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碎!”
林晨曦怒罵一句,就見前面那輛黑色的本田拐進了芳華大廈的地下停車場。
林晨曦眉頭微微一皺,意識到有些不對勁兒。作爲一個女人,既然敢追調戲她的男人,這就說明這個女人不怕,正常來說一般的男人應該想辦法逃脫才行,可是這車竟然開進了地下停車場。顯然對方不是想逃脫。
有貓膩兒!
林晨曦摸摸槍套裡的槍,然後撥轉方向盤跟了進去。
到了地下二層停車場,這一層停的車不是很多,看起來很是空闊,還有些寂靜。
遠遠地就見那輛黑色本田已經停了下來,林晨曦將車子一停,小心翼翼的走了過來。
就在這時本田車的車門打開,那個猥瑣男人也走了下來。
“你個雜碎到底想幹什麼?”
林晨曦在離男人幾步遠的地方站定,怒聲問道。
“你是林警官吧?”猥瑣男人問道。
林晨曦就是一愣,但是她旋即明白過來,既然對方知道她的身份,還敢出言調戲,那麼今天這事兒顯然是有預謀的,打量猥瑣男人兩眼,問道:“這麼說你是故意引我到這裡來了?你到底想幹什麼?”
“沒什麼大事兒,只是想叫林警官見一個人,我敢打賭你見到這個人肯定會驚訝萬分。”猥瑣男人道。
林晨曦將手放在腰間的槍套處,心下暗道:本隊長今天非要看看你耍什麼花樣兒。
“人在哪裡?”
猥瑣男人朝本田車裡努了努嘴,“在車上呢。”
林晨曦戒備的看一眼猥瑣男人,向本田車走去,就在他走到猥瑣男人身邊的時候,本田車的車門突然打開,下來一個女人。
林晨曦只看了一眼就花顏失色,因爲這個人跟她太像了,唯一不同的就是兩個人所穿的衣服。
細看之下,她還發現這個女人比她多少要高點兒。
“你好。”那個女人紅脣輕啓吐出一句。
什麼?!林晨曦更是震驚,因爲這個女人的聲音竟然和她也毫無差別。這人到底是什麼人?她要幹什麼?
正在林晨曦震驚疑惑之際,她突然感覺到後脖頸處一陣勁風襲來,暗道一聲不好,剛想躲閃,可是卻晚了半拍。
猥瑣男人一記手刀正砍在她的脖頸處,林晨曦頓時暈了過去。
“行了,你可以走了。”女人對猥瑣男人說道。
“那接下來的事情就交給梅川先生了。”猥瑣男人恭敬的說道。
沒錯,這個女人正是施展忍術中幻化之術的梅川酷子。
等猥瑣男人剛一走,他四處望望見沒有人,大手一抄就將林晨曦抱上了車,然後三下五除二就脫掉了林晨曦的衣褲。
接着看也沒看全身只剩下三塊兒小布片兒遮羞的林晨曦,將她抱出了車,打開斯巴魯的後備箱將她往裡面一塞。
風哥,我來了。
梅川酷子詭異的一笑。
二十分鐘後,梅川酷子版的“林晨曦”出現在香榭麗舍富人大別墅。
“林警官回來了。”
正好巡視到門口的保安公司隊長笑着跟“林晨曦”打個招呼,雖然出於職業的本能他多看了“林晨曦”兩眼,但是顯然他們有看出一絲異樣,不僅他,其他兩個保安也是如此。
“嗯。”
“林晨曦”應了一聲,若無其事的直接開門進了別墅。
歐陽雷風仰臥在沙發上,嘴裡叼着煙,眉頭依然緊鎖。旁邊白芙蓉正在辦公。因爲不敢出去,她就將家裡當成了辦公室。
兩天來,雖然白芙蓉沒說什麼,但是一直緊蹙的眉頭,讓歐陽雷風心裡很不是滋味。
從相識的那天起到現在,已經有些日子了,歐陽雷風能感覺到白芙蓉對他感情上的微妙變化,同時他也感覺到自己已經有些喜歡上表面看起來冷傲,讓人難以接近,但是內心卻善良聰明的女人了。
所以,白芙蓉的壓抑讓他感覺到更加壓抑。他恨不得馬上就把三爺幹掉,先讓白芙蓉好好去上班,然後再幫助她對付天威集團。
可是,讓他蛋疼的是他此時卻是毫無辦法。他知道現在最需要做的就是先扳倒張東海獲得林市長的信任,可是對於這事兒他卻毫無頭緒。
“我回來了。”
“林晨曦”在門口換着拖鞋喊了聲。
歐陽雷風沒有動,依然抽着煙。
白芙蓉擡起頭對走進來的“林晨曦”問道:“有什麼消息沒有?”
