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看是分爲兩派,實際上摻雜着多方的利益。人們自己堅守着自己的底線,幾次靜坐,幾次憤然離席,幾次險些動手,互相對罵更是天天發生。
暴風雨過來,然後又來了,然後又走了。
澎湖談判一直進行了十六天,一直到二月六日,雙方的頭領終於在一份大家都可以接受的合約上籤了字。
哈大全叫人取來一支羽毛筆,龍飛鳳舞的寫上了名字,這可是經過藝術加工後的。爲了簽字好看一些,哈大全發短信專門請人設計的前面,絕對的新潮,絕對的現代,就是看不清楚是啥字。
洋毛子一起鼓掌,他們第一見到用羽毛筆用得這麼好的中國人。他們大多不認識中文,只能看出哈大全的簽名很好看,羽毛筆用的很好。
鄭芝龍揉了揉眼睛,辨別了半天,才辨別出一點雛形來,這三字寫的太飛了,裡面還加了一個洋文字母Q。
字母Q是哈大全特別要求加入簽名的,以表示自己對阿Q的崇拜,對精神勝利法的敬仰,堅定的表示自己是混的。
第二個簽名的是雷爾生,他的簽字也很漂亮。
下一個是德雷克,接着是安德拉德。
鄭芝龍爲難了,只有他一個人用毛筆。雖然認識些字,可字寫的不好看,要是寫得一筆好字,在讀幾天書,鄭芝龍就去參加科考了,還能下海當海盜。
哈大全很缺德的提議。“不會寫字的話,你按個手印也行,”換來的是鄭芝龍憤恨的眼神。
“我會寫字。”
“那就快點寫。”
鄭芝龍咬着牙,寫出了一生中最好的一次簽名,哈大全卻在旁邊笑道:“這字不眨地啊。”
“你……”鄭芝龍心裡氣憤啊,可又沒法反駁,他的字的確不好看。
合約一共五份,由簽名者各自收藏好,如果有人違反合約,就等於再次宣戰。
很快,鄭芝龍走了,荷蘭人走了,英國人走了,葡萄牙人也走了。澎湖列島的海面上,只剩下哈大全的哈家軍。
徐凌有些擔心。“主公,您私自與洋夷簽訂
條約,如果被朝廷知道,可是大罪啊。”
哈大全翻開合約指着自己的簽名說:“你能認出這是什麼字嗎?”
徐凌端詳了半天,如果不是提前知道,他還真不出來這三個字是:哈大全。
哈大全笑道:“這三個字連我都不認識,朝廷裡的書呆子能認識。到時候我就說是洋人假冒的簽名,有魏公公給我們撐腰,難道還有人敢誣陷我。”
徐凌感嘆道:“主公英明。”
“這東西就是一張紙片,想遵守,就有用,不想遵守,我隨時都可以撕了他。”
“主公英明。”
“我當然英明,你多說點好聽的,誇誇我,哈哈。。”
徐凌汗顏了,心想:還有要求別人誇自己的啊,主公的臉皮,真是厚啊。
哈大全打開合約,滿意的看着上面的條款,只要認真的執行下去。不到二年,哈大全就可以撕了這張廢紙,把荷蘭人和葡萄牙人永遠的從臺灣趕出去。
合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戰爭雙方在簽約之日起停止一切戰爭行爲,不得尋釁,不得以任何名義和理由挑起戰端,違約者將成爲所有簽字方的共同敵人。
第二條雷爾生先生向哈大全總兵,私人賠款二十萬兩白銀,作爲對哈大全先生的精神補償。(就等於是行賄。)
第三條承認荷蘭政府對臺南的佔領。
第四條承認葡萄牙政府對臺北的佔領。
第五條承認哈大全總兵所有商會對朝鮮貿易的主導權,所有對朝貿易必須經過總兵府批准,私自從事對朝貿易將被視爲走私,受到掠私船的攻擊,此類戰鬥不受到合約限制。
第六條承認李旦和鄭芝龍的合法身份,並釋放他們被官府扣押的家人,准許其在福州、泉州、漳州任選一地生活,或者隨同下海去臺灣生活,並承認僑民商會在三州沿海停靠船舶,進行商業活動的權力。(注:三州哈大全能控制的地方,到了其他地方李旦和鄭芝龍還是破壞海禁的朝廷通緝犯。)
第七條劃撥琉球爲荷蘭、英國、葡萄牙、僑民商會共管
區域,四方組成聯合管理局,對路徑琉球的商船收取關稅,並按照4:1:2:3的比例進行分配,琉球駐軍也按照這一比例派遣人員,合計三千人,指揮官每三個月胡亂一次,有四方輪流擔任。
第八條荷蘭人准許僑民商會和麗水公司(哈大全的)的商船到香料羣島當地採購香料、藥材、木材、翡翠原石等商品,並享受同等於荷蘭商人的價格優惠,但所有商品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銷往滿荊加以西地區。
第九條條約從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十年。
天啓四年二月六日。西曆公元1624年2月6日。
在哈大全的一再堅持,還有鄭芝龍的符合下,條約日期中國紀年寫在了前面,而把西曆寫在了後面。這滿足了哈大全小小的愛國心。
這份條約被後世稱爲《澎湖條約》,對應當時的局勢,這是一份相當公平的條約,簽字方都獲得了巨大的利益。
當所有簽字方舉杯慶祝的時候,註定有人要爲這份條約,流血流淚。
強盜們高興了,無辜的人們卻要哭泣了。
被條約損害的是兩個完全無關的國家。
也夠可憐的。
琉球是第一個受害者,古琉球王國延續了幾百年,一直是明朝的附屬國,後來成爲了清王朝的附屬國,後來因爲清朝的無能和不作爲被日本人吞併,成爲了現在日本的沖繩縣。在明代這是一個獨立的海上小國,國內現在分爲三個勢力山南(又稱南山)、中山、山北三個國家的對外統稱琉球王國。
王國主要的經濟收入是每年以到大明朝拜的理由,從事大宗的海上貿易,身份類似於大明和日本間的貨物中轉商人,有這獨立的艦隊和武裝部隊,在環中國海地區也是一股不可小視的力量。
但在條約簽訂之後,不到二個月的時間,古琉球王國就徹底消失在了歷史長河之中。比正常的滅亡時間提前了二百多年,就因爲一紙琉球人完全沒有參與的《澎湖條約》。
後世澎湖復國運動者,都大聲的譴責《澎湖條約》是一羣強盜之間達成的分贓協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