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學的日子,我並不愛出門,而是常常在網上,偶爾和林渙之吵嘴,比如他讓我去什麼英語口語培訓班,或者指責我的服裝太過前衛時。每一次吵完,我都筋疲力盡。我不是沒有想過要緩和我們之間的關係,但實際上卻是一日比一日走向糟糕。
不白的白天暗涌的黑夜我看得見我的顏色一個乾淨的孩子沒有絕望因爲破碎仰望天空林渙之看着我,我看着他。
這麼多年來,我一直喊他林渙之。而他一直喊我七七。這應該是我第三次離家出走,前兩次他都很輕易地找到我,而這一次,他足足找了五天。我被他活生生地堵在網吧的門口,有點尷尬,看了他幾秒鐘,眼光隨即轉到地面。
他略帶譏諷地對我說:“怎麼你沒去阿富汗?”
和他吵嘴的時候,我曾說過我要去阿富汗,讓他永遠也找不到我。我當然去不了阿富汗,我甚至沒有勇氣坐火車去外地,於是我整日在這座熟悉的城市裡和他捉迷藏。我的日子過得並不差,臨走的時候我偷了他一千多塊錢,現在口袋裡只剩幾個硬幣了。不過剛纔在網上,布衣說他可以收留我,我們已經約好了見面的時間和地點,我告訴他我穿白色的體恤,舊舊的牛仔褲,背藍色的小包,頭髮很長,看起來很美。
布衣呵呵笑着說我當然知道妖精七七是美女,我也是精明人呢,不是爲了美女我可不會付出。
我的想法其實很簡單,我只想蹭布衣一頓晚飯。網友雖說不可靠,可在關鍵的時候解決一下溫飽問題應該還是可以的。我們約在“聖地亞”,不錯的一家西餐廳,我讓他帶着卡來赴約,可千萬別付不起賬。他嘿嘿地笑,說爲了美女七七,我是上刀山下火海都在所不辭何況刷刷小卡呢。網上的人一向這麼油嘴滑舌,我當然不會感動,心裡盤算着的只是呆會兒應該點些什麼好吃的來好好慰勞一下我飢餓的肚子。
可是我沒想到的是,我被林渙之找到了。
他朝我擡擡下巴,我乖乖地上了他的車。他一語不發地開車,和往常一樣,在他非常非常生氣的時候他總是一語不發。我受不了這種沉默的折磨,於是我開口說話:“找我是不是又花了你不少錢?”
“是。”他說。
“你不用來找我。”我說,“我可以過得很好。”
“是嗎?”他看穿我說,“就憑你兜裡那幾塊錢?”
我漲紅了臉,猛然意識到也許這些天他都在跟着我,在我無能爲力的時候,才突然出現在我面前。他接下來的話更是證明了我的猜想,他說:“你住的那家賓館雖然便宜,但熱水老是供應不上,你要是往前走二十米就會發現有家三星級的賓館。單人間打折,又好又合算。而且更安全。”
我把頭低下來,一直一直地低到雙膝上,連憤怒都失去力氣。
這麼多年了,我一直都不是他的對手。
真的已經很多很多年了,我一直都記得那個下午,那個下午下很大很大的雨,雨混濁而粗暴,將孤兒院的窗玻璃打得骯髒不堪,我敢保證從那以後我就再也沒有見過那樣鋪天蓋地的雨,像是要把整個世界給活活地淹沒。林渙之就靠着那扇窗站在那裡,目光從我們十幾個孩子的臉上一一掃過,然後,忽然地指住了我,說:“就她。”
“七七?”院長說:“這孩子有點孤僻,脾氣也不大好。”
林渙之並不答她,而是走過來,在我的面前蹲下,伸出手對我說:“你叫七七?握個手好嗎,以後將由我來照顧你的生活。”
“有公主裙穿嗎?”我問他。羅寧子被人收養後曾回來看過我們,她穿着漂亮的公主裙,給我們每個人吃糖,我把她給我的糖狠狠地扔到廁所裡。
“有。”他咧開嘴笑了,“從此以後,你要什麼有什麼。”
