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浮華場》雜誌社寄來的特快?我送過去了呀。”
懵懂的年輕人深感此事稀裡糊塗,可在老大哥面前,他還是坦然道。他的前輩年紀不比他打太多,臉色立刻舒緩下來:“你有沒有可能送錯?”
“不可能呀,我想一想呀!”這年輕人的記憶力應該不差,很快就想起來了:“我送到了11號了呀!”
葉秋臉色微變,緩緩道:“我住的地方是17號。”
集體傻眼,前輩冷汗直冒:“他是新來的,這個月剛接受工作,可能有些不太”他突然發現自己的藉口不是太合理:“如果寄來的東西不重要,就還是算了吧!”
“你們覺得可能不重要嗎?”葉秋凝視着兩人,生怕雜誌是兩人之中的任何一個拿了。在他們的眼裡,他只見到吃驚與錯愕。
想來想去,葉秋都斷然想不到,事情的起因竟然是因爲郵遞員送錯了地址。這實在是一個可恨到極點的小失誤。
17號距離葉秋住的11號不是太遠,只不過,以前他從來都沒有關注過次地,竟是無論如何都沒有回憶。那年輕人苦苦思索:“我記得是一個年輕男人來收的!”
敲了半天門,都沒有人來開門。葉秋凝視着揚子:“揚子,你去幫我查一下,這戶有什麼人,有什麼身份與背景.揚子應聲而去。
雜誌很可能就在屋子裡,要不要叫警察來破門而入?可那樣就很難向警察交代事實了。躊躇着,他迫切的要把雜誌拿回來。現在雜誌對他不重要,他只要雜誌回來,不能把消息泄露出去。
“傑哥,我是葉秋!”想了半天,終於想起張子傑這位在警隊的熟人,有他協助,應該可以隱瞞一些事實。他想着,立刻撥通了張子傑的電話。張子傑義無反顧的答應了。
就在這時,一個渾身不自在地傢伙,鼻青臉腫的傢伙走上樓梯,來到走廊轉角,一眼見到葉秋,頓時大吃一驚。不待兩人察覺。就立刻把身子縮到轉角處,偷聽他的話。
這傢伙赫然便是方纔被俞聿徽的保鏢揍了的其中幾人之一,染了半撮黃毛,很有幾分小混混的氣質。他聽了一下,冷汗直冒,這傢伙居然在叫警察,難道是因爲方纔的事?想要報復他。
卻在這時,他聽到葉秋與年輕郵遞員的談話,想起幾天前莫名奇妙送來地雜誌。心中彷彿有了些須明悟。他到現在都還記得那件莫名其妙的事
四天前的一箇中午,他還是呼呼大睡之時。有人敲門驚醒他了。他開了門。一個年輕郵遞員不容他說話就把一個袋子交給他,讓他收下。知道對方走了。腦子清醒過來的他纔想起那到底是什麼回事。
當他打開袋子一瞧,裡面只是一本娛樂雜誌罷了,雖然看到了上面標註的日期,可也沒把它放在心裡————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想像與接受這中詭異而神奇的事。
可現在,他彷彿產生了一些不一樣地感覺,事情無疑是因爲雜誌引起地。他從腰部把雜誌掏出來,認真看了幾眼,雜誌封面上的日期再一次落入眼中,令他愣住了。
難男的如此緊張,難道真是爲了這本雜誌?可雜誌沒有什麼呀,難道是雜誌本身?這真的是明年的雜誌?
他頓時激動不已,忽然聽到上樓梯的聲音,連忙躲到更上一層的樓梯口。只見到一個變衣警察停了下來,他連忙悄悄的下去,來到轉角處繼續偷聽。
“葉子,你到底在搞什麼,很久沒回武漢,一回來就跑到這裡來做什麼!”張子傑對葉秋倒沒什麼客氣地,大咧咧直接拍肩膀。“傑哥,我要你幫我破門,屬於我地一件重要郵件被郵遞員送錯了地方,送到這裡了,我要立刻拿回來!“葉秋的神情極爲嚴肅,令張子傑也嚴肅起來。
“破門?我雖然是警察,可也要有搜查令纔可以。”張子傑攤手錶示愛莫能助:“不然,我可就是知法犯法了!”
“不過,我倒是可以建議,如果真地那麼重要,你可以先破門進去,把你的東西拿回來。”張子傑哈哈大笑:“你現在有錢,以前又幫過警方,充其量呆幾天拘留所。”
話音未落,張子傑就聽到呯的一聲,門被一腳踹開。他當場傻眼了:“你太着急了,難道那真這麼重要?”
