎麼過,她說了算。
怎麼過,舒服的過,漂亮的過。那些顏色深沉又略顯呆板的職業裝,不要不要,那些敢於欺負她的,必須回敬。
一路收穫了很多經驗的目光,然後沈耀就看到抱着手
臂站着等她的露西。
她笑着走了上去,站定,打招呼:“早上好,露西姐。”
“沈耀。”露西喊道:“你當這裡是什麼?這裡是公司,不是你個人的秀場。作爲職場菜鳥,必須要遵守規則,爲什麼不穿職業裝?你是不想混了嗎?”
“您倒是穿着職業裝,一副訓導處大媽.的模樣,也難怪咱們總裁不近女色了。這不是明擺告訴他,女人就這個樣子,沒什麼指望,還是好好工作吧。”沈耀笑了笑,“開不開除我不是你說了算,你也看到了,就算我離開這裡也能去走秀,你呢?”
她豎起一根手指,左右搖了搖,“PS,我不是混,我有在認真的工作。借過。”她拉着皮箱從露西身邊走過,回到座位上收到小安一個隱晦的大拇指。
露西也回到位子上,把文件夾拍得啪啪響,沈耀只當沒聽見。
“沈耀,你這是要去哪裡?”小安指了指沈耀的箱子。
“搬家,換了個住處。”
“那恭喜你啊,下班我去幫忙。”
“行啊,你有男朋友沒?有就叫上,我把我朋友叫上,咱們晚上擼串。”
小安自然答應,“不過我還沒有男朋友。”
“看上就撲啊,現在是女漢子橫行的時代。”沈耀道。
小安正要說話,露西就點名叫她了。沈耀回敬了露西一個眼神,打開電腦。
搬回自己買的房子裡,最高興的要數葛冰了。不過沈耀纔不信呢,都讓周格登堂入室了,她這個時候再搬回去她能沒有一點不高興?
不過不高興也得忍着,她和葛冰多少年的友情,怎麼能輸過區區一段一個月不到的男女之情。
搬離別墅三天,傅少錚和沈耀之間誰也沒有聯繫,沈耀是故意不聯繫,傅少錚…再忙打個電話的時間還是有的,可是也沒有先低頭,兩個人之間就這麼僵持着,一直過了半個月。
沈耀都忘記傅少錚明天到家了,她現在是上班,開網店,
和朋友侃大山,逛街,吃飯,每天朋友圈裡都有她的最新動態,日子充實的不得了。現在幾乎每天她都會收到各種小禮物,當然跟着也不落的還有露西要吃了她的眼神,這個時候沈耀習慣性的忽略。
嫉妒去吧,習慣就好。
今天沈耀穿了一件淡咖色襯衫,外搭一件拼接色圓領毛衣,牛仔褲和小馬靴,頭髮全攏到一邊肩頭,下班剛一走出公司大門,就覺得外面的氣氛不對。
視線一轉,圍成一個圈的人羣中,一陣悠揚的小提琴聲就傳了出來。
拉琴的一定是個很帥的小夥子,沈耀一下子冒出這個念頭,剛要湊過去看熱鬧,她就發現人羣自動分開,裡面走出來歐子期,穿着黑色燕尾服,身材筆挺,像漫畫裡的王子。
沈耀方了。
她猜的是沒錯,拉琴的很帥,但沒想到是歐子期,差不多一個月不見,學長是改行當街頭藝人了嗎?
不過即便當了街頭藝人,學長還是很帥的,看起來又帥又暖。人好看就是佔便宜,什麼都不用做就是大家的視覺焦點。沈耀雙手插兜,歪着頭,目帶欣賞的看着他。
歐子期拿着小提琴一邊向她靠近,然後在離她兩步遠的地方,一曲終了。他把小提琴拿在手中,對着沈耀彎腰行禮。
沈耀感覺自己突然像是歐洲中世紀的名媛附身,牽着毛衣一角,右腳往左腳後一搭,兩膝同時彎曲,略略俯身還了一禮。等做完這一切她反應過來,又一拍腦門,她這是抽抽了嗎?
歐子期笑起來,這纔是他認識的沈耀。他把琴遞給一個人,又從另一個人手裡接過一捧花,雙手遞給沈耀,“送你的。”
突然變得很火熱熱情的學長,真讓沈耀有些吃不準,他是受什麼刺激了?居然送她玫瑰花。玫瑰花代表那個,他懂不懂?
“剩下九百朵我怕你拿不動,送到你住的地方了。”他繼續說道:“沈耀,做我女朋友吧。”
手裡的99朵紅玫瑰,有點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