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全)沈熙辰她的初戀
遇上那個男孩,不知道是她的幸運還是不幸。
他叫沈熙辰。一個有點像女孩子的名字。
洛翩還記得,真正注意到他的時候,他渾身上下都是金燦燦的。那是在大四的時候,沈熙辰汗涔涔地抱着橘色的籃球,在夕陽下一步步走向宿舍。光線把他的影子拖得長長的,細碎的劉海遮住了他的琥珀色的眼睛,嘴角的染着一分柔和的笑意。而她就靜靜地抱着書,望着他遠去的背影。
那天的夕陽如同瑰麗的錦幟。
大概是被光線刺痛了眼睛,她輕輕眯了眯眼睛,心底有什麼東西在不斷地旋轉。好似兒徐徐綻放開來。
洛翩喜歡上了他。
那時候洛翩還不知道他的名字。後來才曉得,原來那就是a大校草榜上第四,沈熙辰。
程曼曼和洛翩也是大學同學,那時候的關係就已經很好。當洛翩把這件事情曼曼的時候,她還笑了洛翩好一陣子。“原來你也會喜歡人啊。眼光不錯嘛。哈哈,大美女翩翩出馬,不知道沈熙辰招架得住麼?”
洛翩的臉微微紅了。
清明節的時候下了一場稀疏的小雨,路旁的樹葉被沖刷得乾乾淨淨,露出原本光澤的綠色。沈熙辰獨自撐着傘緩緩在校園裡走着。依舊是那樣淡淡的溫潤。
就在這一刻,洛翩與他的傘平行。
翩翩的一生,就連這戀愛也是那麼順利啊。
沈熙辰真可謂是完美的男友。既給洛翩足夠的自我空間,又不使感情冷淡。沒有多少甜言蜜語,都是真心實意的關心。這點倒是正和洛翩的意,她一向認爲情話只是偶爾實現的諾言罷了,對沈熙辰的好感又增加了不少。而沈熙辰呢,對洛翩真是好到家了。打熱水,提水瓶,打飯,抄筆記等等他能做到的事情都做到了。感動得我們翩翩幾乎要落下淚來,而沈熙辰只是微笑着揉揉她的發旋,把她攬進懷裡。
洛翩喜歡他,喜歡他的俊朗與溫柔,他凝視着洛翩的時候,眼神總是寵溺地簡直要把洛翩化成一灘春水。
他的聲音怎麼就那麼好聽呢,當他叫着“翩翩”的時候,好像,身邊下起了一陣瓣雨,所有的溫柔都翩然起舞。
沈熙辰雖然氣質乾淨,但也是汗水男孩,喜歡在陽光下暢汗淋漓,卻也願意坐在灑滿陽光的自習室的窗邊,陪着心愛的翩翩一起看張愛玲。看她的《半生緣》,《紅玫瑰與白玫瑰》,還有洛翩最喜愛的《傾城之戀》。“哇,整個香港的淪陷換一對白流蘇和範柳原啊。”洛翩總是滿臉嚮往。“還有這個這個,《半生緣》裡,好感人啊,死生契闊——與子相悅,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詩……生與死與離別,都是大事,不由我們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們人是多麼小,多麼小!可是我們偏要說:‘我永遠和你在一起,我們一生一世都別離開’。——好象我們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洛翩學着小說中的人物口吻有板有眼地說道。然後用肩膀輕輕擠了擠沈熙辰,“喂,你有什麼要和我說的。”沈熙辰輕笑着,好似仔細的想了想,然後,把洛翩攬進懷——
“我愛你。”
眼角一溼。心底最柔軟的地方好似被輕輕一擊。
“我愛你”,僅此一句。再沒有其他的情話。
永遠不會過時的俗語。
沒有轟轟烈烈,只是平平淡淡的溫柔與細膩。
洛翩時常依在沈熙辰的懷裡,他的身上有一陣好聞的男子氣息。位於男人和男孩之間的氣質,讓洛翩心醉。曾經,洛翩認爲,他們可以一直這樣天長地久。
天長地久,多麼諷刺的一個詞。
張愛玲不是說,得到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就變成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依舊是“牀前明月光”得到了白玫瑰,白的就成了衣襟上的一歷飯黏子,而紅玫瑰就將永遠是男人心口的一個硃砂痣麼?原來,沈熙辰的心上也有一顆。
時光果然是可愛的東西,它可以讓洛翩看到愛情的本質。
爲了不和沈熙辰分開,洛翩大三那年的暑假以要打工的理由沒有回家。那時候兩人應當是最熱烈的時候。整日黏在一起,怎麼也不願分開。甚至在同一家餐廳當服務員。時不時相視一笑,就像相戀已久的愛人,任誰都不信他們才交往了半年。連餐廳經理都笑成他們是最靚的一對璧人,“呵呵,要長久啊。以後我們還要喝喜酒呢。”大家都這麼說,洛翩垂下眼睛羞澀地說“什麼呀,扯遠了扯遠了。”洛翩看向沈熙辰,以爲他也會有些羞郝,沒想卻是恍然失神的樣子。
洛翩隱隱有些不安。她一直認爲,他們倆是會一直走到最後的。
不想,也會像其他的校園戀人一樣,在還沒畢業前就慘淡地分手。
暑假過了一半,翩翩的爸媽打電話來說不管學習和工作多忙,都必須要家人聚一聚去杭州玩玩。洛翩不好推辭,只得答應下來。至少總比回家好,洛翩吐了吐舌頭,然後找到沈熙辰,把事情告訴了他。“嗯。好好去玩玩吧。”沈熙辰微笑。
洛翩撲進他懷中,仰着頭,看着陽光把他的睫毛剪輯成一片光影,“會不會想我啊?唔……”
柔軟物壓着脣瓣,在陽光下,洛翩有着輕輕的眩暈感。
沈熙辰擡起頭,看着洛翩嫣紅的臉頰與脣,微笑着“會。所以你要早點回來啊。”“嗯,你要給我打電話喲!”“好。”他的脣再次壓下來,洛翩幸福地閉上眼睛。
到杭州的第一天,洛翩到機場接爸媽。
“翩翩啊!”洛媽一下飛機就看到了人羣中氣質頗佳的洛翩,洛爸也見着了,“啊呀,是翩翩!翩翩啊!”洛翩連忙迎上去,“爸媽。”“哎呀,這才幾個月沒見,翩翩變漂亮啦?”洛媽笑眯眯地打量着女兒。
“哪有啊。換了個頭發而已。”洛翩笑道,抱着媽媽的手臂親暱地蹭了蹭,“爸爸媽媽,我好想你們啊。”洛爸道“想我們還不回來看看我們?”“爸爸——”洛翩撒嬌着,“人家要打工嘛。”
洛爸和洛媽互視一眼,洛媽笑着開口說,“翩翩啊,是不是交了男朋友啊?”