黃毛聽到這撞門聲音,駭然不止,心想這廝似乎來頭不小,要不要把雜誌交出去?可想到張子傑提到的有錢,他心中癢癢,生起一個狂妄大膽的主意
他們哪裡能搜得到雜誌的下落,尋了半天還是沒有找到,葉秋不甘心的走出來:“傑哥,能不能幫我吧這家人給抄出來,那件東西,我一定要找到!”
待他們離開之後,黃毛才從樓上跑下來,來到自己家門外,恨恨看着被踢壞的門。進去翻了半天,不知從哪個角落裡翻出一疊紅紅的鈔票,然後提着抱離開了
“王風,綽號小三,88年出生,父親早年去世,母親前年也病逝了。至今沒有工作,是無業遊民,更確切的說,他是一個流氓地痞,以小偷小摸或搶劫勒索爲生”
揚子正在講述着,被張子傑打斷:“他大事不敢做,小事倒是不斷。進了四次警察局,大都是因爲打架鬧事。讓他去搶銀行,再給他十個膽子都不敢。”
“他昨天沒有回家,真不知道那是什麼寶貝。像他那樣的人,三五天不回家也屬正常!”張子傑皺起眉頭:“不過,平日跟他在一起混的人都說,昨天還見到他說回家,可從昨天以後,就沒有再見到他了!”
這就像炸彈一樣在葉秋腦子裡爆炸了,只剩下不斷迴旋的嗡嗡之聲。他現在肯定,王風一定是發現了什麼。
待見到王風的照片,葉秋一眼就認出,這不就是昨天險些打了自己的傢伙嗎?他精神突然抖擻起來,昨天還見到,王風不認識他,那隻能說明他可能沒有真正察覺到雜誌的用途等等,即使發現了也還不是太久。
也許,事情還有挽回的餘地!
像電影一樣要警方封鎖各出路?且不論葉秋有沒有這樣的本事要求。就算有,葉秋也不敢不願意,王風很可能知道雜誌的來歷了,一旦把事情鬧大,這一切就將被捅穿。這不是他想要見到的。
在武漢再呆了兩天,王風像是一夜之間消失了似的,無影無蹤。就連張子傑幫忙查到的手機號碼,也停機了。
兩天之後,葉秋無可奈何的回了北京。中國太大了,大到我一個人就猶如大海撈針一樣,即使有警方幫助也很難很難,況且,他不想讓這件事鬧得太大。如果他沒料錯,王風得到雜誌後,只有兩個選擇,一就是勒索他,二就是像當初的他一樣利用雜誌創業。
黃毛王風很不好過,可又非常激動。逃亡的日子的確不好過,他不敢去北京,北京對外地的人口管制應該比較嚴格吧,那裡到底是首都。他偷偷摸摸的向南方趕去。
在這裡,他過得狼狽之極,本來就沒什麼錢,再一路逃亡而來,更是過得生不如死。每有一點小動靜,他就像受驚的兔子一樣竄起三丈高。
就像現在,他就不得不啃着方便麪,他剩下來的錢不多了,要想成功到南方,那就一定要節約。他幾乎沒有想過自己還有這樣一天,可以如此的節省,想到以前和朋友大魚大肉,他就流口水,恨不得立刻把紅內褲穿到外面飛到複雜的南方。
他之所以執意要去南方,是因爲電影看多了。像他這樣閒得無聊的傢伙,除了電影,就沒有什麼可打發時間的了。通過電影,他認爲這本雜誌的原本的主人一定會想辦法殺人滅口,換了他自己,他也一定會這麼做。
而南方顯然就容易跑了很多,所一,他的想法只有到了南方纔可以執行。起碼,他是這樣認爲的。
只要到了廣東,哼哼,到時勒索幾百萬,就可以每天大魚大肉了。想到幾百萬,想到幾百萬紅彤彤的現金擺在自己面前,他就興奮不已,連方便的噁心味道都忘了。
住在龍蛇混雜的旅館中,他聽到隔壁傳來的哼哼唧唧聲音,暗恨這家旅館的隔音設施太爛了。又忍不住遐想連連,等大爺有了錢,要多少美女有多少美女,想怎麼玩就怎麼玩!
靠着電燈發出的微弱光線,他細細的翻看雜誌。像他這樣的人,還真是很少看書呢,即使是雜誌。他翻開雜誌,拿出自己的毅力,一頁頁的翻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