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黨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如何確定?
黨代表大會代表名額,應由召開代表大會的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根據上級黨組織的有關規定,按照有利於充分發揚黨內民主,有利於討論決定問題和代表具有廣泛性的原則來確定,並報上一級黨的委員會批准。黨的基層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一般爲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過300名。黨的委員會在確定代表大會代表名額時,要從本地實際情況出發,既要使代表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以充分反映廣大黨員羣衆的意見,又要控制會議規模,以便討論決定問題。確定代表名額,必須由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討論決定,並報上一級黨的委員會批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