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這天晚上,我在我的新浪博客裡寫了那則尋人啓事。

“徐橫舟,男,1985年生人,原籍申城,身高一米八五,濃眉俊目,風姿清舉,於2005年夏天走失。有知其下落者,請告知本博主,並請代爲轉告,有人很想找到他。”

只是它雖然是一則尋人啓事,卻躺在沒人看得見的地方。我的博客幾乎沒人關注,我也很少在上面寫東西。前一篇博客的時間停留在幾個月之前,那篇博客我是這樣寫的:

“這是一個寒冷的冬天,我被確診了。我媽竟然紅了眼睛,對我說小小,你要吃點苦了。我還有點反應不過來。但是去你媽的,小爺我才24歲,我會戰勝你的。”

你看,一個沒文采的人就只能寫出這種東西。但世界還是好人多,這篇博客竟然有人給我留言,讓我加油,還說會一直陪着我。

我看了看那個點擊量,5,有五個人訪問了我的博客,也不知道他們是從那裡看到我的。

寫了那則尋人啓事,我又把從唐笛靈那裡要來的賀卡寫了。還是四個字:祝你快樂。

第二天一早我就起來了。刷完牙洗了臉我就往外跑,我爸一看我要出門,連忙問我:“你去哪?等會兒就要出發的,你還往哪跑?”

我說:“我去一下郵局。”

我爸還追着我問:“你去郵局幹什麼?”

我說:“寄個東西。”

去郵局當然是寄東西了。今年的賀卡提前了半個月,實習的地方可能沒有郵局,其實要不是唐笛靈,今年的賀卡也許我就不會寄了。

我跑到了附近的郵局。離得不遠,只有幾百米。只是我來早了,郵局八點半纔開門,現在才七點半。我在旁邊轉了一下,就坐進了一家包子鋪裡。

一邊吃着包子,我一邊和師兄張勤聯繫了一下。

我說:“師兄我有沒有吵醒你?”

張勤說:“有啊,我本來準備睡到太陽曬屁股的。”

我說:“快八點了你還不起來?”

他說:“我騙你的,這裡的雞五點就開始叫了。”

我們倆哈哈哈笑了兩聲,然後我說我上午出發,他和我確認了出發時間,說:“好的,那等會兒見。”

我說:“師兄謝謝你啊,你想吃點什麼,我給你帶。”

他立馬毫不客氣地點名了周黑鴨。

我說:“OK,你等着。”

一個小時以後我回到了家裡,手裡拎着一袋周黑鴨。

我媽劈頭蓋臉地罵了我一頓,說你滾那去了,你還要不要走了。

我爸已經幫我把行李都放到了唐人傑的車裡,除了箱子和鋪蓋卷,還有一個水桶和兩個臉盆,除此之外,還有拖鞋洗髮液洗衣粉等等等等,這些小東西統統裝在了臉盆裡,用一個網兜兜住了。

水桶後備箱放不下了,就擱在了後排。

我上樓拿了我的隨身挎包,下來的時候,唐人傑已經坐在車裡了。

唐笛靈也下樓來送我。說爲了我,她都沒去學校,但我覺得這丫頭純粹是找藉口,她就是想逃課,然後給自己找了個心安理得的理由。

她和我依依惜別,說:“小小,你不在,畫展我也不想去看了。”

前幾天我和她約好了要一起去看一個小型畫展的。一開始她不太想去,覺得那是水墨畫展。她說:“我還是喜歡油畫。”但最後她還是被我洗了腦,在我的誇誇其談之後,她也覺得那個畫家畫的水墨青銅系列越看越有味道了。

唐笛靈還和我討論,問我這個畫家應該是個什麼樣的人。

我說:“肯定是個老頭子。你看他畫的獸面紋,栩栩如生,大嘴張着,像要把人一口吞下去一樣,太威武了。”

說這話的時候我們兩個正在看鬼片,她打了個寒顫,說:“小小,你的審美趣味太怪異了。”

我說:“職業病,沒辦法,你不覺得獰厲之美也是一種美麼?”

她大叫一聲撲在了我身上。屏幕上的鬼剛剛從牆裡爬出來。我拍了拍她,就把她從我身上推開了。

她還問我:“你爲什麼會喜歡這種畫?”

