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不能別哭了?”詹文俊壓着火氣問道。
被偷的女人依舊不爲所動,蹲在地上依舊嗚嗚的哭着。
詹文俊心說哎呀我去,我這暴脾氣,我就不信我還治不了你了。於是詹文俊也不顧過往的人,便大聲喊道:“別哭了!”
要說詹文俊這一嗓子還真管用,被偷女人聽了之後還真就是把頭擡了起來,不過眼淚汪汪的,看着特別可憐,特別讓人心疼。
“你趕緊給我站起來!”詹文俊見喊一嗓子有效果,於是便擰眉瞪眼接着說道。
被偷女人聽了詹文俊的話之後,便站起身擦了擦眼淚,看着詹文俊,就像是一個做錯了事情的孩子被父母教訓了的樣子。
“你想買哪個衛生巾啊?”詹文俊問道。詹文俊心說這個女人還真是有意思,還說好商量不行,非得給她來點態度她才聽話。
被偷的女人伸手朝貨架上指了一下,不過發現不是她要的便宜的哪一款之後,緊忙又指向了旁邊的那款便宜的。
“你想買幾包啊?”詹文俊又問道。
被偷的女人伸手拿了兩包。
“走吧。”詹文俊推車剛要走,被偷的女人便開口說話了。
“我身上沒有錢了。”被偷女人說道。
“我給你出,走吧。”詹文俊說完之後就徑直推着推車朝收銀臺走了過去。而被偷的女人則緊跟在詹文俊的身後。
從收銀臺結完帳之後往出走的時候,被偷的女人緊跟在詹文俊的身邊說道:“謝謝你啊,我怎麼還你錢啊?”
“不用還了。”詹文俊說完之後便快步走開了。
詹文俊出了超市之後,在拎着東西往停車場走的時候忍不住笑了出來,因爲他覺得被偷的女人還真是挺有意思的,尤其是那種小可憐的樣子,詹文俊甚至覺得跟齊曉星很是相似。不過詹文俊知道被偷女人的那個可憐勁兒並不是裝出來的,而是她就是那麼樣兒一個人,這同時也讓詹文俊覺得對方很像是一個大玩具一樣,或者說是一個大寵物一樣,覺得身邊如果要是能有這麼一個女人的話,應該也能挺有意思的。
詹文俊來到車前,打開後車門把東西進去後,關上車門就來到了前邊。打開車門上車後,詹文俊啓動車便準備回家。不過就在詹文俊把車從車位上開出來的時候,詹文俊就看到遠遠的地方站了個人,詹文俊心說那個是被偷的那個女人嗎?看着有點像啊。詹文俊把車過去之後一看,發現站在停車場出入口的果然是超市裡那個被偷的女人,心說什麼意思啊?她是來取車的嗎?
詹文俊開着車從被偷女人身邊過的時候,詹文俊看到被偷女人正在啞巴眼望的看着他,而當他的車開走之後,被偷女人的眼睛也在看着他,於是詹文俊由此判斷,被偷女人不是到停車場拿車的,而似乎是來找他的,於是詹文俊就把車給倒了回去。
詹文俊將車倒回到被偷女人的身邊之後,降下車窗看着她問道:“你是不是沒錢坐車回家啊?”
詹文俊覺得一定是,而且詹文俊之前在超市裡還真是把這件事兒給忽略了。詹文
俊心說她連買兩包衛生巾的錢都沒有了,怎麼可能還有坐車回家的錢呢,一定是錢都在錢包裡,現在身無分文了。
被偷女人點了點頭,詹文俊心想我就知道是這樣的,於是詹文俊便拿出錢包,本來是想掏一張五十的來着,可是轉念一想還是拿張一百的吧,幫人幫到底,總佛送到西,既然前邊都幫了,也就不差現在再給她一百塊錢了。
詹文俊拿着一百塊錢將手伸出車外,示意被偷女人拿着,而被偷女人卻並沒有伸手,而是身後退了一步,擺出一副她不要錢的樣子。
“什麼意思啊?你嫌錢少啊?”詹文俊不解的問道。
“不是。”被偷女人搖了搖頭說道:“錢我就不要了,我是想問你,你,你能不能開車送我回家啊?”
“我送你回家?”詹文俊聽了被偷女人的話愣了愣,然後說道:“我給你錢你打車回去不是一樣嗎?怎麼,一百塊錢打車還到不了你家啊?”
“能到是能到,只是……我求求你了,你還是送我一趟吧我好不好?求求你了。”被偷女人說完之後就一個勁兒朝詹文俊行禮,弄的詹文俊特別無奈。
“行啦行啦。”詹文俊看了眼手錶上的時間,然後問道:“你家住哪啊?”
