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默想來想去,也想不明白,一個魔族親王的長眠,和他兒子用雷劈自己,有什麼直接聯繫。唯一的可能,就是自己的老爹是導致他老爹長眠的主要原因,或者說,自己的老爹直接把他老爹咔嚓掉了?
“怎麼可能?”瑞斯雙手支宋默的身體兩邊,幾乎將宋默整個圈自己的懷裡,“父親已經長眠一千多年了,那時,父親的父親都還沒有出生。”
瑞斯托起宋默的下頜,側過頭,避開他的槍口,他的臉頰上落下了一個輕吻,“一千七百年前,光明教會的六名大主教,聯合魔族中的敵對家族,趁父親意外受傷時,無恥的偷襲了他,奪走了他大部分的魔力,封存教會的聖物裡,還想趁機殺死他。”
宋默卡巴卡巴眼睛,這劇情……整個一王子復仇記前傳啊……聖物,捏了捏腰間的騎士之劍,就是指這些?
“但是,父親是那麼好殺的嗎?”瑞斯一仰頭,“魔族的親王,豈是那些奸邪小能輕易滅掉的!”
宋默繼續咔吧眼睛,再牛氣,說到底,不是也“長眠”了嗎?
“長眠,不等於死亡。”
瑞斯看着宋默,“魔族親王的力量,不是一般能夠想象的。哪怕被奪走大部分魔力,的父親,也只是陷入沉睡,而不會死去。如果他願意,隨時可以醒來。”
宋默摸摸下巴,不對啊,既然知道他老爹沒死,爲什麼不把弄回去,還一直留格里蘭?
“弄不回去。”瑞斯無奈的嘆了口氣,“父親格里蘭長眠並不是秘密,但無論是教會,還是敵對家族,或者是,都不知道他到底把自己埋哪裡。”
宋默“……”
“當年的光明教會,幾乎把格里蘭所有的土地都翻了一遍,導致這裡連續五十多年寸草不生,依舊找不到絲毫蹤跡。”
也就是說,他老爹被圍毆得就剩一層血皮,見勢不妙,直接挖坑把自己埋了,填上土呼呼大睡,可惜坑挖得太深,土壓得太結實,不只讓敵找不到,連他兒子都找不着。
原來這不是王子復仇記,而是尋找魔族親王的發現之旅嗎?
仔細想想,瑞斯應該沒騙他,地精和侏儒建造地下城,幾乎把格里蘭的地底挖空了,野豬洞挖出十幾個,芒古蛇也挖出好幾條,也沒聽說挖出個形生物。
“還是不對。”宋默皺緊了眉頭,“像說的,父親既然那麼厲害,爲什麼不撐到家裡再睡?總比一個陌生的地方要好吧?也省得連家都找不到他。”
“吔……”瑞斯頓了頓,臉上閃過一抹尷尬的神色,“事實上,當年父親因爲和母親吵架,被母親揍了一頓,受了傷負氣離家,才被教會和敵對家族鑽了空子。”
“……”原來不只是陰謀詭計,還涉及到家庭-暴力。能把魔族親王揍到離家出走,果然王妃纔是大丈夫嗎?
“就算是這樣好了,那和用雷劈有毛關係?”
瑞斯將下巴搭了宋默的肩膀上,“因爲只有通過格里蘭的直系血脈,才能找到父親。”
“什麼意思?”
瑞斯蹭了蹭宋默的頸窩,“格里蘭是沒有信仰的土地。”
“沒有信仰的土地?”宋默將瑞斯從自己的肩膀上拉了起來,“這怎麼說?”
“這裡的不信仰光明神,也不信仰光明大陸的任何神祗。”瑞斯看着宋默,緩緩說道:“經歷過一千七百多年前的那件事,原本富饒的土地被光明教會毀壞殆盡,當年的格里蘭,從領主到領民,再也不信任教會,甚至憎恨毀滅了自己家園,讓自己陷入了貧困的教會。”
這點宋默完全可以理解,遭受過強-拆的,誰還會對強-拆者笑臉相迎?沒扔汽-油-瓶就不錯了!
