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澤聽見夏可馨的呼喚,心像是被千萬白蟻撕咬般疼痛,但他最終還是微笑着端着早餐走了過來,他對夏可馨說:“這裡哪有歐陽洛軒啊。夏可馨,你可看好了,這是在我家哎。”
“我怎麼會在這兒?”夏可馨問。
“你喝多了,我就把你帶回來了。剛熱的牛奶,喝一點吧。”
夏可馨坐了起來,不料被子垂地太長,滑落了。夏可馨露出了半個香肩,她急忙彎腰拉上被子裹住了自己。
“那個,昨天晚上,怎麼回事,麻煩能不能說清楚一點,我可能是真的喝多了,關於昨晚的事我一點都不記得了。”夏可馨不好意思地撓了撓頭說。
“昨天晚上你喝多了,有幾個人想對你圖謀不軌,我怕你出事,便一直跟着你。”李志澤不安地搓着衣角。
夏可馨笑出了聲兒,她說:“可是,我記得你以前……但是,這次表現得很勇敢嘛……”
李志澤只是笑而不語,她不知道,他喜歡她,一直,一直都喜歡她。
那時,他們是同學,她學習好,也很漂亮,不少男生爲她傾倒,而李志澤,他平凡到不能再平凡,普通到不能再普通。他胖胖的,記憶力還不好,成績一般,也不討老師喜歡。每天下了課夏可馨的課桌旁邊都會圍着一圈本班的愛慕者,雖然她不怎麼搭理那些人,但他們總是對夏可馨吹口哨,唱歌,傳紙條,各種耍帥,各種獻殷勤。正因如此,很多女生都不喜歡她。
例如:她的作業本無故損壞,她新買的筆會消失,她的試卷會揉成團,放學路上常有人堵她,還有她潔白的羽絨服會被別的女生拿來亂寫亂畫。她的作業本壞了,李志澤會幫她粘好,她的筆沒了,李志澤會把自己最好用的筆給她,她的試卷因搓揉而變得軟質,他便拿自己的試卷跟她換,她的衣服髒了,他會幫她找千萬種洗滌羽絨服的方法,就連她放學路上被堵,他也會悄悄跟在身後,然後關鍵時刻大喊一聲:老師來了。爲此,他也沒少被揍,但這一切,夏可馨並未全放在心上,因爲,她一直拿他當朋友,而他,看見那麼多男生追求夏可馨,他自然也就敬而遠之。
夏可馨突然看見李志澤的手縮在袖子裡,似乎還纏着厚厚的紗布。她心裡,不由得咯噔一下。
“李志澤,你手怎麼了?”
李志澤攥着那隻袖口,連忙搪塞:哎,沒事,不小心劃的。
“是這樣的?可是,我昨晚雖然喝多了,但是,迷迷糊糊中我聽到好像是有什麼東西碎了。”夏可馨質問李志澤。
李志澤支支吾吾什麼都不說。
“手,拿來。”夏可馨一把抓過李志澤的手,李志澤忍不住啊地叫了一聲。
夏可馨突然眼圈發紅,因爲,她想起了以前上學時那個不管她發生什麼事都會爲她挺身而出的,那個,胖胖的,但可愛至極的男生。
“那個,你先把牛奶喝了,我去把飯熱一下,我早就做好了,怕打擾你睡覺,就沒叫你,現在應該涼了。”李志澤找藉口離開了,因爲他突然很想哭,他喜歡了那麼多年的女生,此刻就躺在他的家裡,但是,最可悲的是,她從來都不知道他一直喜歡着她。
夏可馨看到李志澤的寫字桌上放着他們班的畢業照,她忍不住披上外衣走了過去。
他們集體穿着白藍相間的校服,雖然女生都愛美,但是她們一直都穿着那身又肥又醜的校服。那時的她還很青澀,還梳着利索的馬尾,露出光潔飽滿的額頭,淺淺一笑,兩個酒窩便深深地印在了畢業照上,也烙在了李志澤心裡。
突然,她的眼睛溼潤了。因爲,她在畢業照最下方看到了一行小字,她確定,那是李志澤的字跡。上面寫着:時光匆匆,三年不悔,致我最愛的女孩,夏可馨。
她的腦子嗡地一下就像被炸開了一樣,她想起,也是這樣的許多個上午,李志澤每天都給她帶早飯,只因她無意中對他說,她不吃飯就胃疼。這句話讓李志澤堅持帶了一千多次早餐。淚眼婆娑中,她似乎看見,那個胖胖的男生咧着嘴笑着遞給她早餐,而那些愛慕者送給她的,是玫瑰花和巧克力,更多的,是甜言蜜語。
那時年少,李志澤還不懂愛,他只知道他看見夏可馨吃他帶的早餐他會很開心,而當夏可馨問他爲什麼要給她帶早餐的時候,他就笑着揉揉她的腦袋說,因爲她是小孩兒,不會照顧自己。
比起玫瑰花和巧克力,夏可馨還是喜歡吃早餐。只是,太遲了。可是,他不明白,爲什麼,爲什麼他默默地爲她做那麼多事,從來都不親口跟她說呢。
正在這時,李志澤端着早餐進來了。他看見夏可馨含着淚在看那張畢業照,心裡又忐忑又激動又興奮。
他輕輕走過去顫抖着說:“快吃吧,不吃就涼了。”
夏可馨一聽,哭的更厲害了,許多年前,他曾一千多次這樣對她說,快吃吧,不吃就涼了。
夏可馨擡起頭,看着他的眼睛問:“爲什麼不告訴我?”