我對自己的身世瞭解甚少,除了知道自己姓葉,在孤兒院裡,他們都叫我七七,葉七七。林渙之領養我後並沒有要求我跟他同姓,只是爲了上學方便替我另起了一個學名,叫葉小寂。
寂寞的寂。
我明白,他是寂寞的大人,我是寂寞的孩子。
我們相依爲命。
他沒有食言,給我一切我所想要的東西,答應我很多無理的要求,甚至包括在高二的時候休學一年。
其實這是我的花招,我不想念書了,我一坐到課堂上就頭暈腦脹,不然,我也絕不會在數學課上把那個老師扔向我的粉筆頭重新扔回到了他的臉上。更不會和我不喜歡的那個男生在教室裡擁吻,那個男生有很多人追,可我發誓,我真的沒有一秒鐘喜歡過他。
我甚至連他的名字都弄不清楚,到底是叫曾偉,還是曾煒。
我就這樣灑脫地離開了學校。
麥子來看我,她是醫生,也是林渙之的老朋友,比林渙之要小十歲。我知道她一直都非常地喜歡林渙之。我也知道,她不喜歡我。我偷聽到她對林渙之說:“你要小心七七,帶她出去玩玩,要是發展成抑鬱症,那可就麻煩了。”
“別瞎說。”林渙之罵她。
“我是醫生,還能嚇你?”
林渙之沉默了。
後來,他就說要帶我去歐洲旅行,他把護照都辦好了,可是我卻死活也不願意去,麥子來勸我,說了很多冠冕堂皇的話。我惡狠狠地說:“閉嘴!”她愣了好一會兒,眼淚就要出來,林渙之嘆口氣,把她拉走了。
不上學的日子,我並不愛出門,而是常常在網上,偶爾和林渙之吵嘴,比如他讓我去什麼英語口語培訓班,或者指責我的服裝太過前衛時。每一次吵完,我都筋疲力盡。我不是沒有想過要緩和我們之間的關係,但實際上卻是一日比一日走向糟糕。
這不,糟到必須離家出走,纔有可能解決問題。
當然只是短暫地解決,除非有一天,我真正而完全地離開那個家。
我跟林渙之說我餓了,要去“聖地亞”。他握着方向盤說:“沒問題。”
我知道他會遷就我,這是他的弱點,他總是以遷就我來映襯出自己的寬容和偉大,心甘情願地被我屢屢利用來證明他當初無悔的選擇。可惜我並不感激他,我不止一次沒有良心地想我寧願在孤兒院裡長到今天,也許平庸也許無奈卻肯定不會傷痕累累。
那一頓我吃得很多,彷彿只有吃纔可以溺斃我所有的不快。林渙之卻全無食慾,在我的對面慢悠悠地品着一杯炭燒咖啡。我一面死吃一面禁不住東張西望,偌大的廳裡並沒有一個單身的男子,那個叫布衣的,也許壓根就沒有來。不過我倒是真有興趣想看看他到底長什麼樣子,這個唯一有本事在網上逗得我哈哈大笑的男人,到底會是何方神聖。
趁着林渙之去洗手間,我悄悄地開了手機。爲了避免被找到,手機很多天都沒開了。剛一打開短消息就蜂擁而至。無數條都是以前那個姓曾的自以爲是的帥哥發來的: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白色襪子和你身上的味道……!
TNND!
我一憤怒就又把手機給關掉了。
還是沒有一個人看上去會是布衣,這個世界真是充滿欺騙,讓人絕望。
林渙之遠遠地走過來,他看上去挺帥。以前我們班所有的同學都羨慕我有個又帥又有錢的老爸,可是我從沒叫過他一聲爸爸,他也從不要求我。我一直想弄清楚我到底是愛他還是恨他,但是我一直也弄不清楚。
我相信他也是,我們彼此彼此。
他坐下來,問我:“吃飽沒?沒吃飽還可以外帶。”
“你只當養了一頭豬。”我不惜詆譭自己來回報他的譏諷。
“呵呵。”他笑,“豬渾身都是寶。”言下之意很明瞭!
