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車上,周喬似乎才徹底醒過神來,叫道:“你那一腳,真的好霸氣,我現在都好象還籠罩在那氣場中。”
陽頂天微微笑,美人誇張的表情,還是蠻讓他開心的。
“我先以爲,你練內功的,會象電影裡那些內家高手一樣,慢騰騰軟綿綿的打呢。”
“哪有軟綿綿能打人的。”陽頂天笑起來。
“也是。”周喬也笑起來,道:“喂,陽頂天,你教我功夫好不好,氣功不能練,功夫總能練吧。”
“可以啊。”陽頂天點頭:“不過練功夫,有個後遺症,胳膊和腿會變粗,你學過物理應該知道,力是肌肉的作用,所以,你要想練出點功夫,首先就要把肌肉練出來。”
“胳膊和腿會變粗啊。”周喬頓時就皺眉了,又還不死心:“會有多粗。”
“那看你想跟誰打。”陽頂天笑:“越想挑戰高手,就越要力量,越要力量,就越要變粗。”
說着屈臂:“看我的胳膊。”
他胳膊鼓起勁,淨是肌肉,塊塊磊磊,男人的話,這是力量的美感,但女孩子如果也這個樣子,可就難看了。
周喬也學着他的樣子屈了下胳膊,她是美人,細胳膊細腿,手臂美白如玉,屈起來也細細的,沒什麼肌肉。
她把胳膊湊到陽頂天面前,還捱到一起,對比了一下,頓時就皺眉了:“嗯,不好,太難看了。”
她的肌膚帶着一點微微的涼意,絲滑如綢,非常的舒服,陽頂天幾乎就想要摸一下,不過只在心裡想想而已。
周喬對他現在非常信任親近,他可不想破壞這種感覺。
“討厭討厭。”周喬皺着眉頭,嘟着嘴巴:“氣功不能練,功夫也不能練,做女人真的好煩。”
她這個樣子,帶着小女人的嬌嗲,跟平日的她相比,別有一股子韻味。
陽頂天笑起來:“女人如花,你偏要做大樹,自然煩了。”
周喬一聽也笑了:“也是。”
她看一眼陽頂天,道:“陽頂天,再給我幫個忙好不好?”
“幫忙可以啊。”陽頂天開玩笑:“不過先說清楚,我這個人有原則的,幫吃幫喝都可以,但不幫睡。”
“哼,美得你。”周喬衝他皺了一下鼻子:“我接到個任務,要到下面去採訪,那邊是山區,我一個人去,有點害怕。”
她性格中有一點男兒氣,以前從不知一個怕字怎麼寫,無論去哪裡採訪,都是說走就走,說到害怕,這真的是平生頭一次。
不過陽頂天不知道,他反正無事,孟香也要他在這邊多呆幾天,陪周喬去採訪,也可以啊,當即就答應下來:“行。”
“那我們下午就走。”周喬開心了:“最多三天回來,不會太耽擱你的事情的。”
中午應春蕾下班,一起吃了飯,隨後出發。
應春蕾送他們走的,陽頂天覺得應春蕾的眼光有些奇怪。
後來他醒悟了。
最初周喬接近他,其實是纏着應春蕾,防着他接近應春蕾,但到後來,周喬反而主動接近他了。
“有點意思啊。”
這個變化,讓陽頂天覺得很有趣。
他用眼角餘光瞟着周喬,周喬又換了衣服,上身是一件印花小領子的襯衫,飽漲的胸部,把衣服崩得緊緊的,下身是一條筆筒褲,短髮在一邊垂下來,偶爾撩一下,玉容精緻,整體給人一種極爲幹練時尚的感覺。
周喬開着車,給陽頂天介紹這次要採訪的任務。
去的是下面一個叫牛渡的縣級市,這個市在山區,但臨江,現在的經濟狀況一般,在以前,因爲臨江的原因,卻還不錯,也因此而有一些富人。
有富人,就有值得偷盜的古墳,因此這地方盜墓現象比較嚴重。
周喬就是接到一個線人的舉報,所以去拍一點照片,做一個專題,以期引起上面的重視。
當然,做爲記者或者報社來說,聚焦眼球永遠是最重要的,古墓,遺寶,這一類的報道,永遠都是百姓津津樂道的話題。
到牛渡有兩百多公里,五點才進市裡,周喬沒有停留,直接去她的線人那裡。
給她提供線索的,是一個叫牛巴子的老漢,六十多了,家裡起着一幢很大的新房子,但卻只有他一個人,子女都在外面打工,老伴幫着帶人去了。
見到周喬和陽頂天,牛巴子很興奮,把周喬讓進屋裡,熱情的請他們坐,又忙着搞飯菜,周喬就去給他幫忙,她記者的嘴巴,很會哄很會說,讓牛老漢不時就發出爽朗的笑聲。
陽頂天是個吃貨,他可幫不上什麼忙,就坐廳屋裡喝茶,倒是佩服周喬的口才。
當天是不可能上山了,吃了飯,跟牛老漢閒聊,牛老漢祖祖輩輩住在這裡,說到山上的古墳,如數家珍,說到那些盜墓,他十分氣憤。
“我報過好幾次警,警察來看了兩次,說會報上去,然後就沒消息了。”牛老漢說着即有些氣憤又有些無奈:“週記者,希望你們好好報道一下,讓上面重視起來。”
“牛叔你放心。”周喬安慰他:“接到你的電話,我們社裡也很重視,要做一個重點專題,你放心,一旦上了報,社會影響面大了,必定會有所改觀的。”
“那就好,那就好。”
牛老漢這個年紀的人,對報紙什麼的,有着極大的敬畏和信任,周喬的話,讓他安心。
周喬又掏出一個紅包,道:“牛叔,這是線人的獎金,八百塊,少了點,您別嫌棄。”
牛老漢忙搖手:“這個我不要,我給你們打電話,是想你們來報道一下,引起上面的注意,可不是圖錢。”
“我知道。”周喬點頭:“但這是社裡的規矩,給報社提供線索,是有獎金的,已經發下來了,你不要,難道我還貪污啊。”
她這麼說了,牛老漢這纔有些不好意思的接着。
牛老漢給周喬兩個安排了客房,在三樓,衛生間,電熱水器什麼的,都很齊全。
現在的中國,農村住着其實也不錯了,反而在城市裡住得擠擠巴巴,還貴得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