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座山山頂有一個絕壁,絕壁上篆刻着兩個混沌神文,鬱南瞄着這兩個字念道:
“浩渺,這座山名字倒是取得大氣磅礴,可山卻不算雄偉,似乎這山頂曾經還有人居住過呢。”
大山的山頂上還有許多廢墟痕跡,雖說到處長滿了大樹和植被,可那些人工造就的痕跡卻依舊清晰可見,鬱南還不知道,這浩渺峰是時空一族曾經的駐地,只不過一場大戰之後這裡就成爲了廢墟,而時空一族遭受劫難之後重生,然後纔在元氣大陸壯大,結果又是被人圍剿而逃。
正說着話,鬱南感覺一陣波動從遠處傳來,不大一會一個魁偉壯漢從空中顯現,他四處張望了一下看到站在絕壁前的鬱南便落到地面遠遠抱拳叫道:
“這位兄臺,敢問你可看到一隻金毛老鼠沒有?”
鬱南搖搖頭說道:
“我也剛到此處,沒見過什麼老鼠。”
壯漢點點頭說道:
“打攪了,若是看到這金毛老鼠,替我警告一下,這傢伙居然盜走了我的睡覺的枕頭,真忒麼的是奇葩玩意兒,好了,兄臺告辭。”
壯漢轉身又飛身離開,鬱南笑了一下繼續打量周圍,當他看到這浩渺峰百萬裡外有着一座城池時不禁低聲說道:
“浩渺城,看來要打聽消息還得去這個地方啊。”
說完鬱南一閃消失在浩渺峰上,就在他離開不過十秒後,在浩渺峰廢墟中鑽出一隻長着金色毛髮的小老鼠,如果說別的老鼠看着都極端噁心的話,這小老鼠長得卻十分可愛,估計許多妹子要是看到這樣的老鼠絕對會帶回家當寵物的。
鬱南是真的沒發現這金毛老鼠?要是他的修爲在聖人境界時或許很難發現,因爲這金毛老鼠隱藏能力很強大,可鬱南現在卻是大道境界,在壯漢追來前他就發現這老鼠躲進了廢墟中,只不過沒啥必要他也就沒揭穿而已。
浩渺城萬里大小,居住人口少說也有數十億,數千條穿過城池的超寬直道將城市劃分成數十萬塊,在街道兩側除了住戶就是連綿不絕的各種店鋪。
鬱南進入一間酒樓,在靠窗桌前坐下要了些許酒菜後,他獨酌聆聽周圍的人們閒聊,除了打探一下消息,鬱南可打算準備在這個城池開張做生意了。
“聽說了麼?元氣大陸基地傳回消息,混亂山脈鎮壓的魔煞之氣衝出來了,雖然大部分被一個高手消除掉,可一部分還是衝向了元氣大陸各處和混沌之中,現在混沌裡面可不安全了,要是被魔煞之氣侵入,據說很少有人能夠抵擋呢。”
“是啊,魔煞之氣是混沌凝聚億億萬年的殺氣、魔氣、凶氣、戾氣、怨氣等等負面氣息而成,當年元氣大陸形成,其中一個原因就是鎮壓這些聚集的氣息,客人隨着歲月流失,這些氣息融合在一起形成了魔煞之氣,除了大道境強者有大道之力可以抗衡,其餘人一旦被魔煞之氣接觸必定成魔。”
“哎呀,別扯這件事了,你們還不知道吧,現在五行族正在聯合風、雷兩族的高手,他們打算主動攻擊混沌一族了。”
“啊......什麼?有這樣的事情。”
酒樓內一陣鬨鬧聲同時響起,鬱南也順着說話聲看去,剛纔說話的是幾個聖人境的強者,至少在這浩渺城內聖人已經是高手中的高手了,說起混沌諸族打算主動攻擊混沌一族的是一個有着綠色長髮的男子,一瞧他就屬於木族之中的子弟。
“木蕭,這是真的?”在這綠髮男子旁邊的一個大漢驚聲問道。
這木蕭嘿嘿笑道:
“你也知道,我雖然不受老爹看待,可我好歹是木族嫡系子孫,許多事還是能夠聽到的;
五千億年前元氣大陸一戰我們雖然損失了五個大道境強者和四百多個天道境高手,可混沌一族損失更大,他們三宗、四門全數被誅殺,損失了七個大道境強者和六百多天道高手,現在我們佔據了絕對的實力;
自從元氣大陸荒廢混沌一族不敢再對我們動手,我們養精蓄銳五千億年,現在也是該我們主動反擊混沌一族的時機了。”
大漢問道:
“說得也是......只是要大舉進攻混沌諸族,我們又有多少勝算?”
“這誰知道呢?”
木蕭雙手一攤苦笑了一下,這打仗誰勝誰負不是看一開始的實力的,一堆修爲相近的高手打架全憑運氣,運氣背的話可能隕落,直到雙方的戰力明顯拉開纔會知道結果怎麼樣。
想當初混沌一族攻擊混沌諸族數百次,結果都是無功而返,那就是因爲雙方拉不開優勢狀態,最終只能偃旗息鼓罷戰。
這一次混沌諸族打算主動攻擊混沌一族,估計就是看到對方大道境強者明顯比己方少,至於說目的是什麼只有高層的人知道是怎麼樣的。
一大羣人鬨鬧着研究即將開始的戰爭問題,鬱南卻忽然笑了,這即將開戰,不是他銷售丹藥和武器的最佳時機麼?
白女王可是事實監控外面的,看到鬱南那種愜意的笑容不禁低聲說道:
“主人笑得好奸詐,這戰爭財發起來可就會讓你大賺一筆呢,不過你是隻準備在這裡銷售麼?混沌一族那邊有沒有去做生意的打算?”
鬱南將杯中酒一口悶掉說道:
“做生意,尤其是這種戰爭生意,只做一邊的話意義不大,我打算在這裡做幾萬年生意,然後就去混沌大陸做,這樣可以炒作一番,不過在此之前我還得調查一下這裡的行情,要是賺不了大錢我可不會做,還有就是法則之源我得立刻去尋找了。”
白女王笑道:
“哇喔......主人的確是奸商,只是你找法則之源和混沌之靈應該不只是爲了吸收元氣之眼內的吞噬之力吧?”
鬱南點了下頭,他當然不只是爲了元氣大陸的狀態纔會主動尋找這兩件東西的,別的不說,單單聽到法則之源和混沌之靈這兩個東西,他就有着明顯的感應,要找是相對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