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的門鎖,陸川已經仔細檢查過了。
確認沒有被暴力開啓過的痕跡。
這間辦公室的鑰匙一共有7把,其中陳主任和4名醫生每人都有一把,還有一把鑰匙在陳主任的辦公室裡面。
另外,醫院的公安保衛部那邊也有一把備用鑰匙。
不過這只是目前鑰匙的數量,因爲保健科的醫生有過調入調出的情況,其他人也有鑰匙,交回來之後又再沒再配過鑰匙,現在這個是無法進行確定的。
張輝這邊已經對保健科的醫惠這邊已經對保健科的醫生們分別進行了詢問,而且進行了比較細緻的調查。
到目前爲止,還沒有發現五個人有監守自盜的情況。
幾名醫生和陳主任分別離開,陸川在辦公室裡轉了起來。
辦公室面積不大,也就不到一百平米的樣子。
進門之後,左手邊是文件櫃,右手邊是辦公區。
指紋、足跡等這些常規現勘技術,陸川根本就沒想過。
肯定是沒有收穫的。
如果陳主任等5名人員確實沒有堅守自盜的話。
那麼,陸川現在要做的,就是找到嫌疑人如何進入辦公室的方法。
辦公室走廊一側是沒有窗戶的,只有牆壁。
能進入辦公室的通道,只有房門。
但是走廊裡面有高清監控攝像頭案放,當天晚上一直到第2天早晨並沒有陌生人進入。
中間有保潔做衛生,但也只是拖地。
張輝那邊也調查了保潔人員,就是醫院一直以來幹保潔的一位阿姨在醫院這邊已經工作七八年了。
朝陽的一側有兩扇窗戶,但是早就安裝了鋼筋。
雖然是二樓但是從窗戶進來的可能性也沒有。
楊森當時仔細檢查過這些窗戶,防盜鋼筋沒有問題,窗戶上也沒有攀爬過的痕跡。
不穿也仔細看了一遍,楊森做的現場勘查沒有什麼問題,窗戶上確實沒有什麼痕跡留下。
並且今天下午等待下班的時候,陸川在外面的樓底下也轉了一圈。
臨近保健科辦公室的草坪上也沒有什麼踩踏的痕跡。
短時間內根本沒人到過窗戶底下。
所以,對方到底是怎麼進來的?
門窗都是完好的。
好像除了保健科的醫生監守自盜之外,並沒有其他更合理的解釋。
可是,婦幼保健的醫生待遇不錯。
78張出生證,雖然能賣不少錢,但是值得保健科的五名醫生爲此賭上一輩子?
邏輯上講不通啊。
保健科的醫生比誰都清楚出生證出了問題,要承擔什麼責任。
那可不是賠錢或者把東西交出來那麼簡單。
那是要坐牢的。
保健科的醫生可都是有事業編制的,爲了這點錢……
說不通。
當然,如果是一個人作案還好說,但是五個人一起作案……
可能性不大。
“川子,知道我這周是怎麼過來的吧?”
張輝跟在陸川身後:“我是想破腦袋也沒想明白,小偷是怎麼做到的!”
怎麼做到的?
肯定是有辦法。
既然窗戶進不來,門也進不來……
那就只能是天上或者地下了。
地上沒什麼可能。
都是地板磚,陸川剛剛踩了一遍。
那就只能是上邊了。
“輝哥,天花板拆了嗎?”
天花板?
張輝擡頭看了看頭頂的白色天花板:“這個沒看,不會吧?”
“就是一個吊頂,上邊是樓板……” 張輝壓根沒往這方面想。
“輝哥,搬個凳子過來,看看不就知道了。”
現在也沒什麼其他辦法了。
窗戶裝了防盜鋼筋,而且沒有破壞的痕跡。
辦公室門這邊有高清監控,監控錄相又沒有篡改的可能。
地面上是地板磚,那就只能看看上邊了。
張輝搬了一張椅子過來,陸川登上去,正好可以碰到天花板。
從角落裡打開一扇隔板,陸川探了探腦袋,正好鑽進去查看裡面的情況。
這一看,不要緊。
“輝哥,有發現!”
一個小時後,十幾名刑警的共同努力下,半個天花板都被拆了下來。
“這裡被人剪開了。”
衆人頭頂上是靠近牆壁的一個通風管道。
醫院的物業負責人也被叫了過來。
“這是醫院前幾年統一安裝的排風系統。”
“每個辦公室都有。”
這個排風系統的管道很粗,保健科辦公室裡面的出風口在辦公室的正中央。
但是靠近牆壁的一側,有一個明顯的大口子。
“對方……是從這爬進來的?”
張輝沒想到,盜賊真的是從天而降。
陸川已經在管道劃開的地方開始做現勘。
上面有不少指紋。
“採集完了,順着管道查一查。”
當然不用讓人直接進管道里面去。
刑偵支隊先看辦公室那邊有勘察機器人直接放進去,在裡邊走一圈就知道。
陸川剛剛已經給楊森那邊打了電話,對方和楊林正在開車趕過來。
陸川這邊的工作很快就結束了。
對方在通風管道切開的邊緣,已經裡邊都留下了指紋。
楊森過來的時候,陸川已經做完了勘察。
剩下的就是順着管道找到盜賊最初進入的位置。
很快,位置最終鎖定在同樓層的女廁所!
廁所內,陸川在入口的位置,同樣發現了剪開的通道。
現在,盜賊進入辦公室的方法雖然找到了,但是案子還沒有破。
到底是內部人員乾的還是外部人員乾的?現在根本無法確定。
走廊裡的監控攝像頭能夠看到各辦公室門口的情況,但是衛生間在角落裡邊正好躲過了監控。
“我先回去做指紋鑑定分析,看看能不能鎖定對方身份。”
“行,我這邊走訪調查一下,看看能能有線索。”
兩人就此分開。
張輝也及時給秦勇做了彙報。
案件雖然還沒有偵破,但是起碼有了重大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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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主要是看陸川那邊的指紋鑑定結果能不能比中對方。
如果能比中,那自然最好不過。
但是如果真的沒有比中,警方這邊也不是沒有辦法。
對方雖然沒有暴露在走廊的監控裡邊,但是案發當天對方從廁所裡面出來之後一定要離開醫院。
大不了就對案發前一天,後一天的監控進行全部排查。
一個個找,也要把對方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