我提醒自己不能發火,發火就是認輸。於是我笑笑地說:“錯也好,對也好,還不都是你自己的選擇。你要原諒我,我那時只有六歲。”
他依然笑:“你知道嗎,如今三歲的寶寶也會罵母親,誰讓你當初生我下來?”言下之意也很明瞭,你的智商和三歲小孩無異!
我放棄與他鬥嘴,把一杯澄汁喝得虎虎有聲。
回到家天色已暗,準確地說,這裡是林渙之的家而不是我的家。家很大,四層樓。如果是我一個人呆着我會冷得發抖。我這人和很多人不同,即使是在炎熱的夏天,我的手腳也總是冰冰涼涼的,林渙之的秘書曾經爲此給我買過很貴的保健品,那個姓朱的秘書削尖了腦袋想要嫁給他,可是林渙之對婚姻一點興趣也沒有。他連麥子都不肯娶,更何況這個姓朱的老是把眼睛塗得金光閃閃的俗女人呢。
他不許我吃那種被朱秘書吹得天花亂墜的膠囊,淡淡地說:“女孩子不要亂吃這些東西。”一轉手就送給了一直照顧我們飲食起居的伍媽。
見我們回家,伍媽臉上露出欣慰的神色。呵斥我說:“去去去,洗個澡,衣服換下來給我!”
還誇張地捂着鼻子,好像我才從難民營回來。
客廳裡有種奇怪的植物,一年四季鬱鬱蔥蔥,林渙之很鍾愛,親自替它澆水。我朝伍媽做個鬼臉,倒坐在客廳的沙發上,肚子飽漲得一句話也不想說。林渙之拿着花灑在那裡不知疲倦地澆着水。我知道我們之間不會再有爭吵,每一次的爭執結束的時候都是如此的平淡無味,毫無刺激。我站起身來往樓上我的房間走去的時候,他卻忽然喊住了我:“七七。”
我停下腳步。
他在我身後說:“七七,你的頭髮長了,應該剪短一些。”
“好的。”我頭也不回地說。
“我很累。”他說,“你要體諒我。”
我的眼淚突然地流了下來,可是他看不見。我飛奔上了樓。我聽到自己的腳步聲,在屋子裡發出倉促而沉悶的迴響。我跑進自己的房間,把自己扔到牀上,把頭埋到被子裡,不讓自己聽到自己的嗚咽聲。
不知道過了多久,伍媽在身後喊我:“七七!”
“別煩我!”我把頭伏在枕頭上喊道。
“有人找你。”伍媽說,“在樓下。”
“誰?”我問。
她朝我搖頭,搖完後就走出了我的房間。
我把眼淚擦乾後走出門,從旋轉的樓梯上看下去,我看到一張相當熟悉的臉,曾煒?還是曾偉?
我懶懶地走下去。他很欣喜地站起來,看到我一臉的不高興,馬上又爲自己辯解說:“你的手機一直沒開機。”
“沒充值。”我說,“開了也沒用。”
“很多天不見你。”他說,“我知道這樣很冒昧,但是我真的很想見你。對了,你爸爸挺和氣的。”
對了,林渙之呢,我左顧右盼,林渙之去了哪裡?
“你真不回去唸書了嗎?”他問我。
“你好好看看四周,”我說,“我還有必要念書嗎?”
“我一直聽說你家很有錢,可是,”他笑了,“我認爲這和你念不念書沒有太大的關係,你說呢?”
