囧囧笑道:“你倒是沒忘啊,不錯,看來又是一次驚喜。
贏得決賽冠軍,獎勵值爲1,第一次在正規比賽中有效助攻,一次性加0.2。
進攻意識得到加強,加0.3,這一共是1.5。
自信心加成百分之一百五十,一共是3.75!
新的總評值爲30.41,歸爲31一檔,共加22點。
六項指標加點分配如下:速度加3,射門加5,傳球加9,盤帶加2,身體加3。
現在,新的六項指標是:速度38,射門33,傳球27,盤帶26,防守27,身體34。”
囧囧又說道:“除了赫萊布、裡克爾梅他們後面加入的4人,現在你的總評值已經超過了所有的復現選手.
這樣的話,在訓練賽裡你拿到獎勵點的機率就大大增加了!這是好消息啊!”
李良卻用力的搖了搖頭。他說道:“這樣的獎勵來的太容易了,不要也罷。
囧囧,訓練賽先暫停吧,現在開始繼續訓練加賺金幣,我需要繼續招募新的優秀球員入隊!”
出人意料的是,李良並沒有繼續選擇任意球的練習,誠然,這是性價比最高的一項練習項目。
他還是繼續了上次和裡克爾梅、霍夫曼還有小熊一起的傳球練習。
招募了吉爾伯託和霍夫曼之後,再加上上次的50堂傳球訓練課賺到的金幣,目前他賬上的金幣數是443400。
從上一次來看,每完成一組傳球練習,大約需要接近1分鐘的特訓時間,但是得到的消耗品價值90金幣!
這樣即使算上休息時間,每堂1個小時的訓練課都可以完成55組,可以得到價值4950金幣的消耗品。
這個夜晚,李良專心的進行了150堂訓練課。他的這種近乎於極端的偏執,再一次深深的震撼了囧囧。
在第132堂訓練課完成的時候,李良終於完成了10000組右腳初級傳球練習。
他得到了0.3的獎勵值,總評值達到了30.71,仍然歸爲31一檔,共加2點。他的傳球值增加了2點,達到了29。
李良馬不停蹄,馬上開始用左腳重複練習,讓大家驚訝的是,他居然很快就達到了和右腳一樣的效率。
到了李良醒來的時候,金幣數已經達到了1185900。
上午李良和大熊如約坐上了颶風集團的專車,來到了萬人體育場看臺下的颶風隊基地辦公室。
李良驚異的發現,基地的工作人員在向大熊打招呼致意的同時居然全都認識自己,也都熱情的招呼着自己。
在辦公室裡,李良看見了熟悉的朋友們。
秋水他們幾個上來親熱的和李良打相互問候,然後充滿崇拜的和大熊合影,索取了大熊的簽名。
等待的時候,秋水和李良聊起了落選的東子。
東子並沒有入選,比賽一結束他就直接走了。
秋水悄悄的對李良說道:“良子哥,東子他也是詐傷,當時教練他們看你打左後衛不行,本來計劃是先把你換下來的!”
李良原以爲,只有秋水一個爲了自己詐傷沒想到還有東子!
他百感交集,這時突然有工作人員來叫自己,輪到他了。
李良被叫到了一間單獨的辦公室,吳總安排小麗過來親自和李良洽談。
看到了合同金額,李良大吃一驚。
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爲期兩年,第一年的基本工資爲每月12500元!第二年視具體履約情況,經雙方協商之後進行上浮。
此外還有多項名目繁複的比賽、訓練獎金和補貼規定,以及各種福利待遇。
李良暗自盤算了一下,只算基本工資一年下來就有15萬元,這大大的出乎了他的意料。
他現在自己上班的公司月薪6000多元,一年下來大約一共不到8萬元。也就是說,加入颶風隊之後,自己的收入會馬上翻倍!
小麗冷靜的看着李良的表現,吳總專門給她交代過,個人待遇這一塊可以給李良加到每月2萬元。
李良提出要和大熊商量一下。他找到了在馮軼寒辦公室喝茶的大熊,馮軼寒見狀藉故離開了。
李良問道:“雄哥,簽了合同是不是意味着我得隨叫隨到啊?”
大熊答道:“是啊,平常是走訓制,重要比賽前還要集訓,必須集中住宿。
對了,我聽馮指說,你籤的也是一線隊合同,每年可能還有3、4個月要去外地集訓。”
李良明白了,只要簽下這份合同自己就不得不必須要從原來的公司辭職了。
他離開了馮軼寒的辦公室,來到簽約室門前。
猶豫再三,終於還是堅定的敲響了門推開走了進去。
出乎小麗意料的是,李良在個人待遇上並沒有什麼特別的要求。他只是要求在合同內加入兩項內容:
1、預設解約條款——如果在合同期間,李良得到加入五大聯賽(西甲、英超、德甲、意甲、法甲)球隊的機會,則自動激活解約條款;
2、在合同期限內,安排一場由海城颶風一隊參加的訓練賽,參賽另一方人員由李良組織。
此外李良還對合同中的一項內容有異議——不得在未經甲方批准的情況下,代表其他俱樂部或球隊參加比賽,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自負。
小麗一下子沒了主意,當即撥通了吳總的電話。
吳總也大爲意外,他沒想到李良並沒有在合同金額上產生糾結。關於解約條款吳總並不擔心,但對於李良提出的其他條件,他一時不太理解。
他示意小麗把電話直接給李良,李良解釋了自己的條件:他想繼續參加“綠茵夕陽紅”參與的全市丙級(第三級)業餘聯賽。
另外,他答應了自己的好朋友,如果入選颶風隊,一定想辦法帶着好朋友們和颶風隊打一場比賽!
吳總一下子說不出話來,過了一會兒,他讓李良把電話給小麗。
吳總非常大氣的指示小麗,同意李良提出的全部條件。
此外,在此基礎上再修改合同相關條款,允許李良在經俱樂部同意後,參加其他業餘的性質比賽。
並且在參賽期間,享受海城颶風隊員正式比賽中的醫療和保險待遇。
最後,吳總還指示,把原先給李良準備的年薪15萬元的合同,調整爲18萬元;合同年限同時增加一年,爲3年。
李良看到新的合同後,毫不猶豫的簽上了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