李志澤捏了捏自己肉乎乎的臉,問:“有用嗎?”
夏可馨像當年對他發脾氣一樣問:“是你自己不去爭取,不去試,你怎麼知道沒用。”
李志澤呆呆地站在那裡,像一個做錯事的孩子。
“是,我承認,我承認我喜歡你,一直一直都喜歡你,我沒告訴你是因爲我覺得自己不夠好,配不上你,我不想打擾你,我只想你過的開心,快樂,我覺得你開心了我才能開心。還有,我給你帶早飯,之前你說特難吃,那時我還不會做飯,但因爲你這句話我逃課兩個星期特地學了短期烹飪,從第一次給你帶早餐開始,我便默默地開始爲你做許多你不知道的事,我覺得,你沒必要知道,因爲喜歡你是我的權利,但是,你不喜歡我,那是你的選擇,你的選擇跟我是否還要繼續喜歡你沒有任何一點關係。”李志澤轉了轉眼珠,一滴淚滑落了,他第一次覺得,自己竟如此卑微的喜歡着夏可馨。
他抿了抿肉嘟嘟的嘴巴,轉身走到寫字桌前擡手拉開了抽屜,隨後,他拿出六本日記遞給了夏可馨。
他說:“還有,這六本日記也是爲你寫的,原本以爲,這輩子,你都不會看見它了。”李志澤的胸口悶得厲害,那種感覺,就像是有隻大象奮力踩在他的胸口上,壓得他喘不過氣。
夏可馨拿過那幾本厚厚的日記,一頁一頁地翻着,眼淚吧嗒吧嗒地掉個不停。
上面記述了李志澤第一次給夏可馨帶早餐,第一次夏可馨誇李志澤做的飯好吃,第一次看她趴在課桌上睡覺,第一次覺得她可愛至極,第一次看她哭令他心碎,第一次他們吵架,第一次她生着他的氣吃他帶的早餐,太多太多的回憶,太多太多的第一次,但是,整整六本日記,裡面唯一沒有寫李志澤告訴夏可馨他喜歡她。
“現在,還來的及嗎?”李志澤似乎已經知道了答案。
夏可馨沉默片刻,輕輕說:“對不起。”
李志澤聳了聳肩依舊衝着她笑:“沒關係,我,不會特別難過了,因爲,一直都在難過,已經忘了什麼是難過。”後來,李志澤看着夏可馨說:“這是我最後一次爲你做飯了,其實我是一個特別容易放棄的人,但是,我喜歡你,卻堅持了這麼久。夏可馨,從這一刻,我,決定放棄你了。我這裡,依然有你,只是,我們只是朋友。僅此而已。”李志澤指了指自己的心臟說。
窗外微風拂動,夏可馨突然好想回到過去,回到那個他們一起穿校服,一起跳廣播體操,一起罰站,一起發奮讀書的日子。或許是回憶太過美好了吧,美好到讓她不忍放下曾經的青蔥歲月。
夏可馨麻木地在風中走着,凌亂的髮絲隨意飛舞着,一絲絲,一縷縷,無一不在勾勒着青澀心酸的過往。
那天夏可馨離開前對李志澤說的最後一句話是:對不起,我不想負你,但是,我更不想負他。
李志澤悶着頭,憋着淚,心裡這樣安慰自己:或許,做朋友會更好。
有時候,喜歡一個人不一定非要在一起,或許,對於曾經深深喜歡的人更適合做朋友,因爲,朋友之間可以無話不談,但是做戀人就不可以。比如,李志澤喜歡夏可馨這件事。如果不說,至少還能每天看看她,逗她笑,如今夏可馨知道了,兩個人反而變得陌生,陌生到從未相識。
忘了是誰寫的,最在乎,最珍惜的人,總是在年少的時候,得不到,忘不掉,因爲,心裡的那個人,是要放在天邊惦念一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