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你們又何必趟這渾水呢?”一聲低沉乾癟的聲音說道。
我一聽這是正主來了,於是前一步一拱手說道,“這位前輩,不知道您和幾個孩子有什麼深仇大恨,非要讓他們死的如此悽慘呢?”
老者聽後冷笑了一聲說,“受人之託罷了……”
我聽了心下一片愕然,受人之託殺人?還一下連殺五條性命,這得是個多不拿人命當回事兒的老東西啊?此時我不由得心生怒道,“那不知道前輩是受何人所託要連殺五條性命呢?”
“一個死人……”
“死人?前輩的話說的好輕巧啊,老話兒不是常說一命填一命嘛,可您爲了一個死人要連殺五人填命,這個道理好像說不通吧?”我冷聲的質問道。
可不成想這老者突然冷哼一聲,“道理?這世間真有道理可講嗎?”
我聽了沉聲的說道,“當然,公道自在人心,如果這幾個孩子犯了錯,害了人命,自有法律來懲治他們,前輩如此草率的結果他們的性命,是不是有點兒太無視人命了呢?”
老者聽我這麼說輕嘆一聲,“我看你們二人命格特,也非池之物,只是年紀尚輕,不懂這世間什麼是善什麼是惡……也罷,老夫今天講個故事點化一下你們。如果你們聽了這個故事之後還覺得我做的不對,那咱們只能各憑本事鬥一鬥了。”
我一聽這正我們的下懷啊!現在白健回去搬救兵了,只要我們能拖到黎叔趕來,那萬事大吉了!!於是我立刻客氣的說道,“前輩請講,我們兄弟兩個肯定洗耳恭聽。”
隨後這個老者不緊不慢的給我們講述了一件發生在5前的往事……那個時候有一家名叫“春天裡”的兒童游泳館開業,因爲條件和設施都不錯,所以當時有不少的家長都想趁孩子放暑假的時候帶過去學學游泳。
誰知好景不長,開業還沒兩個月,有一個名叫祝丹陽的小女孩淹死在了游泳池裡……
當時游泳館裡的人很多,大多都是大人帶孩子來的。祝丹陽那天也是和媽媽一起來的,當時她們在游泳池裡玩累了,於是她媽媽帶着祝丹陽來到游泳池旁邊的休息區裡休息一會兒。
這個游泳館裡有兩個游泳池,一個是深水池,一個是淺水池。通常情況下,家長都會帶着孩子在淺水池裡玩,而且淺水池這邊也一直都有救生員來回的巡邏。
可那天祝丹陽的媽媽去賣了個飲料的功夫,回來發現自己7歲的女兒不見了。於是她忙四處的尋找,心想女兒會不會是自己下水玩了呢?結果她在淺水池裡找了半天愣是沒有看到女兒的身影。
這個時候祝丹陽的媽媽多少有些慌了,於是他立刻向正在池邊巡邏的救生員求救,說自己的女兒找不到了。那個救生員聽了立刻叫來了自己的同事一起找,結果卻在不遠處的深水池裡找到了漂在水面的祝丹陽和她的粉紅色游泳圈。
隨後救生員趕緊下水把孩子救了來,不過很可惜,雖然那個救生員爲祝丹陽做了三十分鐘的心肺復甦,卻也沒能救回小姑娘的命……最後等120救護人員趕到後,宣佈祝丹陽已經溺亡了。
雖然這個結果祝丹陽的父母怎麼都接受不了,可是孩子終歸還是死了,這已經成爲不能改變的事實,於是祝丹陽的父母將游泳館告了法院,控訴他們監管不到位。
可游泳館也覺得很冤枉,因爲在通常情況下,深水池是不會對像祝丹陽這麼大的孩子開放的,而出事的那天深水區也是停用的,而且他們還在入口處立了個停用的牌子。可沒想到祝丹陽還是自己一個人溜了進去,並且溺死在了深水池裡。
最後法院判決責任對半兒,游泳館固然有監管不到位的地方,可祝丹陽的母親也同樣負有責任……因爲祝丹陽做爲一個只有7歲的孩子,是沒有對危險事物預估能力的,而做爲監護人的母親,應該負有更加重要的監管責任,而不是一出事兒把所有責任往外推。
說白了是你自己沒有看好孩子,怨誰也沒用!!之後游泳池賠償了祝丹陽父母19萬塊錢,而這個春天裡游泳館也在秋天到來的時候宣佈停業了。
這是一個雙輸的局面,祝丹陽的父母失去了他們的寶貝女兒,而剛剛開業不久的游泳館也只能停業收場,畢竟沒人還會樂意到一個淹死過孩子的地方來游泳了。
誰知一個月後,當人們漸漸將此事遺忘的時候,竟突然有人發貼說,“其實春天裡游泳館女童溺亡事件並不簡單!!”
貼子裡含沙射影的提到,其實當時是有監控拍到祝丹陽溺亡的全部過程的,可是最後游泳館老闆寧可賠錢,也不敢將視頻拿出來證明女童的死和游泳館沒有關係。
這個貼子被人發到之後,並沒有引起多大的熱度,畢竟當時每天都有五花八門的聞趣事,有誰還會關心一個已經有了定論的賠償案呢?
可是祝丹陽的父母會啊!他們失去女兒的悲痛心情,豈是區區19萬能撫平的?於是他們立刻找到了游泳館的老闆,提出要看看當初那段視頻。
可怎奈游泳館的老闆卻咬死了不承認有視頻的存在,最後祝丹陽的父母竟然承諾,只要讓他們看一眼視頻,把之前游泳館賠償給自己的19萬塊錢退還給他!!
游泳館的老闆其實也不是個鐵石心腸的人,他最後只能對祝丹陽的父母說自己也有苦衷,而且那個視頻他也早已經刪除了。
可祝丹陽的父母卻不肯死心,因爲他們一定要知道女兒到底是怎麼死的!最後實在沒有辦法,游泳館的老闆暗示他們,其實除了自己還有一個看過那個視頻,那是游泳館之前的員工阿強,也是那個給祝丹陽做心肺復甦的救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