洛翩羞紅了臉,垂下頭,不說話。
洛爸洛媽迅速心領神會,“女孩子大了交個男朋友很正常的嘛,再說我們翩翩那麼漂亮,追翩翩的人一定很多吧。下次帶給爸媽看看啊?”洛媽很通情達理。
洛爸有點嚴肅,“翩翩啊,你還小,別被人騙了。”
“他很好。成績和品行都很棒,而且對我很好。”洛翩連忙爲沈熙辰辯護。
“哎呀,卿弈你幹什麼,人家閨女第一次交男朋友,怎麼淨往不好的想。還不相信我們女兒的眼光?翩翩,他叫什麼名字?”洛媽撞了撞洛爸的肩膀,見老婆大人發話,洛爸連忙賠笑臉,“我這不是爲我們女兒好嘛!”洛翩連忙打圓場,“好了好了,他叫沈熙辰。熙熙攘攘的熙,時辰的辰。我們先去找賓館吧。”
西湖是旅遊聖地,賓館不少,很快洛翩一家就安頓好了住處,休息了一會,洛媽就忍不住要去看看風景了。
洛翩心不在焉地陪着洛爸洛媽,手裡緊緊捏着手機,生怕錯過沈熙辰的電話。洛爸洛媽興致很高,一面看一面評論着。
“意料的結果
沒有說太多
風雪劃過的
是我太懦弱
華麗的沉默
也許是解脫
溫熱的溫柔
隨街景斑駁……”
手機鈴響了,洛翩心裡一陣高興,一看,果然是沈熙辰,連忙走到一旁,避開父母,邊走邊接電話,“喂。”
“翩翩。”沈熙辰的聲音依舊那麼悅耳。“嗯。熙辰!”洛翩的聲音裡帶着欣喜。
“一路順利麼?”“還不錯啦。幾個月不見,感覺爸媽老了很多。”洛翩把目光轉向兩鬢微微有些斑白的父母。“多陪陪他們吧。平時你們也沒有多少時間在一起。”沈熙辰很體貼很孝順地說。“嗯。那你要多熬幾天嘍!”洛翩吐了吐舌頭。“翩翩,當然是父母重要啦。我們有的是時間。”沈熙辰微笑道。
“嗯。熙辰,你要等我喲。”不知怎麼的,洛翩心裡總有被動物的小爪子撓着的感覺,不安中帶着些焦急。
“傻瓜。”沈熙辰嗔怪道。
“嘻嘻。”
沈熙辰把嘴脣脣湊在手機上,不重不輕的吻了一下,“聽到了嗎?”他的聲音溫柔。
洛翩也用輕吻迴應了他,脣角勾起一抹淺菀。
掛上電話,脣角的笑容一點點凋謝,那種不安的感覺又來了。
她決定忽略這樣的感受。“爸,媽,逛得差不多了吧。看着天色也挺暗了,先去吃飯吧。晚上來看三潭印月。”
杭州的食物和風景都很不錯,只是身邊少了個人,洛翩總覺有些遺憾。想着下次一定要和沈熙辰來看看這被譽爲天堂的杭州。
賓館裡,她與洛爸洛媽各住一間。
洛翩捏着手機,站在窗邊。夜色正濃。
杭州的夜是繁華的,古典的風味與現代的氣息互相交織着,別有一種時代變遷的滄桑感。
熙熙攘攘的人羣,霓虹燈璀璨奪目,真可謂“一夜魚龍舞”。
手機鈴又開始響起了。
洛翩回神,微笑着接起電話。兩人聊了一會,互道晚安。
她坐在牀上,開着昏黃色的檯燈。
心口傳來一陣鈍痛。
好像有什麼東西,倏地,被人從身體裡抽去了。
一種悵然而無措的感覺。
她躺下,伸手關去了檯燈,閉上眼睛。
不一會,她無奈地睜開眼,又把燈打開了。
她看着自己露在被子外面的手臂,要找出一個毛孔,卻細膩得怎麼也找不到,可肌膚上的毛孔依舊可以呼吸。
就像她和沈熙辰的愛情,看上去無懈可擊,實則千瘡百孔,只不過有人在拼命的掩飾,填補。
總有一天會發現的。
那麼大那麼大一個洞。
足以容納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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