梅川酷子嘴角摸過一絲笑意,顯然很滿意歐陽雷風和白芙蓉誰也沒看出任何蛛絲馬跡。
“情況很不妙啊。”
“林晨曦”說着走到歐陽雷風仰臥的沙發前,往旁邊一撥他的腳,“讓我坐會兒。”
“那邊兒不是空着那麼多沙發嗎?”歐陽雷風瞪一眼“林晨曦”,兩腳一收再次回到了沙發上。
“我就喜歡做你這個,怎麼了?”
“林晨曦”又一次撥開歐陽雷風的腳,然後一屁股坐了下去。
“懶得理你!”歐陽雷風哼一句。
“這還差不多。”
“林晨曦”得意洋洋的一句。心下暗道:二人果然是愛鬥嘴吵架。“你起來,別這麼坐着不像樣!”
“你別得寸進尺啊!”歐陽雷風喊道。
“我就是得寸進尺怎麼了?”
“林晨曦”不服的說句,朝着歐陽雷風的大腿就摸了一把。
“你——你讓我摸回來,不然我跟你沒完!”歐陽雷風有些氣急敗壞的喊句。
“行了,別鬧了,還嫌不夠鬧心啊。”白芙蓉插嘴不滿道。
“其實我坐在這裡是想讓你看一個東西。”
“林晨曦”說着拉開手中白色包包的拉鍊兒,然後往沙發上一倒,隨着一陣嘩啦聲沙發上出現了一把槍,一個彈夾和多顆子彈。
“M1911A1!”歐陽雷風立馬兩眼冒光。
M1911A1手槍是著名槍械設計大師約翰摩西勃朗寧的得意之作,整個二戰期間單單是美國陸軍便採購了270萬把這種手槍。該槍是典型的單動式半自動手槍,自動方式爲槍管短後坐式,閉鎖方式爲槍管起落式,結構簡單堅固耐用。
這種手槍的子彈口徑有,屬於大口徑手槍,殺傷力巨大,停止作用極佳,只要打中敵人的要害部位,絕對是一槍秒殺。從這種槍誕生的那天起,就一直深受美軍官兵喜愛,直到今天,美軍特種部隊仍讓將其作爲標準的隨身自衛武器。
而且看彈夾,歐陽雷風就知道這是美國賓厄姆有限公司生產的那種能放三十顆子彈的那種。
這是他最喜歡的手槍之一。雖然保安公司爲了讓他防身給了他一把五四式手槍,但是和這把槍相比,那簡直沒有可比性。
“怎麼樣?”
“林晨曦”問句,開始往彈夾裡裝子彈。
“給我帶來的?”歐陽雷風有些驚喜。
“可不是,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
說話間,“林晨曦”已經將三十顆子彈全部裝入彈夾中。
“嘿嘿,沒想到你今天還算是有點兒人情味兒。”
歐陽雷風嘿嘿一笑。
“林晨曦”將彈夾在手槍裡往上一推,“這槍絕對是威力驚人啊。”
“太謝謝你了。”歐陽雷風說聲大手直接拍在“林晨曦”的腿上,而且順勢摸了一把。
有了這把槍他就好比如猛虎添翼,這讓他心中的鬱悶減小不少,那種愛開玩笑的本性又流露出來。
“壞蛋!你竟然吃我豆腐!你信不信我一槍崩了你?!”
“林晨曦”說着將槍口對準歐陽雷風的太陽穴。
白芙蓉無奈的搖搖頭,這都什麼時候了,你們二人還有心思開玩笑。
手槍距離歐陽雷風的太陽穴只有不足二十幾釐米,如果開槍的話,定能一槍致命,而且這麼短的距離,任你武功再高怕也是難以避開。
而且更糟糕的是,歐陽雷風此時依然在笑,顯然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