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
出身不好?
用命去拼一次‘重生’?
沈兆易這個人,喬治笙還一次都沒見過,但是光聽人講他的背景,已經足夠戲劇了。
都說子不嫌母醜,狗不嫌家貧,那沈兆易這種呢?到底該歌頌他的英雄主義氣概,還是該深扒他究竟爲何想當一個英雄?
歸根到底,這些都不是喬治笙在意的,他在意的是,沈兆易到底爲什麼跟宋喜分手,就因爲要去中東秘密參與維和?
元寶太瞭解喬治笙,那樣驕傲又自負的一個人,喜歡一個人都未必會主動追,更何況是討厭嫉妒一個人,更不會主動問。
所以元寶只能主動告訴他:“沈兆易回來了,馬上會升任公安總局經偵科科長一職,現在還沒對外公佈,就等他正式歸隊。”
喬治笙心底不免一慌,回來了?
沉默片刻,喬治笙不冷不熱的說:“這回算是榮歸故里,他賭命,贏了就是加官進爵前程似錦。”
元寶道:“但他丟了宋喜。”
喬治笙神情一頓,緊接着臉色就冷了。
元寶徑自道:“有得必有失,每個人想要的東西不一樣。”
喬治笙心底怎能不惱恨,他惱宋喜竟然念念不忘一個爲了前途拋下她的男人,但他更恨自己,宋喜寧可喜歡沈兆易,都不喜歡他。
元寶想到昨天喬治笙怒極甩下的那句話,想必也是知道宋喜還喜歡着沈兆易,沉默片刻,他出聲問:“沈兆易回來了,你不怕他跟宋喜破鏡重圓?”
喬治笙聽後,怒極反笑,嗤了一聲。
元寶靠在桌邊拿眼睛瞄他,就等他笑完能說出什麼話來,果然,喬治笙嘲諷的口吻說:“怕?我巴不得他們破鏡重圓,真等到那天,我就自動解放了。”
元寶面不改色的問:“要不要我提前幫你備上離婚禮物?”
喬治笙眼皮一掀,視線落在元寶臉上,那樣冷,夾着刀子,恨不能將人千刀萬剮。
元寶面不改色,甚至調侃:“你拿這眼神兒去看沈兆易,看我幹什麼?”
喬治笙聲音很冷:“她愛往火坑裡面跳,我還能攔着她?”
元寶道:“現在不攔着,等收屍的時候,你別心疼。”
喬治笙真真是紮了心。元寶說的很對,他嘴上再怎麼狡辯,但心裡疼不疼,自己清楚。
該死的宋喜,他上輩子欠了她的,這輩子結婚窩囊,不愛她窩囊,愛她更窩囊!
元寶跟喬治笙鬥氣是鬧着玩兒,講了兩句玩笑話,他正經的說了句:“你總說人最不能難爲的就是自己,有能力的情況下,自己怎麼高興怎麼來,但我看你現在就是在難爲自己,喜歡本是件開心的事兒,你管她心裡怎麼想,你都沒去追,又怎麼知道宋喜最後不會選你?”
喬治笙冷着臉,沉聲回道:“我沒追嗎?”
他天天有空就陪着她,聽她王婆賣瓜自賣自誇,吃下她遞給他的所有東西,養她撿回來的狗,推掉市長的局,跑去體育館陪她打球。
喬治笙不懂什麼叫浪漫,他只知道盡量滿足她的所有想法,記住她平日裡說的每一件小事兒,在她想做什麼的時候,他可以幫她做,幫她出氣,不讓她受委屈。
他以爲他已經表示的很清楚,但宋喜說的更直白:我又不喜歡你。
元寶說:“你嘴上從來沒有清楚的跟她說過‘我喜歡你’四個字吧?”
喬治笙氣到冷笑,如果真的說過,那他簡直可以無地自容了。
元寶一看他這樣子,就猜到他定是反其道而行,越喜歡就越要虐,如果只是虐虐別人也就算了,回頭他還自己生悶氣,關鍵自己生悶氣也就算了,別影響到身邊人嘛,搞得整棟樓裡的人都心驚膽戰的。
“我看得出來,宋喜也是個挺高傲的人,骨頭硬,你要是想用冷着她或者揶揄她的辦法,讓她突然掉頭喜歡上你,我勸你還是趁早備一份離婚禮物吧。”
元寶口吻悻悻,不是氣喬治笙,是真覺着無望。
喬治笙嘴巴不僅硬,而且毒,薄脣開啓,他冷聲說:“一次沒摔疼她,她非要摔第二次,那是她自己沒臉沒皮,我上趕着一個沒臉沒皮的,你當我是什麼?”
元寶眸子微挑,出聲道:“好,要臉,有骨氣,你就奔着這份骨氣談戀愛,什麼時候你原封不動把這話跟宋喜說了,別忘了提醒我一聲,我買兩份禮物,一份祝你離婚快樂,一份祝宋喜早日脫離苦海,以後找個會說話的。”
喬治笙冷眼看向元寶,元寶也不廢這個嘴皮子裡,起身往外走。
待到房門關上,喬治笙才卸下冰冷的盔甲,眼中露出傷心,不快,憤怒,甚至是憂慮。
沈兆易回來了。
丁慧琴給沈兆易做了手術,術後直接被安排進單人病房,協和醫院人滿爲患,單人病房更多時候有錢沒人脈都住不進,沈兆易是宋喜的前男友,哪怕是前任,科裡也會多多照顧。
他滿身傷痕,看得人觸目驚心,丁慧琴私下裡問宋喜是怎麼回事兒,宋喜搖搖頭,如實回答:“我不知道。”
說完,又怕丁慧琴不信,她補了一句:“我們好幾年沒聯繫了。”
當初兩人談戀愛的時候,沈兆易幾乎每天往醫院跑,丁慧琴對他也不陌生,後來宋喜突然請了半個月的假,再來之後,沈兆易就未曾出現過了,再後來,科裡也都漸漸知道兩人分了手。
不知道怎麼安慰,丁慧琴只好道:“手術很成功,他麻藥過後就會醒,我給他安排了護工看着,你不用擔心,想看就去看一眼,不想看就早點兒回家休息。”
宋喜勾起脣角,微笑着說:“謝謝丁主任。”
丁慧琴說:“謝什麼,你們年輕人把愛情看得太重,等你到了我這個年紀就會發現,跟誰都是一輩子,找個喜歡自己的,比找個自己喜歡的人強,貼心。”
杜慧楠一頓八卦過後,整個醫院都知道是宋喜在扒着沈兆易,都分手了還死拉硬拽着不放,對此宋喜沒什麼好解釋的,畢竟那就是當年的她,總以爲不顧一切就可以挽回一切,最後丟了一切,纔不得不承認,想走的人,留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