“別說無聊的話了。”我在他對面坐下,“省省力氣。”
“葉小寂。”他說,“我真的很想念你。”說完,他的手放到我的膝蓋上來。
我看着他笑了笑,他像是被鼓動了一下,手又過來握我的手,我突然惡作劇地尖叫起來:“啊,啊,啊啊啊……”
他嚇得從沙發上跳了起來,跳得老遠,臉變得通紅而有趣,林渙之和伍媽不知從哪裡冒了出來,林渙之用嚴厲的目光掃了他一眼,然後問我:“怎麼回事?”
男生拎起他的包落荒而逃。
看着他狼狽的樣子,我忍不住哈哈大笑。笑着笑着就涌出了淚水,笑也止不住,淚也止不住。我一邊哭哭笑笑一邊想我真的是瘋了,我一直就是一個瘋子,我需要一個醫生,一個來拯救我的大慈大悲的醫生。
哪怕,是麥子。
林渙之走過來,他抱住了我。我開始在他的懷裡顫抖,一直一直不停地抖。他輕輕地拍着我的背,對我說:“七七,說吧,你到底想要什麼?”
“我要你結婚。”我說,“和麥子結婚。”
“呵呵。”他笑,“你不是一直不喜歡她。”
“可是你喜歡不是嗎?”我說,“我不想成爲誰誰誰的累贅。”
林渙之讓我坐下,伍媽倒來了茶,是林渙之最喜歡的龍井,茶霧嫋嫋中林渙之一字一句地對我說:“七七,我不希望你介入到我的感情生活。有一點你也必須清楚,我不結婚,並不是因爲你。”
“可是麥子說是,所有的人都會說是!”
“我是你父親,你就不能爲我受點委屈?”
我驚訝地擡起頭來,我根本沒想到林渙之會如此和我說話,雖說這些年做一個父親他盡職盡責,但是,他從沒要求過我盡一丁點女兒的責任,我從不喊他爸爸,他也沒有怪過我一丁點兒。
可是……
“婚姻對我而言是繩索。”林渙之說,“在領養你之前,我結過兩次婚,每一次都是匆忙而痛苦地收場。我不想再走進婚姻,如果說你可以是我的擋箭牌,那麼七七,你替我擋擋也是理所應當的對不對?”
說真的,這種平起平坐的對話讓我震驚。
“這就是你領養我的原因嗎?”我問他。
“你說對了一半。”他說。
“那還有一半呢?”我追問。
“你得自己去體會。”他說。
“我恨你。”我說,“你的自以爲是的愛心毀了我的一生。”
“我知道你一直這麼想。”林渙之說,“我當年沒有選錯,你的自以爲是一點也不比我差,我倆惺惺相惜,註定有緣相遇。”
我說不出話來。
過了很久我才說:“我要出去讀書,法國,美國,澳洲,哪裡都行。”
“我考慮。”他承諾我。
我看着他認真地說:“我會一直充滿熱切的期待。”
他又笑了,問我:“何時學會文縐縐的說話?”
“你該問我何時起已經長大。”我說,“我已經十七歲了,很快會十八,十九,二十。我會戀愛,會嫁人,會離開你,你應該早點做好這樣的準備。所以,提前趕我出門未必不是最好的選擇。”
他被我的話深度擊中,埋着頭無力地朝我揮揮手示意我離開。
我離開,上樓。開機,上網。
伍媽隨即上來,探進半個頭,對我說:“七七,你要是再鬧事我就用皮鞭子抽你!”
