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之時莫輕狂,犯下錯誤要敢當。
這天早上阿哲剛剛起牀,就聽到樓下有人在喊:“老趙不好了!快去看看吧,你老婆和孩子被車撞了!”。
聞言阿信連忙跑出家門,剛跑到五樓突然意識到自己太大意了,竟然沒有問清楚妻子和孩子在哪裡出事了,就往樓下跑,不過估計樓下那哥們兒應該還沒走,下樓去問問就知道了。
當阿信跑到四樓的時候,他又想到自己到現在爲止還單身,老婆都沒有更不要說孩子了!
但是此時阿信已經來到了三樓,他又意識到自己根本不姓趙,樓下那哥們兒喊的根本就不是自己呀!
既然不關自己的事,自然沒有必要在跑下樓去看了,就當阿信準備上樓回家的時候,一個小女孩兒突然跑過來,直接撞到了阿信的身上。
看到小女孩兒一臉驚慌失措的模樣,阿信忙安慰她說:“小姑娘彆着急,有事慢慢說,叔叔幫你解決!”。
小女孩兒穩定了一下心神看了看阿信有些激動的說道:“爸爸,爸爸我終於找到你了爸爸,求求您不要拋下我好嘛,求求您了!”小女孩兒撲在阿信懷中一邊大哭一邊央求着。
“孩子,你可認清楚了,我可不是你爸爸”。
“不,你就是我爸爸,爸爸我求求您了不要拋棄我好嘛?”也不知道小女孩兒爲何就非要認定自己是他爸爸,不過小丫頭這麼可愛,真要是有個這樣的女兒也不錯,於是阿信就對小女孩兒說:“你放心好了,如果你真的是我女兒,我一定不會拋棄你的!”。
話剛說完一陣電話鈴聲就將阿信從睡夢中吵醒,關閉了鬧鐘又順便看了看手機上的時間,急忙翻身下牀開始精心捯飭自己的儀容儀表。
不要誤會今天是週六,不是阿信上班的日子,而是要去和女朋友約會,而且今天還是女友小麗的二十歲生日!
早在三天前阿信就計劃好瞭如何陪着女友過一個開心快樂浪漫的生日,一整天的行程都被他計劃的妥妥的,並確認了好幾遍保證沒有任何的瑕疵。
之所以阿信會如此重視小麗的這個生日,主要是他們之間有一個約定,那就是在今晚小麗答應要讓阿信把她從女孩兒變成一個女人,這種事情估計只要是個男人都應該會興奮激動不已吧!
一切都按照阿信的計劃一步步的進行着,在無比漫長的煎熬和壓抑之後終於進行到了最激情的一幕,他們去了一家高檔酒店開了一個房間,洗了個舒服的熱水澡,然後一起上了那張寬大舒適的大牀~!
激情澎湃了整整五次,阿信盡情的發泄着這二十年來所有“積蓄”,一直持續到了凌晨四五點鐘,兩個疲憊不堪的人才相擁而眠,直到第二天下午才醒來。
那種奇妙的感覺實在是讓人沉醉癡迷,有了開始之後根本讓人停不下來,所以隔三差五的兩個人就會相聚一次,次數多了難免不會開花結果,這時候他們才意識到問題嚴重了!
兩個人都剛剛參加工作沒多長時間,而且兩個人在一起,雙方的家裡人根本就不知道,本來他們打算賺點錢之後有了一定的經濟基礎,再商量結婚的事情,因爲一旦有了孩子,不僅開銷變大了,還少了一個人工作少了一份收入,這樣只靠一個人壓力就會增大好幾倍,所以當他們發現自己的愛情已經開花結果的時候,就都商量着絕對不能夠讓這個小生命降生到這個世上。
現在的科學技術發達了,只要幾百塊做一個簡單的小手術就可以了,而且沒有任何的後遺症,不影響以後工作和生活,所以阿信就向單位請了幾天假,陪着小麗去醫院就把事情給解決了。
經過了幾天的休養之後,小麗和阿信又都重新回到了單位上班,除了他們兩個人之外,周圍任何人也不知道這件事情,本以爲這件事就這樣過去了,但是卻沒有想到並沒有那麼簡單。
自從發生了這件事之後,阿信開始每晚做噩夢,夢裡總會出現那個小女孩,滿身是血的哭着喊着質問阿信爲何言而無信,最終還是拋棄了自己。
阿信這才意識到自己之前做的那個夢的含義,覺得可能是小女孩兒的亡魂纏上了自己,於是就去找了一些懂得消災驅鬼的人幫忙。
最後阿信花了一大筆錢託人幫他消了災,並求來了一道護身符,對方告訴阿信,那個小女孩兒的冤魂已經被他趕走了,只要阿信帶着護身符,小女孩就找不到他,就不會回來報復他了。
果然,自從帶上了平安符之後,阿信就沒有再做噩夢,一切也都恢復了正常。
這一轉眼又過了七八年的時間,阿信和小麗已經結婚,而且在結婚的第二年春天,小麗生下了一個健康可愛的小寶寶。
小寶寶很特別從一出生就不會哭泣,每次看到他都是一臉的笑容,孩子小時候看這個笑容覺得很可愛,但是隨着孩子慢慢長大,阿信總覺得自己兒子的笑容有些詭異,多看幾眼就會感覺脊背發涼。
這天工作了一整天的阿信疲憊的回到了家中,發現妻子小麗並不在家只有兒子一個人坐在客廳的地板上玩着狗熊玩具。
“寶寶,你媽媽呢?”阿信問道。
“媽媽出去買菜了,說是要做好吃的,讓我好好待在家裡不要出門”只有五歲的兒子說話還有一些稚嫩。
“寶寶真乖!你繼續玩兒,爸爸累了先去洗個澡休息一下”說完阿信便走進了浴室。
此時正在玩玩具的小兒子,臉上的笑容突然不見了,露出了一副和他年紀十分不符的冰冷,手上一用力,竟然將玩具熊的腦袋給扭了下來!
將弄壞的玩具熊隨手一扔,小兒子拿起了一旁茶几上的水果刀向浴室走去~!
幾秒鐘之後浴室裡面傳來了阿信悽慘的叫聲,之後一切又恢復了平靜,當小兒子走出浴室的時候,身上的衣服已經被鮮血染紅。
他走進了爸爸媽媽的臥室,而媽媽的屍體就躺在大牀之上,在胸口還插着一把剪刀。
小兒子脫掉了身上帶血的衣服,換上了一件漂亮的連衣裙,之後拿起了媽媽的化妝品,把自己畫的很漂亮,十幾歲的小女孩兒已經知道如何打扮自己了,如果不是十二年前那件事,今天就是她的十二歲的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