掙扎着在地上起來,背後那是火辣辣的痛。
秦牧此刻真的很討厭現在這個身體,比起記憶裡面那健碩的體格,如今的身材真的是廢柴。如今他都開始懷疑,這個身體到底是怎麼活了十年之久?
都說森林是大自然的藥箱,對於已經生活在這樣環境裡面十年的秦牧來說,自然是彷彿回到了自己的後院一般。只需要簡單找找,他很快就找到了止血的藥材,這玩意其實很常見,不過就是艾草。
秦牧倒是吃過奶奶製作過的艾糕,卻是不知道這玩意可以止血。不過十年的生存經歷,他若是還不知道那就白活了。
脫下外套和內衣,因爲破皮的關係,內衣和皮膚組織連接在了一起,突然分開那感覺……總之是難以言喻的痛苦,讓人不堪回首的痛苦。
清洗傷口,眼前就有一條河流,這並不困難。
然後把艾草放在嘴巴里面嚼碎,小心翼翼的摸索着敷在後背傷口上。值得慶幸的是,傷口至少可以用手夠得着。
不過整個過程,也是火辣辣的痛,但秦牧只是在那裡休息三十分鐘,就感覺到背後已經沒有流血的情況,傷口在迅速的癒合。
在這裡的藥物,因爲是自然生長,而且這裡充滿了靈氣,所以藥物的藥效也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提高,三十分鐘的時間,不僅止血成功,只怕還讓傷口以非常詭異的速度結痂了。
很難想象,這就是那種野外很常見的一種,幾乎和雜草沒什麼區別的植物。
這三十分鐘裡面,秦牧也不是瞎坐着,他在試着運轉十年後基地普遍提供的修煉法門,當然這不是修真法門,而是類似內功的基礎法門。只要有點天分,可以修煉到後天巔峰境界,資質不錯的可以進入先天境界。
和真正的修真者比不了,但是正因爲大部分人都是後天境界強者,所以才能夠在這樣的環境裡面生存。讓原本對人類具有威脅性的G、F和E級野獸,從捕食者變成了獵物。
上輩子,自己也就是修煉到了後天中期巔峰,還沒有進入後期就死了。
只是自己開始接觸到這玩意,是四年後的事情,那個時候渾渾噩噩的活了四年,好不容易找到人類基地並加入之後,纔得到了這本功法。那個時候都三十歲了,經脈已經固化,自然不可能有多大的成就。
而今自己才二十六歲,還是有希望衝擊先天的,至少也可以有自保能力。
三十分鐘的時間,僅僅足夠他找到氣感,但只要找到氣感,就意味着他進入了修煉世界,從此與凡人不同!領先十年的記憶,爲他帶來了一份新手禮物,一份豐厚的新手禮物!
起來,穿好衣服,秦牧沒有繼續修煉的意思。
一則天氣就要黑下來,這裡的夜晚最低可以達到零下五度,一個不好就會直接凍死在野外。但若是生火的話,卻有被野獸襲擊的可能性。在這裡的野獸,可不一定怕火,G級以上的野獸都不會畏懼火焰,火焰只會讓它們的攻擊更加的瘋狂。
不過沒關係,禦寒的辦法還是可以找到的,記憶裡面就有足夠的線索。而他自己需要的是,把今晚禦寒的東西,甚至今晚的食物給弄到手。憑着手頭上現有的條件,現有的資源,把東西弄到手!
