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曼森心裡已經無比激動,這東西,無論如何她都要拿到手的,不論對方開出什麼條件!
家裡老父母親年紀大了,身體也越來越不好,能哄老人家開心的東西不多,而玉佛是其中之一,甚至可以讓老人家有點念想。
“夏女士,我是怎麼知道的這一點根本不重要吧?重要的是,你要的東西,我找來了,不是嗎?當然啦,如果你對它不感興趣,我拿走好了。”司月說完,準備伸手。
結果夏曼森卻立馬將東西攥的緊緊的:“我要!”
司月忍不住一笑。
夏曼森這脾性,她還不清楚嗎?
夏曼森有三個毛病,一是愛盯着玉佛,二就是癡迷攝影,對一切美好以及痛苦的東西都有着極強的捕捉力,這三,就是看上的東西,求爺爺告奶奶也會弄到手。
就比如前世有一次,她買到了一個絕版的CD,結果被夏曼森知道了,連夜堵在她的門口,要不是她心軟,恐怕夏曼森當時都要在她家門口打地鋪了。
“你要就行,我還以爲你看不上呢!”司月咧嘴笑了笑,“那夏女士,咱們要等價交換的吧?”
“錢嗎?你說多少,這塊玉的真實價值頂多十來萬,但是開過光的,對我也比較重要,我給你五十萬,五十萬不夠,八十萬也行,但再多的話,可就過分了啊?”夏曼森說話的樣子一點都不像是個中年婦女,比小孩子還任性。
“我不要錢,就請你做件事就行。”司月笑了笑。
要不是這次被人趕着逼着,她不太想這麼早聯繫夏曼森的。
除了想水到渠成之外,最怕的還是擔心和夏曼森的關係發展的太好了……
夏曼森,絕對比老媽子還煩,看似高冷甚至名聲如雷貫,但實際上幼稚着呢。
“什麼事兒?”夏曼森防備的看了她一眼。
“我就是想請你去給我拍一組宣傳照,十五號那天去英格傳媒。”司月開門見上。
司月話一落音,夏曼森像是看着傻子一樣看着她:“就這樣?你確定?”
“嗯,僅此而已,外人都知道你很難請的,所以我這個要求挺合理。”司月點頭。
“難請?那是因爲請我的人……長得醜。”夏曼森輕蔑了一聲,又上下掃了她一眼,“你嘛,還成。”
司月嘴角一抽。
這話太熟悉了。
以前權利有個超級大腕請夏曼森去拍照,那大腕長得特別漂亮,錢也沒少給,按理說夏曼森應該會答應,但是偏偏她拒絕了,這也就算了,拒絕之後沒過多久,夏曼森跑去給一個長得特別“接地氣”的男明星拍了一組超級大片,連錢都沒要。
那時候她問夏曼森爲什麼。
夏曼森說,那大腕女明星長得醜,一身西貝貨,拍出來的照片不能看。
至於那男明星,她又說對方氣質好,能讓照片夠漂亮。
所以,夏曼森口中的“長得醜”,指的是照片整體給人的感覺。
“我就當你是在誇我了。”司月笑了一聲。
“這東西我就收着了,十五號那天早上,我會過去,另外……”夏曼森看了她一眼,想了想,嫌棄道:“衣服你不用準備了,我看不上眼。”