說到底,上代梅爾斯親王和光明教會,還有摻和到這件事中的魔族,都是罪魁禍首!格里蘭就是個無辜遭殃的炮灰!
難怪光明教會的觸角一直伸不進格里蘭,除了這裡窮得讓他們不想來扶貧之外,還是因爲這裡的壓根就不信仰他們的神祗吧?雖然格里蘭不會像祖先那樣看到這些神棍就眼眶發青,卻也不會給他們什麼好臉色。
當然,教會也可以使用強硬手段佔領這片土地,可一旦他們這麼做了,絕對是犯衆怒。本來各國國王和各路諸侯就看這些反-政府-武裝-勢力很不順眼,把柄送上門,不借機削他們一頓的是蠢材!
一千七百多年過去,參與過這件事的主教全部去見光明神之後,封存了魔族親王魔力的聖物,也被供奉教廷中蒙塵,教會中的神棍們繼續腐化墮落,爭權奪利,很少再有提起長眠格里蘭的魔族親王。
“父親沉睡之前,和當代的格里蘭領主,也就是的祖先,簽訂了一份契約。”
“契約?”
“是的,教會並不知道這份契約的存,可當時追殺父親的魔族,卻能感到到親王契約達成時的魔力波動,奇怪的是,他們並沒將這件事告訴教會。”瑞斯笑了,“就算是合作,教會和魔族,也永遠無法真正的坦誠相對。”
“說的契約……”
“這份契約,是直接用血脈來簽訂的。父親將他的一滴血,融入到了格里蘭的身體中,只有從格里蘭的直系血脈中取出那滴屬於魔族親王的血,才能找到他的長眠之處。而簽訂契約的格里蘭,卻並不知道這一切,他只以爲,的父親,是用五十枚金幣,他的領地中買下了一塊墓地。”
五十枚金幣,就把自己和子孫後代都給賣掉了?
宋默嘴角抽了抽,這得有多傻缺?!
“所以,用雷劈死,就是爲了抽的血,然後頂替的身份,的領地裡,找的老爹,順便找教會那羣神棍報仇?”
“……”
“TNND!”宋默忍到現的怒火,終於爆發了,“一千七百多年啊!那麼多格里蘭直系血脈,幹嘛不去劈他們,專盯着劈?!”
瑞斯:“……”這是重點嗎?
“重點!”
“今年一千七百九十六歲。”
“所以?”
“魔族一千八百歲才成年。未成年的魔族,是不能離開魔界的。但是,如果要繼承梅爾斯家族,必須找到父親,取回他手中刻有家族徽章的掌權之戒。所以,不得不提前四年離開魔界。”
“所以說,就正好倒黴,恰好趕上?”
“……”
宋默目光呆滯的看着瑞斯,未成年?一千七百多歲的未成年?!
特馬地自己被一個一千七百多歲的未成年給壓了嗎?!
“發現雷劈不死,就說喜歡,也是爲了留格里蘭,找到老爹的那滴血吧?”
“不!”瑞斯連忙搖頭,“喜歡,是認真的!”
“覺得,還能相信?”宋默扯住瑞斯的領子,“用雷劈,可以原諒。”因爲被劈死的根本就不是他,“但三番兩次的騙,這事可沒得商量!”
“親愛的……”
“閉嘴!”宋默生平最恨的就是騙子!而且還是頂着一張美臉裝作自己很無辜的騙子!“想要的血,可以給,但是,”宋默的目光變得冰冷,“必須用等價的東西來換!”
說着,宋默抽-出了腰間的騎士之劍,橫手腕上,“瑞斯梅爾斯,要不要和做這筆交易?”
“宋默格里蘭!”瑞斯突然發出了一聲低吼,宋默被劍抵住的手臂上,頓時涌起了無數的黑色符文,將他的手臂牢牢包裹住,下一刻,手中的劍被打落地,整個被瑞斯抱進了懷裡。
“去他的交易!”瑞斯埋首宋默的肩頸,急切的親吻着他的臉頰和耳際,“喜歡!真的喜歡!”
