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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英雄出少年,之前聽說金家的公子很了不得,我還沒放在心上,看來真的是小看了你。呵呵,可那又能怎樣?你以爲你這樣對我弟弟,我就會向你服軟嗎?你知道嗎?你這是在捅馬蜂窩,你根本就不知道你在和誰作對?你忘了嗎,你爸爸還在我們手上,你放心,用不了多久,你就可以出席你父親的葬禮啦,然後是你母親的,然後是你自己的。。。”
安紅說這番話的時候,眼光冰冷,口氣陰寒,彷彿恨不得把眼前的年輕人拉下來,咬上幾口吃肉一般。
一個從情婦位置爬到今天白手套地位的女人,安紅自然不是那種等閒之輩,見不得光的事,她一樣都沒少幹過,甚至乾的還比有些男人還要出色。
能夠有今天的地位,安紅的心志自然不會被金沐晨簡單的幾句話給嚇住,對方的猖狂,反而更是激起了她滔天的怒意和怨恨。
不過對面的這個年輕人,卻是噗嗤一聲冷笑,然後從副駕駛上拿出了一個牛皮紙袋,慢悠悠的打開來,抽出一張張照片,然後一張張的摔在安紅的臉上。
相片裡是一個小女孩,牽着一箇中年洋人大媽的手,走在一條林蔭路上,笑得很開心。
“是嗎?不過你錯了,我很清楚我在和誰作對。呵呵。勸你下次說話之前,你先想想你的家人吧?你弟弟現在還躺在病牀上沒醒過來呢吧?你女兒她在洛杉磯過得好像很不錯啊?住着洋房,錦衣玉食,可她好像從來都不知道她媽媽的錢是從哪來的是嗎?對了,我忘了問了。她到底姓安呢?還是姓嚴?你說這件事,嚴志高他老婆,到底知不知道?我應不應該告訴嚴志高他兒子嚴鵬呢?不過anyway,你這女兒長得真是不錯,應該很對那些喜歡小孩子的變態的胃口,你知道美國有很多好這口的變態。以你女兒這姿色,在他們哪裡應該能賣上一個高價。哈哈,這算不算升級?女承母業,不過你女兒先天條件比你好,她可是可以一步到位。就能賣給洋大人呢?”
金沐晨每說一句話,安紅的臉色就越是蒼白一分,等到他最後說完,安紅手裡的湯盆咣噹一聲,直接掉在了地上湯汁飛灑了一地。
對面的年輕人的嘴角依舊掛着微笑,天空中太陽依舊高懸,可是四月的初春時節,安紅卻感覺不到一絲暖意。
對面那個英俊的年輕人。在她眼裡的形象,已經變成了一隻張牙舞爪的魔鬼,彷彿一張口就能把她全家都吞進去。連骨頭都不帶吐出來的。
她的胸口劇烈的不斷起伏,腦子裡也在不斷地做着思想爭鬥。
嚴志高不過是她的恩主,情夫,兩人之間不過是互利互惠的關係,她要是下定決心,也沒什麼捨不得的。
她弟弟安強。這是個不省心的孩子,她們父母去的早。十幾年前這世界上就是她們姐弟兩個相依爲命,血脈親情。這是她不能捨棄的人。
而現在對方居然還威脅到了自己遠在美國的女兒,要知道女兒可是她的命根子,是她在世界上最最親近的人。
對方居然威脅要傷害她最最親近的人,這讓安紅無論如何都不能接受。
如果是三天前,安紅絕對不會相信對方有這樣的能力,可是現在,自己的弟弟躺在醫院,而女兒的相片,都已經出現在自己的手上了,這讓安紅無比的膽寒。
她就像是一隻被激怒的母獅子,一下就竄到了那輛x5的車窗前,滿臉猙獰的衝着金沐晨喊道:“你到底想怎麼樣?”
而金沐晨則是冷冷一笑:“你今天好好想想,想通了,晚上來這個地方,我們好好談談。”
說完扔下一個地址,然後x5一溜煙就走了。
思想爭鬥了一天,甚至有些失魂落魄的安紅,晚上很準時的出現在了河西鎮的某間居民房裡,房間裡的燈光很是昏暗,房間裡的條件也很簡陋,就是兩張面對面擺放着的沙發,中間是一個破舊的茶几。
金沐晨見她進了房間,示意她坐下。
“說吧,你想要什麼?”
安紅臉色蒼白的問,這個問題,她問了自己一整天,得出了上千個答案,可是她不確定,對方到底想知道些什麼。
“看樣子你是想通了。”
對面的年輕人淡淡一笑,露出來雪白的牙齒,安紅不由自主的打了個冷戰。
“好吧,我想知道關於嚴志高的一切,還有他最致命的死穴在哪裡?記住,別和我耍花樣。白天你應該給你女兒打過電話了吧?不知道你打通了沒有呢?”