進入森林,就意味着踏入了危險區域,在這裡不僅僅有着有毒的動物,有毒的植物,還有有毒的昆蟲。還好這個時節沒有蚊子,否則只怕會有更多人會早早死去。同時要感謝這個世界沒有那麼多的細菌病毒,就算被叮咬,也不會得瘧疾什麼的。
但是叮咬過其他人類的昆蟲,在一段時間後的未來,那片區域也會出現這種病毒,這就是現代人來到這片原始世界,所帶來的第一個污染。讓人無語的是,這些細菌和病毒,卻沒辦法殺死這裡的土著和動物。
避開了一條巨大的蜈蚣,那至少是正常蜈蚣的五倍大,有自己手臂那麼大。這玩意大了許多,但對於人類來說還是小了一些,所以它還是很怕人類的。只要不主動招惹,它是不會主動攻擊人類的。
饒是這樣危險的動物,卻根本不入流,可見這個世界對兇獸的定義,是多麼的嚴格了。對於秦牧而言,這樣的蜈蚣,若是以前他可以直接抓來烤了,但現在的身體素質卻有點危險,他不希望在這裡出現什麼問題,所以只能放棄。
再說,若是繼續耽擱下去,原本記憶裡面在眼皮底下走過去的那玩意,說的不定就不會出現在那個地方了。
跟着記憶走,其實是初期倖存下來的最佳手段。
半個小時後,憑藉着最優秀的叢林穿越技術,以及記憶的路線,秦牧還是走到了預定地點。遠遠的,他看到了一羣動物在朝着這邊走來。
是的,那是一羣綿羊,天知道爲什麼綿羊會出現在這個地方。這是一般人的看法,也是非常正常的看法。
秦牧到底是有十多年記憶的,以前他不清楚,有人告訴他爲什麼:家畜。
是的,這些是某個兇獸養的家畜。來源不清楚,但卻是兇獸養的,一般會那麼做的,只能是F級別以上的兇獸。
唯有這樣,它們才懂得通過圈養的方式,來確保它們的領地能夠有足夠的食物。同時也意味着,這隻兇獸在守護着什麼。
上輩子,也就是記憶裡的那十年裡,自己是受了重傷纔好不容易逃走。
這輩子,是否可以取了兇獸的首級。
伏殺,就是以最小的代價,換取最高的回報。
操作得當,就算是自己這樣的人,也可以戰勝E級的兇獸。當然,能夠有這份信心,還是因爲自己手頭上的那管鋼絲。
在羊羣身後某個固定地點,設下陷阱。五十米的距離可以設置三道,而且高度是剛剛與自己的身高齊平的程度,這是考慮到記憶裡面那隻兇獸的高度設置的,並非胡亂設置。
設置完畢,秦牧繞到了羊羣的後面,拿起了數塊羊糞,塗抹在身上。
味道不算難聞,但感覺很噁心,至少以前秦牧從來沒做過。但這樣做也有好處,那就是可以適當的掩蓋住自己的味道,讓自己和羊羣混在一起。否則兇獸出現後,第一時間會以自己爲目標。
用通俗的的說法,就是家養的吃多了,偶爾也該吃吃野生的。
默默的跟着羊羣走了十多米,秦牧的心都沉了下來。此刻的他,多麼希望記憶裡面的場景可以完美的再現出來。
老天爺是公平的,宅男也有強運的時候。
在祈禱之中,遠處一隻兇獸正在朝着這邊飛奔而來,目標就是那羣羊。它一隻都是用這樣的方法,來迫使羊羣不斷運動,同時在運動中捕獲獵物。
“來吧,寶貝!”秦牧卻是猛地挑了出來,朝着兇獸揮手。
之前要隱藏,是爲了讓兇獸不至於走別的路,否則伏擊就沒有任何效果。如今既然路線已經固定了下來,秦牧需要的,就是讓他加速。
是的,當兇獸看到了秦牧,它加速了。
這是一隻疾風豹,肩高約1.7米,軀幹長度爲3-4米左右,擅長爬樹,擅長在林間飛奔,擅長以難以置信的速度,撲倒敵人然後咬斷對方的咽喉。
是的,它是一隻魔獸,內含風元素魔核的魔獸。此刻,它正餓着,正需要進食,剛好一個從未看見過的獵物,出現在了它的視線範圍內。
加速,那是必然的,它直接朝着鋼絲陷阱的方向衝了過去。
然後,身首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