有些無措的聲音,第一次變得慌亂的魔族,宋默垂下雙眼,緩緩的勾起了嘴角。
騙了他,還想有好日子過?!
喜歡上瑞斯是個意外,但意外已經發生了,宋默不可能當不存。
可他必須讓這個魔族受到教訓,讓他知道,敢騙自己,代價可是很大的。之前的帳,要一點一點算清楚,不榨乾這個傢伙的剩餘價值,他就不是宋默!
就這時,窗外突然出來了一陣驚呼,
宋默一記窩心腳踹開瑞斯,奇怪的回頭看了一眼,只是一眼,下巴掉地上了。
宋默揉揉眼睛,確定自己不是錯覺,傑森和幾個全身披掛的格里蘭漢子,正天上飛?!
再仔細看看,這些漢子手裡,都抓着一株芋頭,芋頭植株上的兩片大葉子,像是飛機螺旋槳一樣嗡嗡嗡的轉動着,下邊被吊着的漢子,隨着嗡嗡聲忽上忽下,忽左忽右,體驗到了過山車一般的刺激和快——感。
緊接着,植株下長着的芋頭,開始一個接着一個炸裂。
宋默坐不住了,立刻拉開落地窗,剛扯開嗓子,想讓領民們去拿袋子和繩子,繫上鉤子把芋頭拉住救,不想一個芋頭突然朝他直線飛來,沒等宋默反應過來,直接炸裂……
遠卡里城的哈洛德,收到宋默的回信和投石器圖紙之後,立刻聯繫了納頓約什,卡里城中突然出現的教會騎士團讓哈洛德的行動變得縮手縮腳,他不確定這些騎士是否能認出自己,但和他同行的前修士傑拉卻認出了其中兩個紅色騎士,沒有分到哈洛德手下之前,傑拉曾經同他們一個分教廷中-共事過。
“傑拉,這幾天也要小心,儘量不要露面。交易圖紙的事情,交給和圖羅。”哈洛德頓了頓,接着說道:“圖羅,見到納頓之後,不要說話,只需要點頭或者搖頭就行了,明白?”
“明白。”
經歷過格里蘭的“風風雨雨”和“艱苦歲月”,圖羅再也不是當初薩比森王城外打劫和撿漏的傻大個了。
“還有一件事,”哈洛德將宋默的來信攤開衆面前,“領主大還吩咐們,要將這個消息散佈出去。”
衆的目光同時集中到面前的信紙上,修士們都是識字的,強森和圖羅也參加過宋默舉辦的掃盲班,勉強能讀寫,看到信上的內容,不由得愣住了。
“教會失竊的聖物,格里蘭?”
“記住了嗎?”哈洛德將信收走,放到蠟燭邊上,一點點看着信紙燃燒殆盡,“商隊中找幾個機靈,不要動用地精,他們還有另外的事情做,最好先將消息透露給其他的商隊,由他們把消息傳到納頓和騎士團的耳朵裡。”
“明白。”
同樣的情景,也發生大陸各處由地精和侏儒掌管的店鋪中。
地精們和侏儒們接到宋默的命令就立刻行動起來,不出一個星期,關於聖物的流言就沸沸揚揚的傳播開來。
黑炎是出發前往邊境前一天收到了宋默的來信,看到宋默信上的內容,黑炎挑起了一邊的眉毛。宰相墨菲看着黑炎臉上的表情,不知爲何,有了一種不太妙的預感。
同一時間,約什家族的現任家主老約什,昂里斯的國王老胡裡安,案頭分別擺上了納爾遜和宋默的來信。
老約什靜靜房間中思考了一個下午,仍沒有下定決心,老胡裡安卻看完宋默以領主身份呈遞的書信之後,立刻給他寫了回信。
各反應不同,卻都清楚一件事,攪亂光明大陸的風,就要刮起來了。
作者有話要說:感謝安琪莉可.柯蕾特,kkkkkkkk,yumini,k1920422,vakulya,的霸王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