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舞鑽進屋子裡,阿姆斯特朗也跟着進來來,不過不是爬進來,不過是一個有趣的提議而已,沒想到被趙舞找到空蕩,耍了一頓,他不計較,今晚還要大事情要做,趙舞讓阿姆斯特朗出去,她的兩個姐妹可是在睡覺的,也不知道趙舞準備了些什麼,回來後,找到門口的阿姆斯特朗信心十足。
“走,我們去,辦完這件事,你就要跟我說。”
“嗯,當然。放心,絕對會跟你說的。”阿姆斯特朗顯得特別真誠,趙舞還是怕他關鍵時候就不說了。
兩個若有其事地在走廊裡假裝聊天,聊得都不知道是什麼內容,什麼國的語言……靠近了不遠處阿福的房門。
迎面而來一個時常和趙舞打招呼的男子,趙舞和一個大胖子老頭在一起,很奇怪,這個人微笑着,帶着警惕地眼光看着阿姆斯特朗。
難道是她爹?
男子依舊要做足利益,點頭微笑打招呼,只是看着阿姆斯特朗的眼神特別怪異,這麼磕磣的爹也能生出這麼漂亮的女兒?
“他什麼眼神,他在藐視我……”
“別多想了,要藐視,也是我藐視你。”
兩人來到阿福門口,趙舞想到一個問題,沒有鑰匙,趙舞暗道糟糕了,沒鑰匙怎麼開門啊。
“你說該怎麼辦?”趙舞問道。
扭扭門口,門是開不了的。
“嗯,這個我來想辦法。”
阿姆斯特朗拿出一個早就準備好的鐵絲,扭曲成一個形狀,弄進去,貼在房門上,聽着裡面零件轉動的聲音,他有一雙好眼睛,也有一雙好耳朵,識別寶貝,手,耳朵,眼睛,都是三個大寶貝,他當然很出色,房門咔嚓一聲,阿姆斯特朗深處兩根手指,得意地笑了,趙舞沒想到這個傢伙還真的會偷雞摸狗的事情。
連開門都會。
“那我們進去吧,你走進去,你趴着進去。”趙舞嚴肅地說。
“別開玩笑,我那只是提議。在門口看看裡面有沒有人。”阿姆斯特朗悄悄關上門,站在門口,趙舞也在旁邊,趙舞來過這裡,大體有個印象,喀秋莎就是在這裡發現,當時正被一個男人鞭笞者,那就是阿福,阿福和喀秋莎之間複雜的關係,她還是搞不懂,這裡的擺設基本沒變,屋子裡裡面也似乎沒有人住。
自從那天從阿福手裡搶奪回來喀秋莎,就再也沒見到兩個人碰面
,似乎是可疑地避開對方,這是奇怪的事情,喀秋莎現在已經和以前不一樣了,不知道能不能再面對這個老頭子。一個老頭子,對女人還那麼狠毒,趙舞又有些氣氛,不過過去就過去了,她被阿姆斯特朗大膽的行爲所吸引。
他正在拿起一本書,揣進懷裡,阿姆斯特朗心想這可是大寶貝啊,這一本本的書有的年數上百年,年輕的是幾十年前的,都是寶貝啊!
