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振宇這個晚上12點多才回來,而且回來就一身的酒氣,如羽原本躺在她自己定製的沙發牀上睡着了的,都被他給薰醒了。
“這麼晚了?”如羽從牀上坐起來,用手揉揉眼睛,看着正脫身上外套的男人,他白色的襯衫上,一抹紅色的口紅印那麼鮮明的印在那裡。
“請城建局的人吃飯,後來又陪他們去唱歌喝酒,”雷振宇的聲音略微有些疲憊的道:“還不如我當律師來得舒服。”
“那.......聽說宋羽西小姐也和你一起去的是嗎?”如羽淡淡的開口,儘量讓自己的語氣顯得很平淡,可依然還是能隱隱約約的聽出一絲醋味來。
“嗯,”雷振宇並沒有否認,而是打了個哈欠道:“她是前兩天才來公司上班的,是我哥找來的,就在項目拓展部。”
“她能力很強嗎?”如羽的眉頭一皺,項目拓展部其實和公關差不多,宋羽西難不成以前是做公關的?
“不是她能力強不強的問題,”雷振宇趕出在她的沙發牀邊坐下來給她解釋:“這個項目其實並不複雜,城建局之所以一直卡着,就是因爲我哥現在的情婦是城建局局長的前女友,他們倆較勁呢,所以我上班一個月也都沒有任何進展,這一次讓羽西進項目拓展部,就是因爲我們的人打聽到,城建局的局長是羽西的表舅,所以希望通過她這層關係,看能不能把這個項目攻下來。”
“哦,原來是這樣,”如羽聽雷振宇這一解釋就明白了,現在這個社會,企業要從政府拿批文什麼的,可的確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至於雷振宇襯衫上的口紅印嗎,那就不知道是誰的了,畢竟陪那幫人吃飯唱歌喝酒,面不了要叫小姐作陪的,誰知道喝糊塗了最終鬧得誰親了誰一口呢?
如羽沒有追問雷振宇衣服上口紅印的問題,只推他趕緊去洗澡換衣服了,說這麼晚了,還不趕緊休息,明天一早就又要上班。
雷振宇卻在脫襯衣時發現自己衣服上的口紅印,他眉頭本能的皺了一下,想起來了,晚上唱歌時喝酒,宋羽西喝醉了,最終結束時,她幾乎站立不穩,更別說走路了。
宋羽西和他一起去的,他不可能丟下她不管,於是就用手攙扶着她走出了KTV,然後交代司機開車送她回去的。
雷振宇把這個情況給如羽講了一下,最後說:“估計是我攙扶宋羽西從會所到車邊的這段距離,她當時整個人站立不穩靠在我身上,就.....印上去了。”
如羽笑了一下,點點,用手把他推進浴室去,心裡卻在瞬間輕鬆了不少,他沒有隱瞞她,甚至很細心的給她解釋着,這態度,完全是一個丈夫向自己的妻子交代行蹤。
莫名的,如羽覺得這樣很好,即使和雷振宇並沒有所謂的愛情之類的,可他對她誠實,尊重她,用一個丈夫的心來對待她,這,估計就是天下普通平凡的夫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