我知道伍媽不會,她很愛我。我跟她女兒同一天生日,她做了好吃的,總是一式兩份。要是逛街看到漂亮的衣服,會買兩件。我朝她吐吐舌頭,她對我說:“你爸爸很傷心。你很過分。我要回家了,你記得去安慰他。”
“再見。”我手飛快地敲着鍵盤,頭也不回地說。
她替我關門,聲音當然很大,我聳聳肩,也不回頭。
我進了“城堡”,那是一個我常去的網站,是一個個人網站,訪客非常的有限。它最初吸引我的是它的名字,全名叫《小妖的金色城堡》,幾乎全黑的背景下有一座小而金色的城堡,旁邊是一行淺淺的小字:有點寂寞,有點痛,有點張揚,有點不知所措。有點需要安慰。那麼,點開它,有點美。
這些“有點”彷彿我都有,所以,我成了它的常客。
版主叫優諾,一個笑容甜美的女生,讀大學,學的是中文。聽說還出過書,她的文字很美。有時看她寫的文字,我會莫名其吵的掉下淚來。知道我和她在一個城市後,她的網站對我就更多了一層親切感。
今晚,布衣不在,優諾不在,暴暴藍孤獨地呆在聊天室,見我進去,送過來一個齜牙裂嘴的微笑。然後說:“壞壞的妖精七七,你氣壞了布衣!”
“對了,布衣。他在哪裡?”
“他在夜風裡等你三小時,現在回家痛哭去了。”
“嘿嘿。”我說,“暴暴藍你莫受他騙,他放我鴿子,我連他影子都沒見!”
“網絡法官我不做。”暴暴藍搖着頭說,“快去看我新作!”
“不去不去我不去。”我說,“我討厭你的文章裡全是一個男人的影子,沒出息沒勁沒刺激。”
“妖精七七是弱智。”
“罵得好。”
“妖精七七是神經病。”
“罵得妙。”
“妖妖七七沒良心。”
“一點兒沒錯。”
……
暴暴藍一直一直地罵下去,我就這麼一直一直沒有自尊地應承下去。直到她罵夠了,停了下來,聊天室裡靜悄悄的。我的手指離開鍵盤端水喝。
暴暴藍忽然哇哇大哭。
我問她:“真哭還是假哭?”
“真哭。”她說,“就要高考了,可是我什麼也不會。”
“你不是會上網嗎?”她罵我那麼久,輪也輪到我報仇了。
“我想自殺。”暴暴藍說。
“吃安眠藥比較不痛。”我建議。
“我想像張國榮那樣從樓上往樓下跳。”她說,“死前飛一把,也夠浪漫。”
“那捎上我。”我說,“我陪你一起跳了算了。”
“再帶把降落傘,”暴暴藍咯咯笑起來,“我們沒死先把咱媽嚇死。”
“我沒媽。”我說。
“我叛逆那會兒也總這麼說。”暴暴藍說:“其實有媽沒媽也沒啥兩樣兒!”。說完,她下線了,留下一個孤獨的我。網上到處都飛着懷念張國榮的帖子,我點開他的一首mp3來聽,是我所不熟悉的粵語,一個寂寞而深情的男聲。他們說,他有抑鬱症。
麥子說過,我也有可能得抑鬱症。
我恨麥子,這個看似溫柔體貼的女人,恨她對我惡毒的詛咒。
我一定會報復她,遲早。
夜安靜得讓人發瘋。我裹緊了衣服看暴暴藍的新貼。她沒有寫張國榮,她在寫她自己,寫她和某個男人的冷戰,寫得讓你心酸和絕望。我沒有對暴暴藍說實話,其實我是喜歡她的文字的,她根本用不着讀書,她可以去當作家。當作家就可以養活自己,我一直記得她在一張帖子裡說過:我一路狂奔,渴望在擁擠匆忙的人羣裡找到一個和我相似的面孔,她有和我相似的命運。我可以在她的身上看到自己生命的參照,何去何從,不再那麼倉皇。
她說到我心裡去了,我其實一直都在潛意識裡尋找着那張與自己相似的面孔,那個人或許是我的母親,或許是我的父親,他可以告訴我,我究竟來自何方,應該去向何處。
只是這種相逢總是在黑夜的夢裡,隔着伸手永遠無法觸及的距離。當我醒來,是林渙之給我的一個華美的世界,我在這個世界裡處處碰壁狼狽不堪顧慮重重最終傷痕累累,永遠也找不到出口。
這不是我想要的金色城堡,我從六歲的那一年穿着公主裙隨林渙之跨進他的家門那一刻起就深深地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