尤其是書桌上這本黃舊的聖經,無價之寶。
“1899年限量版聖經,我的天,這本書我都沒有。”
反正阿福不在,也沒人看到,假裝翻看某本書,輕輕揣進懷裡,趙舞可不傻,一隻手從摁住那本書,阿姆斯特朗苦笑一聲,這就代價,想要找個人找個伴進來,就是這一點不好,時時刻刻被監督。
憑藉阿姆斯特朗的本領不是打問不到阿福的房間,只是那樣的話太露骨,如果他真的忍不住拿了一些東西,就憑藉他曾經在問過阿福的房間,就容易查找到他身上來,有趙舞這個和他熟悉的人作爲信息來源就不一樣了,還有一個是有趙舞陪着,萬一被逮住,還能拿着趙舞做一個擋箭牌,或者,接着和趙舞在一起找個合適的理由掩蓋自己偷偷進房間的動機。
拿寶貝是次要的,看寶貝纔是最重要的,這是阿姆斯特朗的信條,不過總是忍不住想要踹走,不用花錢就能得到的,爲什麼不拿走。這就是貪心,有自知之明的阿姆斯特朗是不會讓自己犯錯誤的 ,偷了毛家的東西,鐵定會有大問題的,有趙舞監督也會不一樣。這不效果就出來了,手癢得很,拿了一本書,就被趙舞發現放回去了。
“這裡簡直是寶庫啊,十八世紀,十九世紀的牛皮紙書都有,這……這到底是怎麼做到的……”
阿姆斯特朗登上一個書架,書架上面的書顯得更加古老,上面單獨有一個燈,有了聲音就會明亮,照耀着最上面的一排老舊的書。
“真是發達了,這些書都是寶貝。”
“嗯,這本是大仲馬的書,最初的那幾版,真是變態這種書都能蒐集得到。”
“真他媽的不是東西,把大作家的手稿都收集來了,別以爲我不認識,這肯定是真跡。”
“這兩幅書法作品,不是來自東方的麼,看樣子也不像是贗品,真是考驗眼力,這個管家中飽私囊了這麼多寶貝,我拿一兩件應該不是問題吧。”
阿姆斯特朗在搖搖欲墜的長提上,自言自語,兩眼發紅,內心激動,一念成天使,一念成魔鬼,到底是拿還是不拿,手裡那份大仲馬的第四版《基督山伯爵》。
“喂,你幹什麼?”
趙舞的聲音讓他做出良心的選擇。
“唉,幸虧有你,不然我就出大問題了。”
阿姆斯特朗彷彿被附身然後清醒一樣,剛纔的癲狂真的容易走火啊……
“你不許拿東西啊,臨走之前,我要檢查你的。你在書房裡好好看,我去那個房間看看。”
阿福的書房實際上是由臥室,書房兩部分組成的,臥室不大,書房很寬,幾乎全部都是書籍。
阿福的臥室,有一個陽臺,喀秋莎不知道多少次趴在上面讓阿福鞭笞,爲什麼要鞭笞呢。
趙舞撫摸着陽臺,上面挺乾淨的,但是應該有過血跡吧,喀秋莎的血跡。
這房間裡很簡陋,屋子裡沒開燈,接着外面的燈光就挺陰暗的,趙舞看向一張舊相片,在牀頭櫥上,出自一旁依着一個柺棍,上次用這個東西擊退了管家,就走了喀秋莎,趙舞拿起那張照片,有些人是他眼熟的。
阿姆斯特朗下了樓梯,原因是被書桌上一個發光的東西吸引了。
打開書桌上的燈,燈光很柔和,寬大的書桌上面很多文件和書籍,有些東西還是屬於家族絕密,這種東西只要阿姆斯特朗想要,拿出去絕對會成爲一筆財富,或者賣給毛氏莊園的對手也可以,不過他不對這些東西感興趣。他看着檯燈下的一個鐘錶,這種表是金的,做工精美,表面有水晶的層面裡面鑲嵌寶石,小巧而靈動。
“這東西,有百年曆史了,這老傢伙還擺在桌面上用,要我就藏起來誰也看不到。”
阿姆斯特朗心裡流血啊這東西太好了要不要拿走呢?
他努力轉移自己的注意力,看到一本特別厚的書,也是一本聖經,這書顯然只有幾十年的歷史,和那本限量版有百年曆史的書相差太久了。
“這書裡似乎有什麼東西?”
阿姆斯特朗翻開這本書,中間的書頁自動地分開,有幾個信封安靜地放在裡面,書信十分黃舊了,自己有些模糊卻可看到寫的是什麼。
“孤兒院給尊敬的毛先生”
信封開頭是這樣寫的……
阿姆斯特朗好奇地打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