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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份高考結束,大四的學生畢業,看着他們穿着學士服在校園到處合影拍照,和陌生的人,和花花草草,甚至學院門口前的一塊小石頭都有人合照。我們都好奇的圍觀。6月底的時候大四學生紛紛離校,學校裡一下子變的空蕩蕩的。看見校門口車站一個兩個哭的傷傷心心的。總覺得矯情,不能感同身受。那時候根本體會不到那種分離即是天涯的心情。

放暑假的時候臨時決定跟同村的朋友不回家,留在蘭州打工。那時候沒有什麼經驗,找的工作是在工地上。那一年剛好遇上蘭州歷史上最高氣溫。連續一週47度的高溫烘烤着整座城市。柏油馬路都融化了,相信某處到現在還有留下我的腳印。工地上的工作幹過的人都清楚,即使再冷的天,也能讓你一身汗,更別說這麼高的氣溫,稍微動一下就是一身汗。不到一天,露在外的的皮膚脫了一層皮。晚上下班回宿舍住,樓裡空蕩蕩的,說話都有回聲。屋子裡的架子牀都有點燙手,只好光着膀子躺在地上勉強涼快一點。就這麼堅持了一個多月直到開學前一週結束。而且老闆只發了不到一千塊錢。靠。

開學就是大二。我們比大一新生早入學半個多月。新生入學都會買被褥,現在很少有人自帶被褥了,變態學校強制新生必須買學校統一購買的被褥,又貴質量又不好。所以哥幾個商量了一下,做起了給新生賣被褥的生意。幾個人集資,去批發市場進了被褥,然後買給新生。新生和家長都擔心拿不進去,校門口會查,我們就用我們自己的大行李箱運送到新生宿舍,一條龍服務。兩天下來倒是小賺了一筆。於是哥幾個出去大吃一頓。商量着下一屆新生來了搞大一點。

大二課程排的滿滿的。基本上一上課就是一整天,晚上還要上晚自習。而且多了很多英語課。所以常常翹課出去做其他事。大二蹺課成了常事,一般都是大課,上完前半節,中間休息的時候就跑了。

大二的時候,上網佔據了我大部分時間,那段時間在網上認識了到現在還在聯繫的關係非常好的朋友。還有大學時代唯一的女朋友。朋友之間真是有不可思議的雷同。認識了蘇瑾,然後又認識了微微,認識了帆帆。因爲都是心地善良的人,所以大家都成了無話不談的朋友。蘇瑾來自天府之國四川,2013年得知她結婚,忙於工作於是少了聯繫。微微來自廈門,2014年遠嫁東北,後來看到她的消息,孩子都已經能走路了,總之祝福你們。最近一次見到帆帆是和他男朋友在古城,還有好友一丹,一起吃了飯爬了華山。

大二那年天開始變冷的某天,Q小姐,也就是大學唯一的女朋友發來信息,說歌手阿桑去世了,那時候我還在英語課上打盹。教室牆壁上密密麻麻的寫滿了字,我看着牆上的字眼皮不斷的打架,窗外的陽光昏暗無比。那時候和Q小姐也是在網絡上認識的,只是很少說話。後來聊了很多阿桑的歌曲,於是漸漸熟絡起來。兩年的時光也漸漸的走出了以前的陰霾,常常和一幫素未謀面的朋友在網絡上閒話家常。Q小姐那時候是在省外的一所學校讀大一。因爲那時候已經在朋友圈子裡傳出我是文藝小青年的名頭,Q小姐喜歡文字,所以常常在晚自習後和Q小姐在網上聊天到很晚。那時候只要我寫了最新的文字,Q小姐總是讓我第一個告訴她。有時候她也會寫字發郵件給我。無聊的生活多了些趣味,多了些期待。

那時候班裡已經有很多人有女朋友,在學校出雙入對老師也不管,所以從大一那年光棍節班級組織的光棍派對大半人到大二的時候已經沒幾個成員。但我還是其中一個。晚上下自習,我和幾個哥們在酒吧喝酒直到宿管阿姨要鎖門才悄悄摸摸的溜回宿舍。那晚喝的有點多,躺在牀上和Q小姐閒聊。我說今天光棍節出去喝酒了。Q小姐說她也是光棍,我笑。Q小姐說,她喜歡一個男生,可是不敢表白。我說有什麼不敢的。她說可能對方只是把她當朋友。我心下墜墜。我說他對你不好啊,那我給你當男朋友可以不?說這話的時候,我是認真的想對一個人好。手機屏幕半天沒有Q小姐的信息。凌晨12點過,一直沒等到Q小姐回信息,於是半開玩笑的說,明天12點之前回復一下,有效期直到明天12點。於是關機睡覺。那時候已經漸漸從S小姐的分手中走出來,所以那晚睡的恍恍惚惚,睡的深沉。一直再想Q小姐會不會不再搭理我之類的。

次日,天光大亮,下着雨夾雪。我抱着厚厚的幾本書往教室趕。課上迷迷糊糊的面向窗臺睡的舒服,手機響了。我一看是Q小姐發過來的短信,這次她沒有QQ信息,而是發了短信。她說昨晚手機沒電了晚上充不了電,所以沒辦法回。我說沒關係,她有小心翼翼地問我,昨晚說的話還算不算數,有效期到12點,現在還沒到。我說當然算了。於是再QQ上回她,我說,從今天開始你就是我女朋友了。Q小姐發來可愛的表情。她說是的。於是這一年光棍節我脫單了。而她也成了我永遠無法忘記的人。

我和Q小姐在一起,生活開始變的不一樣起來。我在蘭州,而Q小姐在漢中。我們異地,第一次見面那還是半年後。我們每天都會打電話,那時候覺得只要真心相愛,不管多遠都會在一起。甚至有時候會和Q小姐談到以後在一起的生活。和所有青年男女一樣,幻想着以後的種種美好。日子過的安靜。

大二第二學期,我們的學習變的越加的緊張。Q小姐也要開始考專業證書。那年冬天很溫暖,我給Q小姐買了手套和帽子,Q小姐給我買了圍巾。這條圍巾直到現在我依然保留着。後來朋友說那段時光裡,我寫的文字色彩。那段時光也成了我所經歷的最好的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