我嘆氣,誰讓我有個那樣的外公,只要是和青銅沾邊的,我都會研究一下。

我準備上車了,我爸還拉着我絮絮叨叨,他以前是個小流氓,還是城中村一霸,但自從和我媽結婚以後,他就變成了一個囉囉嗦嗦的家庭煮夫。他對我叨叨了一大堆注意事項,還又一次翻了我的隨身包,確認我把該帶的藥都帶上了,他才住了嘴。

我媽還是女王範兒,只對我說了一句話:“自己當心一點,卡里我給你打了錢了。”你看,這纔是親媽,雖然她一臉高冷,我還是最愛她。

揮手告別了爹媽和唐笛靈,唐人傑就載着我出發了。

半個小時以後,我和他已經在高速上了。

只是沒過多久我們倆就吵了一架。這傢伙喜歡聽民謠歌手的歌,於是一路上,我都在聽一個老男人沙啞着嗓子哼哼:“斑馬,斑馬,你不要睡着啦,再給我看看你受傷的尾巴……”

聽到後來我實在受不了了,我就說:“你能不能換個別的歌聽聽,老聽這種,你不會睡着麼?”

他淡定地回答我:“不會。”

“可是我會睡着。”我說。

“那你就睡啊,反正你又不開車。”

簡直是拿他毫無辦法,坐人家的車嘴軟,我只能隨他了。

在“斑馬,斑馬,你不要睡着啦”的歌聲中,我們趕到了那個靠近實習地的小鎮。時間還挺早,還不到十一點。

張勤已經在等着我了,他是怕我摸不着路,專門來接我一下的。他也開了輛車,車是我們導師的。我們在鎮上的一家賓館門前碰了頭。

我把唐人傑介紹給他認識,他和唐人傑握了一下手,我正想問他是不是馬上接着走,要走的話,我就把行李搬到他的車上,結果張勤放開唐人傑的手,就對我說:“還要等一個人,現在還不走。”

我啊了一聲,問他還要等誰。

他說:“是F大的一個帶隊老師,前兩天他回去了,今天回來,我順便接他一下。”

我哦了一聲,問他大概要等多久,結果張勤也說不清楚。

我就對唐人傑說:“要不你回去吧,反正你也把我送到了。”

唐人傑就點了點頭,轉身去拿我的行李。張勤也一起幫忙,把我的行李都搬到了他的車上,然後唐人傑就回到了他的車裡,我揮手讓他快走,他把車窗搖了下來,說:“小小,別忘了打電話。”

我說知道知道,算他給我面子,沒在外人面前叫我左撇子。

等他走了張勤問我,“這是你男朋友?”

我說:“怎麼可能,他家就是那個我給你說過的賣牛肉麪的。”

張勤恍然大悟,作爲一枚吃貨,他又一次表示:“這次回去,我一定要去嚐嚐他們家的牛肉麪,看是不是真像你說的那麼好吃。”

我說包你不會失望。

我們的談話就立刻轉入了美食。

三分鐘以後,我和他就一邊坐在車裡等人,一邊啃起了我帶過來的周黑鴨。

我咬着一個鴨翅膀向他打聽我們等的這個老師是個什麼樣的人。

張勤說:“F大的,是個很牛逼的老師。”

我說:“我知道,F大考古系是蠻牛逼的。”

“不是的。”張勤卻說,“這老師不是F大畢業的,他是加拿大麥基爾大學畢業的,人類學系的博士,還在多倫多考古研究所工作過一年,今年纔回國的。”

“臥槽,那真的蠻牛逼的。”我說。麥基爾大學,那是北方的哈佛。

“那當然,麥基爾大學的博士,要畢業多難啊。”張勤感同身受,他剛剛考取了本校的博士。

“你也可以的。”我鼓勵他。

他啃着一個鴨爪,也不知道是不是辣的,有點像哭的樣子,說:“我覺得我至少會讀五年才能畢業。”

我剛想繼續鼓勵他,忽然就見張勤丟下了鴨爪,用極快的動作擼掉了手上的透明手套,然後他就跳下了車去。

他的一套動作做得行雲流水,只用了幾秒鐘就完成了。等我反應過來,他已經在對一個人說老師你來了。我嘴裡咬着一個鴨翅膀,就和一個轉頭看向我的人對上了眼。

然後我就想,世界最好在這一刻毀滅掉。

但馬上我又想這樣是不對的,應該是:世界在他看到我的前一秒毀掉,而不是這一刻。這樣他就不會看見一個嘴裡含着鴨翅膀的女人了。

我不知道自己和他對視了多久,也許一秒,也許兩秒,也許五秒或十秒。

我一直看着他,是因爲我看見了他。

而他一直看着我,也許是因爲我的樣子太好看了。鴨翅膀還在我的嘴裡,我忘記了把它取出來。

2013年的4月2號,晴,多雲,微風。我在一個破破爛爛的小鎮街頭看見了徐橫舟。隔了八年,我一眼就認出了他。然後我希望時光倒流,我沒有出現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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