“城北五環。”被偷女人答道。
“那麼遠?”詹文俊心說那不是郊區了嗎?而且那邊住的也都不是什麼別墅,而是在這座城市當中收入比較低的一些人羣。再有就是,外來到這座城市務工的人員,通常都住在城北五環。而那個地方離詹文俊和沈悅的家可是比較遠的,因爲詹文俊和沈悅在城南,和被偷女人家住的地方正好是兩頭兒。
“您就好人做到底,送我一趟了行嗎?求求你了。”女人說着說着眼淚又開始在眼圈裡直轉了,看的詹文俊心裡特別的不舒服。
“不許哭啊!”詹文俊指着被偷的女人瞪着眼睛說了一聲之後又看了看時間,心說沈悅在還在家等着呢,可是也不能不管這個女人啊,都到這個份兒上了。於是詹文俊想了想決定還是送一趟好了,誰讓他趕上這個事兒了呢。不過由於道兒比較遠,詹文俊覺得他非常有必要先給沈悅打個電話,否則沈悅一定等的着急的。於是詹文俊就拿出手機給沈悅打了個電話。
電話通了以後,詹文俊告訴沈悅他在超市碰到個熟人,挺長時間沒見面兒了,得多少聊一會兒,所以得稍微晚一點回家,告訴沈悅不用等她吃飯了,直接吃就好了,然後給他留着點,他回家再吃。沈悅聽詹文俊的話也沒多說什麼,只是叫詹文俊開車小心點。
掛了電話之後,詹文俊便讓被偷的女人上車,然後詹文俊就開車駛離了停車場,直接開向了城北五環。
在送被偷女人回家的路上,詹文俊心說自己今天可真的是做了一次徹頭徹尾的雷鋒了,現在就差回家寫日記了。不過想到自己幫了被偷女人這麼大一個忙,自己竟然還不知道她姓什麼叫什麼的,詹文俊覺得這實在是有點說不過去。
“你自我介紹一下吧,我還不知道你叫什麼呢。”詹文俊看了一眼被偷的女人問道。
“我叫陳曉娟,今年三十八歲,在一家酒店做會計工作。”被偷女人說道。
“你結婚了嗎?”詹文俊覺得自己問的有點是廢話,三十八歲的女人還不結婚,那就乾脆別結婚算了。當然,也有一種可能是離婚。不過詹文俊還真是沒想到陳曉娟會比他的年齡大,在詹文俊看來,陳曉娟也就是跟他差不多,或者比他小一點的樣子。而如果說陳曉娟要是三十八歲的話,詹文俊覺得再看她的長相,那她還真算是比較年輕的。
“結婚了。”陳曉娟低下頭說道。
“孩子多大了?”詹文俊就是沒話找話閒聊,不然離城北五環遠着呢,詹文俊覺得要是不說點什麼實在是悶得慌。再說車上又不是一個人,而是兩個人。
“沒有孩子。”陳曉娟臉色有些不好看的說道。
“那你丈夫是幹什麼的呀?”詹文俊又問道。
“在城管局工作。”陳曉娟說道。
“城管啊。”詹文俊笑了笑說道:“這個職業可了不起啊。”
“你叫什麼呀?是做什麼工作的呀?”陳曉娟看了一眼詹文俊問道。
“我叫詹文俊。至於工作嗎,你覺得我像是做什麼的?”詹文俊打趣道。
“看你穿的那麼好,又開這麼好的車,應該是個做生意的大老闆吧?”陳曉娟猜測道。
“還行,眼光不錯,我確實是做生意的。”詹文俊笑着說道:“對了,你爲什麼非要讓我送你啊?我給你錢你打車回家不是更好嗎?”
“因爲,因爲……因爲你得給我當個證人。”陳曉娟吞吞吐吐的說道。
“證人?什麼證人啊?”詹文俊很疑惑的問道。
“我的錢包不是被偷了嗎,而我丈夫那個人又特別的敏感,如果我要是回家說搶包被偷了他是不一定會相信的,所以我必須得有一個證人給我證明才行,否則他,他……總之你好人做到底,我求你一定得幫我這個忙。”陳曉麗用乞求的眼神看着詹文俊說道。
“不是,你錢裡有多少錢啊?還至於丟了之後還得找個證人證明你錢包確實是被偷了啊?”詹文俊疑惑的問道。
“錢不多,只有不到五百塊錢。”陳曉娟問道。
“五,五百塊錢?”詹文俊難以置信的看了看陳曉娟問道。
“不到五百,四百多吧。”陳曉娟糾正道。
“就算是五百塊錢,那就丟了唄,還至於找給你當證明人嗎?你丈夫也太敏感了吧?”詹文俊心說誰家的男人會因爲自己的老婆丟了五百塊錢就沒完沒了啊,再窮的人也不至於吧。更何況陳曉娟還在酒店做會計,那怎麼也不能算是收入最低的,需要被救濟的熱羣吧?至於嗎?
“關鍵,關鍵是那錢是我的一個月的零花錢,這個月纔開始,我就把錢給丟了,你說我回家怎麼解釋啊。”陳曉娟說着說着就又要哭了。
“什麼?你一個月的零花錢?”詹文俊感覺到無比震驚,而且簡直是覺得駭人聽聞,驚的詹文俊趕忙把車停到了一邊,覺得必須得稍微撫平一下情緒,否則肯定是沒法繼續開車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