金沐晨冷笑着看着安紅說道,安紅的身體猛地一顫,然後臉色變得毫無血色的蒼白了起來。
利用小孩子來威脅一個女人,這一招雖然很卑鄙,但是金沐晨卻一點都不覺得可恥。
誰讓這個女孩是貪官的孩子呢?這時候就別說什麼她是無辜的,她今天之所以能在美國過上錦衣玉食的日子,靠的還不是她那老爹和老媽,在國內拼命的搜刮民脂民膏?
安紅也知道自己是別無選擇了,只能點了點頭,面無表情的說道:“嚴志高的死穴,就在他那沽名釣譽的老丈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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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慶文笑眯眯的從家裡走了出來,家裡新來的這個小保姆真是不錯,年紀十八,嫩的都能掐出水來,但是那身材可是二十八的女人才有的身材,用時髦的話,該怎麼說來着?
對,天使的面孔,魔鬼的身材!
難得嚴鵬那孩子有心了,這樣的女孩也不知道他從哪裡找來的。
想到自己那乖外孫,沈慶文的心裡就更是一陣舒暢,雖然是外孫,可是這孩子夠孝順,夠上進,這就足夠了。
再想想前段時間,那孩子和自己說的事,是不是該給京城的那幾個老戰友打個電話,幫他說說情呢?
沈慶文今年六十八,當年從錦城一把手一路高升到省城,現在退下來已經有幾年了,退休之後,老頭並沒留在省城,而是回到了家鄉錦城。
在位的時候,他是出了名的清廉,和鐵腕,退休了之後的沈慶文,在很多人眼裡看來,更就是一個和藹的老頭。
而且從退休那天開始,這老頭就開始學人修心養性,平時就喜歡和人下棋,或者找個地方釣魚。
要不就是在家讀書寫字,甚至還因爲一手毛筆字寫的漂亮,被邀請擔任了錦城書法協會會長一職。
這些年來,但凡是錦城市有一些大型商業場所開幕的,無不以能夠得到老沈的一幅墨寶爲榮幸的。
老頭的字畫,在錦城地區,那可是相當有名氣的。
前兩年,他春節時候寫的一副字,意外流傳出去之後,更是拍出了二十萬的天價,打那之後,就經常有人拿着現金到他家中來求字。
老爺子倒也沒推拒,只是轉手就把那些重金,全都捐給了慈善總會和希望工程,這樣一來沈老爺子的妙筆仁心名聲,在錦城市是越傳越響。
不過熟悉他的人都知道,這兩年沈老爺子又多了個興趣,那就是收藏,無論是明清的字畫,還是瓷器玉把件,這可都是老爺子這兩年的心頭好。
這老頭現在每天去的最多的地方,就是錦城的花鳥市場。
錦城是一個四線小城市,經濟不算特別發達,所以這裡也沒有專門的古玩市場,也就有零星的那麼幾家古董店,位於花鳥市場的邊緣地帶。
這老頭最喜歡逛的就是這地方,這兩年幾乎是每天必須去。
不過去的時候,老葉子從來都是輕車從簡,從來不讓專車接送,都是自己走着過去。
這樣一來,就是花鳥市場那些和他打過很多次交到的老闆,都不知道原來這個不起眼的白髮老頭,居然是錦城市的前任大佬。
這天老頭子又一大早就晃晃蕩蕩的從家裡出來,然後步行來到了位於花鳥市場邊上的這家博古齋,這是錦城地區規模最大最正規的一家古董店,也是沈書記平時最喜歡逛的一家。
因爲經常來逛這裡,所以這裡的老闆和小二都認識這老頭,見他進來都紛紛和他點頭打招呼。
不過店主並沒有嚮往日那樣過來熱情的和他哈拉聊天,因爲這時候,剛好一個人在櫃檯那邊賣東西。
“我說大兄弟,你這東西,我也看不準哈,不過你這要價,可真的是太貴了。三十萬,你這不開玩笑呢嗎?”
“我哪有開玩笑?這幅雲子,可是正宗的永昌貨,而且還是清朝的大開門老物件,要不是我家裡老媽住院,這東西打死我都捨不得拿出來賣。老闆,你要是願意要,你就給個誠心價,要是不願意,那就算了。”
一個頭發亂糟糟,四方臉,帶着黑框眼鏡的邋遢年輕人,站在櫃檯前和那老闆爭執說道。
店老闆立馬出語相駁,而他們之間的爭執,很快就引起了剛剛進門的沈慶文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